中标
广元市昭化区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昭财综〔2024〕95号)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4/12/2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5108112024000068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广元市昭化区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联系人-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N5108112024000068
项目名称:广元市昭化区职业高级中学校园信息化建设及学生宿舍空调采购项目
二、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成都翔康顺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同善街5号1栋3层8号
被投诉人1:广元市昭化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四川省广元市昭化区元坝镇京兆路62号
被投诉人2:成都元素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武兴五路433号2栋7层2号
三、基本情况
成都翔康顺科技有限公司不服广元市昭化区政府采购中心于2024年9月20日就广元市昭化区职业高级中学校园信息化建设及学生宿舍空调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N5108112024000068)作出的质疑答复,于2024年9月23日通过邮寄向本机关送达投诉书,该投诉书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八条第(二)项之规定,本机关于2024年9月29日要求其补正。本机关于2024年10月8日收到补正后的投诉书并依法予以受理。
四、投诉内容基本情况
投诉事项一:中标供应商中标价格不合理,中标供应商报价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报价算术平均价的40%,中标供应商报价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影响产品质量,不能诚信履约。
投诉事项二:根据中标公示显示,中标供应商未提供开放接口系统相关软件著作权,对招标文件标的名称-基础管理平台的第5条参数(▲5、开放平台提供标准的开放API接口文档,包含接口归类、接口说明、接口请求说明、接口协议、格式、限制、参数说明、在线调试等,支持第三方应用接入和扩展。)所要求的接口相关的各种资料都无法满足,更无法满足学校信息化要求。
投诉事项三:中标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投诉事项四:中标供应商虚假响应,提供虚假证明材料。
投诉事项五:评审专家评审未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进行评审,有偏袒中标供应商的嫌疑。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本机关认为投诉人的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处理决定如下: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如果相关政府采购当事人认为本决定侵犯了自身合法权益,可在本决定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本通知送达之日起6个月内向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广元市昭化区财政局
                                              2024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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