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2023年市政道路雨水管网养护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州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8月8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CJ2023-GS-G-002
项目名称:2023年市政道路雨水管网养护项目
第一标段:姑苏区市政道路雨水管网养护(南片)
第二标段:姑苏区市政道路雨水管网养护(北片)
预算金额:人民币肆佰陆拾万元整(¥:4600000.00),其中:
第一标段:人民币贰佰叁拾万元整(¥:2300000.00)
第二标段:人民币贰佰叁拾万元整(¥:2300000.00)
最高限价:人民币肆佰陆拾万元整(¥:4600000.00),其中:
第一标段:人民币贰佰叁拾万元整(¥:2300000.00)
第二标段:人民币贰佰叁拾万元整(¥:2300000.00)
标段说明:本次招标项目共两个标段,允许一个投标单位选择一个或多个标段报名投标,但一个投标单位最多只能就其中一个标段中标,中标标段按标段号顺序。进入每个标段评审的实质性响应且具有得标权的供应商不得少于三家,如不足三家,应认定该标段采购失败。已递交某标段投标文件且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但已在前期标段评审中获得了采购文件规定的得标上限数的供应商,不再具有该标段的得标权,不计入该标段的实质性响应供应商数量内。在合同签订之前,若某标段因质疑、投诉等事项导致中标结果改变的,不影响其它任何标段的中标结果。
第一标段:姑苏区市政道路雨水管网养护(南片)
养护范围为干将路以南区域及金阊新城(西塘河以西,黄花泾以南,京杭运河以东,北环路以北)。
服务内容为苏州市姑苏区南片区范围内市政道路雨水管网养护(包括雨水井疏挖养护、雨水管道疏通养护、雨水设施的巡查监护、雨水井盖及防坠设施日常检查和更换补缺、降雨期及防汛防台期道路积水情况巡查与应急助排抢险、工单处理、通沟污泥处置、雨水管道专项治理、日常维修(30万元为不可竞争费用,最终根据审计金额按实结算)及其他采购方指定的相关任务)。
第二标段:姑苏区市政道路雨水管网养护(北片)
养护范围为干将路以北区域(不含金阊新城)。
服务内容为苏州市姑苏区北片区范围内市政道路雨水管网养护(包括雨水井疏挖养护、雨水管道疏通养护、雨水设施的巡查监护、雨水井盖及防坠设施日常检查和更换补缺、降雨期及防汛防台期道路积水情况巡查与应急助排抢险、工单处理、通沟污泥处置、雨水管道专项治理、日常维修(30万元为不可竞争费用,最终根据审计金额按实结算)及其他采购方指定的相关任务)。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计划2023年8月14日至2024年6月13日,具体进场时间以采购单位书面通知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单位必须为中小微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否则为无效投标),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其他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7月25日
(二)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1.申领CA证书
供应商进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登录”―“苏州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供应商”。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
2.登录报名
供应商进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登录”―“苏州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供应商”。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
3.在网上报名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
(1)注册咨询:0512-69820846
(2)CA办理及咨询:0512-81876166
(3)交易技术支持 :
签章使用问题:联系方式:电话:4006776800,QQ:3269174593、2296439417、3064437102
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联系电话:13914088964,QQ:3048755361、895706745
4.依法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报名供应商进行网上报名后在报名系统中自行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并自行打印保留“网上报名确认单”。供应商网上报名成功后,系统会自动提供本项目招标文件以供供应商下载,供应商报名成功的日期即视同为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日期。未按照采购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5.本项目采用网上投标电子评标方式。
6.现场解密。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应携带制作电子投标文件的CA证书至开标现场。开标时,代理机构对报名成功供应商的CA证书进行报名解密,接收供应商的CA证书截止时间为项目开标时间。代理机构用本单位用户名、密码登录“苏州市政府采购执行交易平台”评审报告登记栏中的供应商报名解密,选定开标项目,插入CA进行解密,解密成功。代理机构现场打印出报名成功供应商名单和政府采购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表。因供应商未按要求预留解密时间,未能完成现场报名解密步骤的供应商,视为未报名参加该采购项目。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8月8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五楼,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开标室见服务大厅显示屏)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 其他补充事宜
1.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在下载招标文件后,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
(1)询问:可在“苏州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的“网上报名”系统中进行询问,询问信息不显示询问人的相关资料。代理机构通过政府采购执行交易平台收到询问后应在三个工作日内以网上答复的方式予以解答,由系统回复给询问人。
(2)质疑: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需同时提供网上报名确认单及质疑单位符合本项目合格投标单位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质疑除外)。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就委托授权范围内的事项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与质疑事项有关的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供应商质疑办法具体详见《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接收质疑函的联系信息如下:
采购代理机构: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干将西路399号银海大厦303室 邮编:215002
联系人:潘莉莉 朱晓芹 路丽丽 庄天扬 联系电话:0512-65238816
提交方式:书面形式原件(邮寄或当面递交)
投标单位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恶意质疑或提交虚假质疑。否则,一经查实,招标采购单位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投标单位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
2.本公告有关信息将同时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苏州市政府采购网等政府采购指定的相关媒体上发布,敬请留意!
3.苏州市姑苏区政府采购管理监督电话:0512-68728409。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 称:苏州市姑苏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地 址:苏州市姑苏区平川路510号
联系人:陈枫
联系电话:0512-68723621
2.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称: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市干将西路399号银海大厦303室
联系人:潘莉莉 朱晓芹 路丽丽 庄天扬
电 话:0512-652388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潘莉莉 朱晓芹 路丽丽 庄天扬
电 话:0512-65238816
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23年7月18日
苏州市姑苏区、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机关)2023年6月(第2批)政府采购意向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现将苏州市姑苏区、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机关)2023年6月(第2批)政府采购意向公告如下:
编号 | 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采购预算
(万元) |
预计采购月份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是否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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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3年立交泵站专项维修维护 | 对立交泵站、沉淀池等设施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对立交管理范围内的集水井和窨、边井疏通疏挖、CCTV检测;汛期做好应急抢险等工作。具体以采购文件为准。 | 260 | 2023-07 | 是 | 否 |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起一年。 |
2 | 2023年市政道路雨水管网养护项目 | 对市政道路雨水管网进行疏通养护,及窨边井疏挖养护;对雨水设施进行巡查监护;对雨水设施破损、缺失及零星小微积水点进行配套维修。具体以采购文件为准。 | 460 | 2023-07 | 是 | 否 |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起一年。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苏州市姑苏区、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机关)
2023年06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