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钢白云铁矿新建2万吨乳化炸药生产线及配套设施设计(再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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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项目已获批准,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招标,招标人为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设备工程部。 项目名称:包钢白云铁矿新建2万吨乳化炸药生产线及配套设施设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ZO19030144 2.项目概况 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为包钢白云鄂博铁矿新建2万吨乳化炸药生产线及配套设施项目设计。 按照包钢白云鄂博铁矿化工厂《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证》(编号:MB 生许证字?029?号),本项目在包钢白云鄂博铁矿化工厂厂区内新建年产 2 万吨现场混装乳化炸药地面制备站,并新增 5 辆乳化炸药现场混装车。 根据工安全函?2018?40 号文,“包钢白云鄂博铁矿化工厂在总生产能力不变的条件下,将现场混装多孔粒状炸药由年产 2.9 万吨(混装车7 台)调整为年产 0.9 万吨(混装车 2 台),现场混装乳化炸药由年产 2.0万吨(混装车 5 台)调整为年产 4.0 万吨(混装车 10 台)。”厂区内现已有年产 2 万吨现场混装乳化炸药地面制备辅助设施,本次设计新建年产 2 万吨的现场混装乳化炸药地面制备辅助设施。 项目应满足初步设计评审、环境评价、安全评价、消防建审验收等要求并考虑相应费用。 主要建设内容如下: (1)技术来源: 乳胶基质制备生产技术(含配方、工艺、设备、自动控制、废水处理)由技术转让方提供。 (2)工程设计:参加的专业有:工艺、总图运输、建筑、结构、给水排水、采暖通风、电气、电信、热机、工程经济等。 (3)该地面制备站主要新建建筑物: 油相材料库、辅助材料库、亚硝酸钠库、乳胶基质制备工房、变配电所、消防废水池等,利用厂区现有硝酸铵库、混装车库和其他如办公室等辅助设施。 (4)水源 本项目用水由白云鄂博铁矿集团给水设施供给,其水源为地下水。给水水源供水水质应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白云鄂博铁矿化工厂内已有生产生活消防联合环状供水管网及二座容积各为 300m3的高位水池,环状给水管网管径为 DN200,供水压力约为 0.25MPa。 (5)电源 厂区新建一座变配电所(201),其高压为一路 10kV 电源,由拟建场地附近 T 接引入。新建变电所内建议设置 1 台 250kVA 变压器,为本项目新建建筑物供电,能满足本项目用电需要。 (6)动力 厂区现有用低压蒸汽为外购,厂区内已敷设有蒸汽主管网系统,蒸汽供应压力为 0.6MPa。主管网供应能力能满足本次新增负荷需求。
本次招标的内容包括初步设计、总图运输、工艺、自动控制、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劳动安全卫生、环保专篇、消防设施设计专篇、概算、施工图设计(同步采用施工图BIM设计)、提供施工现场设计服务、终版施工图(竣工图)。
2)限额设计 按照项目启动书工程总投资4500万元(估算)进行限额设计(含设计费、预备费等其它所有费用)。如果不能在限额内完成设计,将被否决投标。 3)设计进度要求 (1)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21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正式版)、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及环保专篇(正式版)、消防设施设计专篇、概算 (2)施工图发图计划在招标文件第五章设计进度计划要求的基础上,按照业主要求进行详排并签订技术附件。 (3)工程竣工投产60天内,完成终版施工图。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注册资金5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3.2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 3.3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和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3.4出具在裁判文书网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的材料(查询时间不早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 3.5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3.6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需作为项目设计负责人主持过类似项目设计不少于3项。其它主要设计人员应具有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3.7通过(GB/T 19001-2008——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GB/T 28001-201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GB/T 24001-2004——ISO1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3.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机构人员须配备齐全,拥有能满足本工程项目设计需要的足量的各专业技术人员。 3.10提供2015年至2017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3.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意:以上要求均为投标前置条件,任意一项不满足,将会被否决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9年4月10日至2019年4月16日(北京时间每日9时至11时30分,14时至16时30分,节假日除外)。 5.2招标文件售价: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汇至如下账户: 开户名称:包钢(集团)公司计划财务部 账 号:1500 1716 6800 5250 0347-0002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钢铁大街支行 5.3购买招标文件可以采取以下方式: 5.3.1现场方式: 需提供以下资料: 5.3.1.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3.1.2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3.1.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5.3.1.4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5.3.1.5开票信息:单位名称、税号、地址、电话、开户行、账号(首次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提供,用A4纸打印并加盖公章) 5.3.1.6购买招标文件地址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中心301房间。 5.3.2邮件方式: 邮件发送至:bgzbzx01@188.com 需提供以下资料(电子扫描件): 5.3.2.1领取招标文件登记表(通过“包钢招标中心”微信公众号常用表格模板中下载) 5.3.2.2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3.2.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5.3.2.4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5.3.2.5开票信息:单位名称、税号、地址、电话、开户行、账号(首次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提供,用A4纸打印并加盖公章) 5.3.2.6购买招标文件费用的汇款凭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2019年4月3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内蒙古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区包钢招标中心201房间。 6.2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派专人递交至上述地点,谢绝邮寄。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6.4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内蒙古招标投标网、包头市必得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网站(http://www.baotoubide.com)、包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ep.btsteel.com)等上发布。 8.投标人的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统一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9.异议 潜在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提出异议。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包钢招标中心微信公众号模板下载)提交至包头市必得招标有限公司307房间。 时段:上午9:00至11:30 下午13:30至17:00 项目负责人:具体详见本公告最下方联系方式。 业务部长:胡杰 0472-2189069 异议接收:0472-2189622 电子邮箱:zbyybidding@163.com 监督单位:包钢(集团)公司集团管理部; 地址:内蒙古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区信息大楼; 联系电话:2189230。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设备工程部 地 址: 内蒙古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区 联 系 人: 张利平 联系电话: 0472-2189455 招标机构: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中心 地 址:内蒙古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区(钢铁大街与一号路交叉路口北侧200米) 联 系 人:张博(购买文件、退还保证金、领取通知书) 0472-2189621 (若电话无人应答,请发送邮件至bgzbzx01@188.com) 杜艳彬(项目负责人) 0472-2189662 电子邮件:bgzbzx_dyb@163.com 热线电话:0472-2183777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中心 2018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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