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2024化工集中区技防设备、数据中心维保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3月25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1.采购编号:JSZC-320506-HYTZ-C2024-0003;
2.项目名称:2024化工集中区技防设备、数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
4.预算金额:人民币壹佰壹拾伍万元整(¥1,150,000.00);
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7.采购需求说明:
(一)项目背景
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集中区位于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内,东至苏嘉杭公路、西至古塘河、南至兴中路、北至东吴南路至尹山桥东境,规划面积
根据江苏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安委办印发相关文件要求,按照“分类控制、分级管理、分步实施”的原则,结合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集中区产业结构、产业链特点、安全风险类型等实际情况,推出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集中区封闭化管理解决方案,通过采取不同的封闭监控管理手段,实行封闭化管理。建立完善的园区视频监控系统,严格控制人员、危险车辆进入园区,实行专用道路、专用车道和限时限速行驶措施,由园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实施统一监控管理。
本项目旨在落实江苏省化工产业安全环保整治提升领导小组文件要求,依据各地化工集中区“一园一策”评估反馈整改意见和通知要求,对已完成封闭化建设成果
(二)服务目标
保障数据中心、现场前端设备正常运行,通过对数据中心、现场前端设备、网络系统等设备定期检测和保养,保障设备运行稳定,通过保养延长设备生命周期,降低设备故障率,提升可靠性。确保在突发事故导致故障,影响系统正常运作情况下,可及时得到服务保障人员的产品技术支持,并快速解决故障。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响应文件中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提供证明材料和声明。
【说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
名
地
联系方式:0512-67704740
2.
名
地
联系方式:0512-62700513
3.
项目联系人:栾佳
电 话:
苏州昊怡通招标有限公司
2024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