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家桥中学改扩建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易家桥中学改扩建工程施工总承包已由南通市行政审批局以通行审批(2023)1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通市易家桥中学,招标人为南通沿海开发集团城镇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统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南通市崇川区易家桥中学校内。
2.1.2建设规模:新建四层教学楼、食堂风雨操场综合楼及连廊、地下一层停车库等,配套建设室外道路、广场、室外管线、围墙、绿化景观、保全等,总建筑面积约990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约5184万元。
2.1.3工期要求:365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12月31月(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令为准),计划竣工时间2024年12月30月;
2.1.4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施工图所示范围内桩基、基坑支护、土建、水电安装、门窗幕墙、室内装修,消防、暖通、智能化、电梯、室外道路、室外管线、围墙、绿化景观、保全等工程,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单位为投标人本单位),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特别提醒:本工程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要求使用并提供电子证书,如未按文件要求提供电子证书,该电子证书无效,视为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要求。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还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必须满足下列条件: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且符合江苏省建设厅《关于改革和完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制度的实施意见》(苏建规字〔2017〕1 号)及附件 2《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资格审查办法》的规定。
(2)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企业的正式员工(需提供与本投标人企业的有效劳动合同)。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4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本项目要求资质)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3.5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未尽之处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的“资格评审标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3年12月8日至2023年12月2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标证通”、“国信 CA”或“CFCA””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3年12月2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请各投标单位于投标截止日期前登陆“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主体登录??项目响应方登录”,凭企业“标证通”、“国信 CA”或“CFCA”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澄清、修改等相关招标资料,下载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含澄清、修改)、工程量清单、图纸以及最高限价等招标资料,与纸质资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 特别提醒: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均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南通沿海开发集团城镇建设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中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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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南通市崇川区启瑞广场16楼 |
地址: |
南通市通州区平潮镇平西村八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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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黄女士 |
联系人: |
薛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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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0513-69892715 |
电话: |
138629495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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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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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一、开标、评标程序:
资格审查→商务标开标→商务标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
二、评标原则
1、本次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投标人只有满足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后,方可参与后续评审。
2、投标人不少于三个,则进入评标程序,否则,本标段招标失败,应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3、本工程报价一次性报价为准。
4、评分计算过程中的偏离率和分值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评标入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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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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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评标入围条件 |
投标文件存在所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人期望值:招标人期望值=招标控制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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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评标入围方法和数量 |
1.评标入围方法: 直接确定: 方法一:全部入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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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步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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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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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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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函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的电子签章并加盖法人电子印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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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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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资格评审标准 |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法 人营业执照. |
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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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质类别等级 |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安全生产条件。 |
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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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
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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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派项目负责人 资质等级 |
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且不得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 |
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注册在投标单位) 特别提醒:1、本工程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 号)文件要求使用并提供电子证书,如未按文件要求提供电子证书,该电子证书无效,视为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要求。(建办市〔2021〕40 号)文件内容详见本章附件 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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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派项目负责人 无在建要求 |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
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诚信承诺书。(格式见第九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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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派项目负责人为 投标人企业的正式 员工 |
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企业的正式员工 |
投标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签订的有效的劳动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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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 |
经投标人签字盖章的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 |
经投标人签字盖章的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九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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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承诺书 |
诚信承诺书 |
诚信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九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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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的其他要求。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检查投标人的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状态,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本项目要求资质)不处于不合格状态,否则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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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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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
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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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 |
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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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有效期 |
投标函附录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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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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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2项规定 ①投标报价不低于工程成本或者不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或者招标人设置的投标限价的;②未改变“招标工程量清单”给出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的;③未改变招标文件规定的暂估价、暂列金额及甲供材料价格;④未改变不可竞争费用项目或费率或计算基础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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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
无评标办法第(3.3.6)条所列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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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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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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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以投标报价为评审因素 投标报价: 分 √以投标报价和信用评价为评审因素 投标报价:94分; 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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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 |
1、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的确定:见附件A √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从以下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一;√方法二。 2、评标基准值计算具体细则见本章附件A,参数设置如下: 方法一:K值取值范围:95%、96%、97% 、98% ,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二:K1值取值范围:95%、96%、97% 、98%,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 Q1值取值范围: 65%、70%、75%、80%、85% ,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 K2取值为: 92% ; 3、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 √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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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投标报价得分计算 |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94分,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0.6 分 ,每高1%扣 0.9 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评分计算过程中的偏离率和分值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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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评分标准 |
企业信用评定分=企业信用得分*6%(得分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注:企业信用得分以评标系统中获取的建设主管部门最新评定的建筑工程房建类信用得分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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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办法中所需投标人提供的可在诚信库备案的证明材料(具体材料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需从诚信库中获取的材料”),一律从经南通市备案的企业诚信库导入投标文件中的相应模块作为评审依据,否则在评标时评委会将不予认可,无需在诚信库备案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应将其清晰扫描并直接上传于投标文件中,投标人自行承担因扫描件模糊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尚未在南通市办理企业诚信库备案的投标人应在编制投标文件之前尽快办理。
开标时特别说明: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摄像头、话筒、麦克风等),完成远程解密、评标办法与系数抽取、文件传输、提疑澄清、开标唱标、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具体内容和规定详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