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65万元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临空经济区发展中心(中德企业合作发展中心)2023年04月(至)05月政府采购意向

发布时间:2023年4月20日11时27分 发布人:临空经济区发展中心(中德企业合作发展中心)采购专员
详细信息

临空经济区发展中心(中德企业合作发展中心) 2023年04(至)05月

政府采购意向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 临空经济区发展中心(中德企业合作发展中心) 2023年 04(至)05 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需求概况

预算金额

(万元)

预计采购时间

(填写到月)

备注

1

济南临空经济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第八条规定:“国务院有关部门、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其组织编制的工业、农业、畜牧业、林业、能源、水利、交通、城市建设、旅游、自然资源开发的有关专项规划(以下简称专项规划),应当在该专项规划草案上报审批前,组织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向审批该专项规划的机关提出环境影响报告书。”《山东省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第十一条规定“产业园区管理机构编制产业园区总体规划或者区域开发建设规划时,应当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编写环境影响报告书。前款所称的产业园区,是指经批准设立的新区、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旅游度假区、工业集聚区、工业园区等各类园区。”根据上述文件要求,济南临空经济区需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编制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并提交有关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组织审查。 本次规划环评工作主要为根据法律法规及导则要求,编制济南临空经济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并提交有关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组织审查。报告书内容包括:规划概述及规划协调性分析、园区发展情况与区域生态环境现状调查、生态环境影响回顾性评价、环境影响识别与评价指标体系构建、规划实施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规划方案综合论证和优化调整建议、不良环境影响减缓对策措施与协同降碳建议、环境影响跟踪评价与规划所含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要求、产业园区环境管理与环境准入、公众参与等内容。

65

2023年05月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临空经济区发展中心(中德企业合作发展中心)

2023年0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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