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振业股权案专项法律服务比选公告
1.项目说明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采购人委托,就湖南振业专项法律服务采购项目以国内公开比选的方式进行采购,邀请国内合格参选人就下列服务提交密封参选文件。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梅溪湖映日路39号
2.2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涉及到振业集团与佰富利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佰富利集团”)合同纠纷案件,现已取得华南国仲深裁[2013]128号(该案已进入执行阶段)及华南国仲深裁[2017]339号仲裁裁决书(该案需另行重新起诉或申请仲裁)。另外,采购人需追索两项仲裁裁决之外需由佰富利集团承担的费用。可供执行的财产为佰富利集团持有的湖南振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股权(现存在所有权及归属纠纷)。
2.3采购范围:
服务范围包含如下内容:
(1)为采购人提供关于相关刑事案再审、华南国仲深裁[2013]128号执行、所有未主张的权益含湖南振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新增拆迁补偿费、150万评估费等费用追索的整体服务方案,根据方案制定具体实施步骤,在规定的时间内,组织实施相应的步骤,达到约定标准;
(2)在以上办理过程中,协助采购人起草、审查、修订、制作各项合同、文件、报告、文书、法律函件等;参加该法律项目的法院、检察院以及其他政府部门的协商会议;
(3)参与该事项相关事宜的谈判;应邀出席、列席采购人关于项目的重要会议,提供决策参考意见;
(4)项目实施过程中,给采购人提供法律意见;如遇到与本项目有关的纠纷,提出解决问题的诉讼等思路、策略及具体方案,报经采购人同意后,代理全部诉讼案件,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诉讼费、财产保全费、评估费、拍卖费等向行政机关、法院、仲裁机构以及其他执法或服务机构交纳的费用除外);
(5)服务完成后,为本次服务出具法律意见书,交付完整的工作档案资料;
(6)为项目提供其他相关的服务。
各参选单位如对本次比选有不明之处,可以前往湖南振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现场咨询,如比选文件理解与实际咨询理解不符或有偏差,参选单位自行负责。
有意向的合格参选人可在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得到进一步的信息。
3.资格标准:
3.1参选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合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取得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并通过司法行政主管部门的年检,执业律师人数不少于10人(提供执业资格证书);
3.2参选人在金融机构无不良记录,参选人及其指派的律师团队成员近三年没有执业违法违规行为,未受过监管部门行政处罚或处分。
3.3 参选人若为律师事务所分所,须出具总所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以及总所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3.4 参选人拟指派三位以上的优秀律师团队为采购人提供服务,且该律师团队主要负责人有执业15年(含)以上的资历,其余2人5年(含)以上执业资历,参选人承诺合同期限内拟指派的主要负责人不得更换。
3.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选。
4. 比选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可于2022年4月1日9:00起在深圳国际招标采购网(http://new.sztc.com/)注册后,“登录账号点击-投标管理-下载文件”,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及相关附件。注册深圳国际招标采购网(http://new.sztc.com/) 会员(注册信息提交审核后半个小时内审核通过),如有注册事项疑问,请咨询:400-616-6620。或在本公告页面直接下载。
4.2开标当天投标人需缴纳招标文件费300元/家,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5. 参选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22年4月1日9:00(北京时间)。
6. 参选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2年4月22日9:00(北京时间)。
7. 参选文件递交地点:长沙市岳麓区梅溪湖北路振业城营销中心。
8.评选办法
本次比选采用综合评分法。
9.特别说明
购买了比选文件但不参加比选的参选人,应在参选文件接收截止时间3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未按期通知采购代理机构的,视为造成采购人损失,采购人在本项目后续的采购过程中有权拒绝该参选人。
10.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如在参选过程中受到任何不公平待遇,请随时联系我司监督部门。
纪检监察室联系人:陈工,联系电话:0755-25863802
成本管理部联系人:罗工,联系电话:0755-25863389
采 购 人:湖南振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梅溪湖振业城营销中心
邮编:410205
联 系 人:胡明芳
电话:0731-85162078
比选机构名称: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嘉宾路2018号深华商业大厦6层
邮编:518001
联 系 人:张智浩
电话:18779861249
电子信箱:15270802689@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