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朱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老师0831-7999699
标书截止时间2023/02/28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磋商公告
 
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宜宾翠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人)委托,拟对宜宾市翠屏区天景山烈士陵园纪念设施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服务采购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CQDZYB20231201 
2.采购项目名称:宜宾市翠屏区天景山烈士陵园纪念设施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服务采购。
3.采购人:宜宾翠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4.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及金额:财政资金,最高限价:543718.00元。
三、采购项目简介:
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拟对宜宾市翠屏区天景山烈士陵园纪念设施建设项目采购,主体为天景山烈士陵园提升改造设计,包含景观及建筑设计、艺术设计两部分服务采购。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宜宾市企业“E路阳光”公共服务平台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相关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声明及承诺书原件。
4.根据项目特殊要求设置的特定条件(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注: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参选。联合体参选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满足下列要求:(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2)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3家,(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4)组成联合体参选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参选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参选。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参照《关于在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被列入相关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不得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可研、预算、过控、招标代理、勘察、施工、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磋商文件自2023年2月22日至2023年2月2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 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宜宾市翠屏区岷江北路68号A幢2楼2号(地址)获取。
本项目磋商文件有偿获取,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400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获取磋商文件时,经办人员提交以下资料: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方式:1、现场获取。获取招标采购文件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须提供单位介绍信原件(加盖单位公章)、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备查;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2、网络(远程)获取。请将以下报名资料盖章后扫描上传至邮箱:428783904@qq.com。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须提供单位介绍信原件(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若因供应商提供的错误信息,对其招标事宜造成影响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责任(若供应商需变更报名信息,请于获取文件截止之日前到采购代理机构重新登记)。
3、有关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宜宾市企业“E路阳光”公共服务平台”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3月3日10:00(北京时间)。
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密封或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递交磋商文件时递交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号信息复印件(上述材料均加盖鲜章,未按规定递交恕不接受)。
十、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3月3日10:00(北京时间)在磋商地点开启。
十一、磋商地点:宜宾市翠屏区岷江北路68号A幢2楼2号。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宜宾翠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李庄镇工农街30号附48号2层4号
联 系 人:朱老师
联系电话:0831-8187216
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重庆市渝中区南区路175号
联 系 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831-7999699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