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0185202400017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简阳市农村场镇第三轮环卫作业市场化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9月2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10-21 10:00:00,更正为:2024-11-01 10:0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4-10-21 10:00:00,更正为:2024-11-01 10:00:00。
详见招标文件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10月16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本项目备案号:51018524210200002351[2024]00282;
2、监督部门:简阳市财政局;监督电话:028-27224330;监督地址:简阳市人民路90号;
3、采购品目:清扫服务;
4、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5、付款方法和条件:(1)支付方式:分期付款。(2)付款进度安排:
采购包1:
第一期:每月对中标人进行考核后按月拨付 ,达到验收条件起 10 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 8.33%;
第二期:每月对中标人进行考核后按月拨付 ,达到验收条件起 10 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 8.33%;
第三期:每月对中标人进行考核后按月拨付 ,达到验收条件起 10 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 8.33%;
第四期:每月对中标人进行考核后按月拨付 ,达到验收条件起 10 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 8.33%;
第五期:每月对中标人进行考核后按月拨付 ,达到验收条件起 10 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 8.33%;
第六期:每月对中标人进行考核后按月拨付 ,达到验收条件起 10 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 8.33%;
第七期:每月对中标人进行考核后按月拨付 ,达到验收条件起 10 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 8.33%;
第八期:每月对中标人进行考核后按月拨付 ,达到验收条件起 10 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 8.33%;
第九期:每月对中标人进行考核后按月拨付 ,达到验收条件起 10 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 8.33%;
第十期:每月对中标人进行考核后按月拨付 ,达到验收条件起 10 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 8.33%;
第十一期:每月对中标人进行考核后按月拨付 ,达到验收条件起 10 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 8.33%;
第十二期:每月对中标人进行考核后按月拨付 ,达到验收条件起 10 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 8.37%。
采购包2:
第一期:每月对中标人进行考核后按月拨付 ,达到验收条件起 10 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 8.33%;
第二期:每月对中标人进行考核后按月拨付 ,达到验收条件起 10 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 8.33%;
第三期:每月对中标人进行考核后按月拨付 ,达到验收条件起 10 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 8.33%;
第四期:每月对中标人进行考核后按月拨付 ,达到验收条件起 10 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 8.33%;
第五期:每月对中标人进行考核后按月拨付 ,达到验收条件起 10 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 8.33%;
第六期:每月对中标人进行考核后按月拨付 ,达到验收条件起 10 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 8.33%;
第七期:每月对中标人进行考核后按月拨付 ,达到验收条件起 10 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 8.33%;
第八期:每月对中标人进行考核后按月拨付 ,达到验收条件起 10 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 8.33%;
第九期:每月对中标人进行考核后按月拨付 ,达到验收条件起 10 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 8.33%;
第十期:每月对中标人进行考核后按月拨付 ,达到验收条件起 10 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 8.33%;
第十一期:每月对中标人进行考核后按月拨付 ,达到验收条件起 10 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 8.33%;
第十二期:每月对中标人进行考核后按月拨付 ,达到验收条件起 10 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 8.37%。
采购包3:
第一期:每月对中标人进行考核后按月拨付 ,达到验收条件起 10 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 8.33%;
第二期:每月对中标人进行考核后按月拨付 ,达到验收条件起 10 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 8.33%;
第三期:每月对中标人进行考核后按月拨付 ,达到验收条件起 10 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 8.33%;
第四期:每月对中标人进行考核后按月拨付 ,达到验收条件起 10 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 8.33%;
第五期:每月对中标人进行考核后按月拨付 ,达到验收条件起 10 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 8.33%;
第六期:每月对中标人进行考核后按月拨付 ,达到验收条件起 10 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 8.33%;
第七期:每月对中标人进行考核后按月拨付 ,达到验收条件起 10 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 8.33%;
第八期:每月对中标人进行考核后按月拨付 ,达到验收条件起 10 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 8.33%;
第九期:每月对中标人进行考核后按月拨付 ,达到验收条件起 10 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 8.33%;
第十期:每月对中标人进行考核后按月拨付 ,达到验收条件起 10 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 8.33%;
第十一期:每月对中标人进行考核后按月拨付 ,达到验收条件起 10 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 8.33%;
第十二期:每月对中标人进行考核后按月拨付 ,达到验收条件起 10 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 8.37%。
6、资格条件:(1)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投标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3)未处于被行政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内;
7、采购预算
采购包1:采购预算9182200.00元;最高限价:9182200.00元;
采购包2:采购预算15424200.00元;最高限价:15424200.00元;
采购包3:采购预算9667400.00元;最高限价:9667400.00元。
8、本项目服务期限:本次采购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简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简阳市城市管理局)
地址:四川省简阳市射洪路南段561号
联系方式:028-272195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均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武兴四路166号5栋2单元8层817号
联系方式:028-683771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先生
电话:028-68377130
四川均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