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水县人民医院门诊医技综合楼提升改造项目施工标段(一标段)(项目名称)施工施工标段(一标段)标段
发布时间:2024-01-08 16:44:00 来源: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浏览次数:   原文链接
邻水县人民医院门诊医技综合楼提升改造项目施工标段(一标段)(项目名称)施工施工标段(一标段)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邻水县人民医院门诊医技综合楼提升改造项目(项目名称)已由邻水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邻水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邻水县人民医院门诊医技综合楼提升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立项)的批复(邻发改【2021】11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邻水县人民医院,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邻水县人民医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邻水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邻发改【2021】112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省富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鼎屏镇人民路北段487号。
建设规模:装修面积约11500平方米,改造面积约9500平方米。1F-7F部分科室进行优化调整(根据需要重新规划设计,墙体拆除、砌体、吊顶恢复,安装水、电、空调、消防、地板、门窗、厕所及其他设施设备,废渣外运等),8F-13F进行装修(墙体、地板、门窗、空调、吊顶、厕所及其他设施设备,废渣外运等)。
投标额:总投资1420万元。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招标范围:本项标段招标范围为门诊医技综合楼1、2、4F装修及改造等,详见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等。
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
标段投资额:8783584.41元。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条件: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省外企业须具备《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企业入川承指业务信息录入证》)。
3.1.2业绩要求:
□近年(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多项选择:□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1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建筑工程(注册专业)二级及以上(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职称级别)专业技术职称,(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月10日 开始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安市)(网址:http://ggzy.guang-an.gov.cn)—“电子交易平台登录”—“投标登录”,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1月 30 日(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5.2本项目开标实行(□见面开标;☑使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方式,关于“不见面开标系统”的流程和注意事项,请各交易主体在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查看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指南。
5.3由于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场地搬迁,故本项目开标地点为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邻水县分中心。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四川省·四川省)、(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邻水县人民医院 |
地 址: | 邻水县鼎屏镇人民路北段487号 |
邮 编: | 638500 |
联系人: | 邓先生 |
电 话: | 0826-3253026、13608278826 |
传 真: | 0826-3253048 |
电子邮件: | / |
网 址: | / |
开户银行: | / |
账 号: | / |
招标代理机构: | 四川省富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 | 成都市锦江区东大路318号IMP环球都汇广场17层1701-1703号 |
邮 编: | 610000 |
联系人: | 朱先生 |
电 话: | 028-84352226、18200361011 |
传 真: | 028-84352226 |
电子邮件: | / |
网 址: | / |
开户银行: | / |
账 号: | / |
日期:2024年1月8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的资质一个项目(标段)为一个,因特殊情况需要两个以上资质的,应当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且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