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宁晋县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项目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4/09/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陈二现13933744056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翰达拍卖行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报名倒计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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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已结束

河北省宁晋县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

拍卖出让公告

JD 2024)0 5

经宁晋县人民政府批准,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凤凰镇南曹村村北、 339国道南侧等2幅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土地位置

土地

面积

(m2)

土地

主要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年限 (年)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拍卖

起始价

(万元)

增价

幅度

(万元)

容积率

(万平方米/公顷)

建筑

密度

绿

宁集 [2024]029

南曹村村北、 339国道南侧

21162

工业用地

0.59

37.38%

16.39%

50

504.08

504.08

5

宁集 [2024]030

南曹村村北、 339国道南侧

26029

工业用地

0.77

40.93%

12.35 %

50

620.01

620.01

5

地块规划指标要求未尽事宜,以相应地块的规划认定意见为准。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单独申请也可联合申请。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不得参加竞买。

三、本次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

申请人可于 2024年 9 13 日至 2024年 10 7 日通过招采进宝河北专区( http://hb.zcjb.com.cn)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 2024年 9 13 日至 2024年 10 7 日通过招采进宝河北专区( http://hb.zcjb.com.cn)提交书面申请。交纳拍卖竞买保证金(以实际到账为准)及报名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 10 7 15 30分 ,逾期不予受理。拍卖出让地块保证金收款账户如下:

名:宁晋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晋支行

银行账号: 101303528850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河北翰达拍卖行将在 2024年 10 7 17 00 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活动通过招采进宝河北专区( http://hb.zcjb.com.cn)进行;地块拍卖时间为:2024年 10 8 15 00 分。

拍卖报价网址:招采进宝河北专区( http://hb.zcjb.com.cn)。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拍卖地块竞买人报价、竞价,须通过招采进宝河北专区( http://hb.zcjb.com.cn)进行,不接受电话、邮寄、电子邮件、口头等报价方式。

(二)竞买人应该审慎报价,报价一经提交不得修改或撤回。

(三)参加本次拍卖出让活动的竞买人应自行阅读、学习招采进宝系统中《竞买人操作手册》并按要求操作,同时在竞买前仔细检查电脑运行环境,使之符合招采进宝河北专区推荐要求,以免影响网上报名、报价、竞价。竞买人须办理或持有有效的数字证书(河北 CA),填报相关信息,并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CA驱动请到招采进宝河北专区官方网站下载并正确安装。

招采进宝河北专区技术咨询电话: 400-616-6620。

(四)本次拍卖活动如有变动,将另行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

(五)本次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委托河北翰达拍卖行负责承办。拍卖具体要求和详尽内容以拍卖出让文件为准,未尽事宜由河北翰达拍卖行负责解释。

八、土地成交后,竞得人按拍卖文件相关要求与地块所属村村民委员会签订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约定。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河北翰达拍卖行

刘俊国: 13931175777

 

凤凰镇南曹村村民委员会

陈二现: 13933744056

         

2024年 9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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