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3农村人居环境以奖代补资金支持农村垃圾收运处置设施采购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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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4/01/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中环建(北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韩莹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2023农村人居环境以奖代补资金支持农村垃圾收运处置设施采购招标公告 有效期: 2024-01-04 至 2024-01-11
撰写单位: 中环建(北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撰写人: 韩莹
  
(2023农村人居环境以奖代补资金支持农村垃圾收运处置设施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3农村人居环境以奖代补资金支持农村垃圾收运处置设施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1月25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210423-00179
项目名称:2023农村人居环境以奖代补资金支持农村垃圾收运处置设施采购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5,274,800.00
最高限价(元):5,271,000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45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达到正常使用状态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执行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相关规定,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1月04日 08时30分至2024年01月11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1月25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抚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室(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21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供应商需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采购文件。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同时开标现场提供一份与电子文件一致的一份电子版响应文件(以U盘形式递交储存的备份响应文件)(密封递交)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或仅提交电子文件,都为投标无效。3、供应商开标现场须携带CA锁及电子设备自行进行解密。自行准备电子设备并对电子设备进行调试,避免影响开评标活动。4、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成功递交线上电子投标文件或开标现场无法成功解密线上电子投标文件的按照投标无效。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清原满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本级
地  址: 清原县清原镇清河路7号
联系方式: 024-530267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中环建(北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抚顺市清原满族自治县英额门镇英额门村
联系方式: 024-31135866
邮箱地址: 150582924@qq.com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原支行
账户名称: 中环建(北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清原分公司
账号: 2105016480080000085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韩莹
电  话: 13889214525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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