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全省闭坑矿山等生态修复项目监测监管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4/04/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东呈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常奕宁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全省闭坑矿山等生态修复项目监测监管招标公告 有效期: 2023-04-28 至 2023-05-10
撰写单位: 辽宁东呈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撰写人: 常奕宁

   (全省闭坑矿山等生态修复项目监测监管)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全省闭坑矿山等生态修复项目监测监管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5月22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210000-20691
项目名称:全省闭坑矿山等生态修复项目监测监管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4,340,000.00
最高限价(元):4,340,000
采购需求:查看
★一、工作任务
1.对全省(不含盘锦)2023年度闭坑矿山治理项目不少于280幅规划任务核定,专项生态环境地质测量不低于19.08平方公里;对2023年度鞍山、营口、阜新、朝阳4市省级重点生态修复项目进行规划任务核定,专项生态环境地质测量不低于3.39平方公里;同时对2023年项目实施监管,并按期编制形成进度报告。
2..对全省(不含盘锦)2022年度不少于243个项目竣工复核进行航片数字正射影像(DOM)现状实地核实,编制完成13个市竣工复核报告,包括闭坑矿山及重点生态项目。
3.施工进度核查,需要对闭坑矿山、重点生态修复项目进行进度核查,现场调查、拍照取证、现场情况记录、施工进度统计、不同修复区域GPS定点核查。
4.每周施工进度汇总和进度报告编制。需要对闭坑矿山、重点生态修复项目每周进行汇总及进度报告及复核报告编制。
5.竣工复核。需要对闭坑矿山、重点生态修复项目进行竣工复核,现场调查、拍照取证、现场情况记录、施工完成情况统计、生态修复质量评价,不同修复区域GPS定点核查。
★二、工作要求
1.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要熟悉矿山地质环境生态修复。
2.时间要求。
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完成闭坑矿山等生态修复项目设计报告;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完成2023年度闭坑矿山治理生态修复项目现状核实报告;2023年9月底前完成2022年度闭坑矿山治理项目竣工复核报告;2023年9—11月进行野外核查监测监管、完成项目进度报告;2023年12月底前完成2023年项目工程竣工复核及2022年度成重点生态治理项目竣工复核报告。
★三、质量要求
1.采用航片数字正射影像(DOM)投影,正射影像图要确保无缝接边。
2.影像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高斯-克吕格投影。
3.正射影像图保持纹理清晰,亮度、色彩反差适中,无晕边、扭曲等质量问题。
4.专项生态环境地质测量,需要现场调查、拍照取证、资料收集、现场走访、不同修复区域GPS定点核查。
★四、项目成果
1.2022年度13市(不含盘锦)项目竣工复核报告、2022年度项目竣工复核航拍数字正射影像图不少于243幅。
2.2023年13(不含盘锦)市项目规划任务现状实地核实报告、2023年度项目航拍数字正射影像图不少于280幅、工程进度报告和工程复核报告。
3.调查监测成果数据汇总分析,对矿山生态治理进行全流程监管,监管成果数据汇总入库。
4.汇总整理全省总体成果报告1份。
★注:配合招标人的审计监督及项目绩效管理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2023年12月年底前完成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甲级资质、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甲级资质及测绘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4月28日 08时00分至2023年05月10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05月22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提交),电子版加密备份文件提交至lndczb@163.com,沈阳市皇姑区步云山路29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响应)文件采用线上递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开标现场递交U盘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两种方式同时进行,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报价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及时上传和提交。
2、关于未使用的备份文件领取:未使用的密封备份文件自动失效,供应商可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后采用邮寄或现场领取方式收回,联系电话024-81074801。
3、关于解密:开标截止时间后,供应商应在30分钟内完成解密(供应商自行准备电子设备)。
4、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具体操作流程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及相关通知,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提交地点: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提交),电子版加密备份文件提交至lndczb@163.com,沈阳市皇姑区步云山路29号
开启时间(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5月22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启地点: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步云山路29号(16-18轴S-M轴)
#腾讯会议:328-210-395(请至少提前15分钟进入会议室)
说明: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形式,因此请各投标人在本单位参与开标并完成解密。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辽宁省自然资源厅
地  址: 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29号
联系方式: 024-6278923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东呈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步云山路29号(16-18轴S-M轴)
联系方式: 024-81074801
邮箱地址: lndczb@163.com
开户行: 兴业银行沈阳沈河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东呈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 4220201001002843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常奕宁
电  话: 024-81074801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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