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长沙市雨花区圭塘街道办事处续购定点广告、印刷服务单位合同公告
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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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2/1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YHCG-GK-202210280113-1 采购人(全称): 长沙市雨花区圭塘街道办事处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长沙楚印源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 续购定点广告、印刷服务单位 (3)采购计划编号: YHCG-202210280113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项目服务期为2年,采购供应商数量为6家服务单位,项目金额:198万元/年,两年共计396万元。根据实际情况按单价据实结算。中标单位的工作量将进行平均分配,根据考核情况,业务量将存在5%-10%的差异。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3-02-01 —— 2025-01-31 3.2 履行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免费将货物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并负责安装。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1)按实结算,凭发票按季度支付相应期限内印刷业务的相关费用。(2)具体数量以实际供货量为准,费用以成交单价×实际供货量据实结算。 (3)印刷及广告类为普通排版,当设计要求较高可依市场行情协商定价。 4.2 收款账户: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环保支行(长沙楚印源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800227400808010)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1、文印人员熟练采购人复印打印的格式排版等,能熟练操作Word、excel等,工作人员具有较强的文印广告业务工作能力,按时保质地完成工作任务,如遇重大活动或紧急情况,需全力配合采购人做好文印广告服务工作。 2、乙方按季度向委托单位报送印制服务报表,并同时附报结算清单及业务开展的相关附证材料(如现场照片等),以供委托单位按时结算。 3、乙方负责对接的文印人员必须按照采购人的作息时间上下班,若采购人通知加班,文印人员必须无条件积极配合完成任务,保证不延误采购人的正常开展,并对承印的各项打印、复印,文档排版等资料负保密责任,不得泄露。 4、印刷的文件、资料应做到端正、清晰,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前完成并送至送印人指定的地点。 5、乙方必须遵纪守法,不得承印非法印刷品,服务过程中的一切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 6、圭塘街道办事处将中标供应商名单及联系方式下发各相关部门,由各部门在中标供应商中自行选择。机关及下属各单位不得委托中标单位以外的其它企业承接广告及文印服务,否则相关的费用,街道财政部门将不予支付。 7、日常小量的文印、广告业务,采购人及下辖各单位有权按照就近、方便的原则在具备能力的乙方中选择。采购人保留调整清单内业务范围的权力。 8、乙方负责产品到交货地点的全部设计、制作、运输、安装等事项,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上架、安装、调试等,由于搬运、装卸及运输不当造成的各种事故责任和损失由乙方承担,直到委托单位验收合格为止。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1、验收方式:根据长财采购[2016]6号文件“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进行验收,本项目采用简易程序进行验收。 2、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3、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乙方原因造成的,由乙方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4、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乙方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乙方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暂停/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6.1 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后应当及时组织验收。 6.2 货物的表面瑕疵,甲方应在验收时当面提出;对质量问题有异议的应在安装调试后十个工作日内提出。 6.3 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应负责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6.4 甲方在乙方按合同规定交货或安装、调试后,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接收、验收或拒绝接收、验收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直接损失。 6.5 甲方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应当收取发票并在《交货验收单》上签署验收意见及加盖单位印章。 6.6 大型或者复杂的货物采购项目,甲方可以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并由其出具验收报告单。 6.7 乙方提供的进口产品,乙方应出示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另有约定的除外)。 6.8 乙方应当在甲方确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履行合同。 6.9 乙方提供服务的应当在甲方指定的地点完成服务项目。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7.3.1质量瑕疵的补救措施和索赔 (1)如果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而甲方在合同条款第9条或合同的其他条款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根据法定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了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 ①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②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③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日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2)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或者没收质量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 7.3.2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迟延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2)除本合同第20条规定情况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一周按七天计算,不足七日按一周计算)赔偿迟交货物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以终止合同。 (3)如果乙方迟延交货,甲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并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乙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合同签订之日起 生效 11.其他条款 1、乙方承印业务范围:具体项目包括文印、喷绘、写真、出版物印刷、包装装潢类、户外广告、信封类印刷等内容。 2、项目服务期为2年,采购供应商数量为6家服务单位,项目包含圭塘街道办事处、社区和经济合作社使用财政资金的广告印刷服务工作,因工作量较大,涉及面较广,且各社区和经济合作社广告制作存在多样性和个性化设计的需求大,便于更好的工作,采取多家单位提供服务,以达到更加规范文印、喷绘制作、出版物印刷、户外广告等服务工作,节约财政资金的目的。 3、项目预算金额: 198万元/年,两年共计396万元。乙方根据实际情况按单价据实结算,乙方的工作量将进行平均分配,根据考核情况,业务量将存在5%-10%的差异。 4、监督检查及处理 长沙市雨花区圭塘街道办事处对印刷业务合同双方的履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乙方下列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视情节轻重取消资格。 (1) 服务态度差,造成恶劣影响的; (2) 合同期内因印刷质量、交货时间、售后服务等原因服务差的,影响后期工作事项,经采购人核实可取消该单位中标资格; (3) 不按规定要求或不及时报送相关印刷业务统计资料的; (4) 广告印刷业务的承揽过程中,采取商业贿赂等不正当手段被相关部门查处的; (5) 采用不正当竞争手段,造成恶劣影响的; (6) 违反《印刷业管理条例》,被相关部门查处的; (7) 超范围承接印刷经营许可之外的; (8) 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在监督检查中提供虚假情况的; (9) 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 (10)圭塘街道办事处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乙方进行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对考核中存在的问题督促乙方按期整改。经整改仍不符合要求的,将视情节严重程度采取必要措施,直至取消资格。三家及以上单位被整改取消资格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重新组织招标。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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