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大成园区A3标准厂房综合提升工程设计[重新招标第1次]
金额
73.7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6/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73.7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朝阳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赵阳0510-88533622
标书截止时间2023/06/21
投标截止时间2023/07/06
公告正文

大成园区A3标准厂房综合提升工程设计交易公告
1.交易条件
本建设项目大成园区A3标准厂房综合提升工程(项目名称),项目业主为无锡锡东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项目已具备交易条件,现对该项目大成园区A3标准厂房综合提升工程设计(标段)进行公开交易,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交易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安镇街道大成工业园A3园区。
2.1.2 项目规模:安镇街道大成工业园 A3园区,改造面积约197亩。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园区内景观绿化提升,市政道路路面翻新,围墙、出入口、停车位及雨污水管道改造提升等工程,雨污水最大管径为d1200。
2.1.3 合同估算价:73.7万元
2.1.4 服务期限:总周期30日历天;
(1)收到中标通知书后 5 天内提交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2)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通过后 10 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含概算);
(3)初步设计审查通过后 15天内提交全套施工图设计文件。
2.1.5 其他:/
2.2 交易范围:大成园区A3标准厂房综合提升工程项目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并配合招标人组织方初步设计审查会、组织专家论证,在后期施工配合等相关配合工作。设计深度要求满足《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
(1)要求具有下述a或b两项资质之一:(a)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b)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且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且具备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
(2)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原件的扫描件,联合体的主体单位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且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担任,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原件的扫描件,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主体单位拟派。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1) 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道路或者给排水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若职称证书不显示专业,则以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或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上所注专业为准)
2) 提供授权委托人和项目负责人的劳动合同及《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2023年3月~2023年5月的缴费清单)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23年3月~2023年5月的缴费证明。
3.3  财务要求:2019至2021年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的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3.4 其他要求: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没有隐瞒,虚假,伪造等弄虚作假行为;不曾因其自身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提供上述承诺书原件的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3.5 投标人不得有交易文件第一章投标须知规定的无效投标的情形。
3.6 本次交易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交易文件的获取
4.1 交易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 6 月 16  日9:00时至2023年 6 月 21 日17:00时
4.2 交易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 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交易公告及交易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https://www.etrading.cn/BR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
4.3 平台和工具软件使用费1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 7 月 6 日09时30分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交易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交易文件。
7.评标方法
本次交易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交易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交易公告同时在中国锡山网、锡山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发包人):
无锡锡东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江苏朝阳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无锡市锡山区东兴路198号
地址:
无锡市锡山区长泰国际御园南A-34栋
邮编:
214000
邮编:
214000
联系人:
瞿工
联系人:
赵阳、唐杰民
电话:
0510-88533622
电话:
15150118937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735320591@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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