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华物盛泰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东兴市2023-2025年电子政务外网线路租赁和互联网主出口服务的质疑答复函
金额
226.08万元
项目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2/12/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fczc2022-c3-50021-hwst
预算金额226.08万元
招标联系人李光13977066686
招标代理机构华物盛泰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必轩18377020806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华物盛泰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东兴市2023-2025年电子政务外网线路租赁和互联网主出口服务的质疑答复函

2022年12月29日 14:26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东兴市2023-2025年电子政务外网线路租赁和互联网主出口服务
品目

服务/电信和其他信息传输服务/其他电信和信息传输服务,服务/电信和其他信息传输服务/卫星传输服务,服务/电信和其他信息传输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服务/电信和其他信息传输服务/电信服务/增值电信服务,服务/电信和其他信息传输服务/电信服务/基础电信服务

采购单位东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行政区域东兴市公告时间2022年12月29日 14:26
开标时间2023年01月03日 13:30
预算金额¥226.08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必轩
项目联系电话18377020806
采购单位东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采购单位地址东兴市兴东路28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李光 13977066686
代理机构名称华物盛泰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东兴市兴东路华隆国际城21楼2103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陈必轩18377020806
附件:
附件1关于东兴市2023-2025年电子政务外网线路租赁和互联网主出口服务质疑答复函.pdf

  华物盛泰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东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东兴市2023-2025年电子政务外网线路租赁和互联网主出口服务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东兴市2023-2025年电子政务外网线路租赁和互联网主出口服务

项目编号:FCZC2022-C3-50021-HWST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必轩

项目联系电话:1837702080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东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采购单位地址:东兴市兴东路28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李光 1397706668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华物盛泰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必轩18377020806

代理机构地址: 东兴市兴东路华隆国际城21楼2103室

一、采购项目内容

关于东兴市2023-2025年电子政务外网线路租赁和互联网主出口服务质疑答复函

一、质疑供应商相关信息

质疑供应商: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西有限公司防城港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善将

地址:防城区金花茶大道912号

联系电话:13877080629

二、质疑答复内容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西有限公司防城港分公司:

我公司于2022年12月27日收到贵公司以书面形式递交的关于东兴市2023-2025年电子政务外网线路租赁和互联网主出口服务项目的质疑函一份,项目编号:FCZC2022-C3-50907-HWST。针对贵公司提出的问题,本公司及时向采购人汇报,对招标文件进行认真核查。现就有关质疑事项答复如下:

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一)质疑一:东兴市2023-2025年电子政务外网线路租赁和互联网主出口服务(项目编号:FCZC2022-C3-50907- HWST)”第四章《评审方法及定标标准》中的第二条技术分第2点

实施方案分

一档(10分):实施方案形成项目管理文档计划,能简单说明各个阶段的实施安排,能说明人员安排和实施进度;满足以上相关要求的。

二档(20分):在满足第一档的基础上,有较好的安全措施、实施质量控制方案和保障措施,能说明人员安排和实施进度,有实施管理及组织方案;投标人在项目地点有专职实施人员,实施人员具有PMP项目管理或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投入实施的人员不少于10人(高级工程师不少于1 人、高级工程师中同时具有ISO9001/ISO14001/ISO45001内部审核员认证证书的不少于1人),满足以上相关要求的。

三档(30分):在满足第二档的基础上,有项目管理组织机构图,有详细的实施管理及组织方案,能提供系统联调及验收方案;实施人员配备良好,内容齐全,服务经验及综合素质优,培训计划或方案能够结合当前先进技术,培训内容详实;投标人在项目地点有专职的实施人员,实施人员具有PMP项目管理或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投入实施的人员不少于15人(高级工程师不少于2人、高级工程师中同时具有ISO9001/ISO14001/ISO45001内部审核员认证证书的不少于1人),满足以上相关要求的。

注:需提供信息产业部、人社厅或人事厅颁发的高级工程师证;以上须提供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并加盖磋商供应商公章,同时出具磋商供应商为项目实施人员缴纳的最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加盖投标人公章)。

质疑理由:该项写明“要求实施人员具有PMP项目管理或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同时具有IS09001/IS014001/IS045001 内部审核员认证证书的不少于1人”等限制条件,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明令禁止的“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二)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七) 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范畴。该评分项不合规且有排他性。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条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该评分标准限制及排斥了其他潜在投标单位属于倾向性内容,违背了政府采购法和招投标发的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我公司要求就上述有关内容建议删除,以维护我公司合法权益。建议:删除此条评分条款,保证招标的公平公正。

质疑答复一:内部审核员认证证书是按《质量管理体系》国家标准,客观有效地对企业持证人员的水平进行衡量,经过有效的培训学习,以达到掌握管理体系的标准及服务要求,属于全国性证书,并非为某一供应商单独设立的证书。因此采购人为确保项目能按时按质完成,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在招标文件中设置实施人员专业性作为评分因素,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相适应,并不作为资格要求必须具备,因此不存在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情况。供应商提出的本条质疑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故该质疑事项不成立。

(二)质疑二:上东兴市2023-2025年电子政务外网线路租赁和互联网主出口服务(项目编号: FCZC2022-C3 -50907-HWST) ”第四章《评审方法及定标标准》中的第三条售后服务分

一档(10分):售后服务方案、保障措施、解决故障时间、培训、服务能力和本地化服务一般;

二档(20分):售后服务方案、保障措施、解决故障时间、培训、服务能力良好,磋商供应商在项目地点有本地化服务,有专职的售后运维人员,磋商供应商或其上级公司(上级直属机构/法人机构)具有国家标准《商品售后服务评价体系》GB/T 27922-2011四星级售后服务认证证书(认证的覆盖范围须包括通信或通信服务,须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电子公章),且具有不少于5台在项目所在地自有或租赁售后维护车辆(提供行驶证复印件)。

三档(30分):售后服务方案、保障措施、解决故障时间、培训、服务能力和本地化服务优,保障响应措施有力,服务经验丰富,能提供7x24售后服务热线,响应时间短,快捷、迅速;方案包含有项目售后维护、服务、保密承诺等,描述项目售后服务机构和联系人、技术人员等,提供至少3种故障申告途径及绿色通道;对突发事件、重大活动(节目)或紧急情况下提供应急保障方案,磋商人在项目地点有本地化服务,有专职的售后运维人员,磋商供应商或其上级公司(上级直属机构/法人机构)具有国家标准《商品售后服务评价体系》GB/T 27922-2011五星级售后服务认证证书(认证的覆盖范围须包括通信或通信服务,须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电子公章),具有不少于10台在项目所在地自有或租赁售后维护车辆(提供行驶证复印件)。

质疑理由:该项写明“磋商供应商或其上级公司(上级直属机构/法人机构)具有国家标准《商品售后服务评价体系》GB/T 27922- -2011五星级售后服务认证证书(认证的覆盖范围须包括通信或通信服务,须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电子公章)”等限制条件,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明令禁止的“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三)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条件、(七) 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范畴。该评分项不合规且有排他性。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条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质疑答复二:《商品售后服务评价体系》属于权威认证,通过认证的企业,证明其在全国全行业范围的服务领先性。《商品售后服务评价体系》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服务型企业的售后服务水平的评价,建立该体系的目的主要在于客观反应潜在供应商售后服务工作的现实状况,准确体现潜在供应商售后服务的实际水平,不属于特定为某一供应商单独设立的证书。因此采购人为确保项目后期售后维护质量,结合项目实际情况,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相适应,并不作为资格要求必须具备,因此不存在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条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情况。供应商提出的本条质疑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故该质疑事项不成立。

(三)质疑三:上东兴市2023 - 2025年电子政务外网线路租赁和互联网主出口服务(项目编号: FCZC2022- C3- 50907-HWST)”第三章采购需求商务条款第2点:交付时间及地点:交付时间: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5日内,如无法对接、使用中标人所提供的数字专线电路接入单位无法正常访问电子政务外网,采购人可终止采购合同;采购需求第3条互联网出口“竞标人所提供的互联网专线必须无缝对接现有的东兴市电子政务外网,保证东兴市电子政务外网互联出口7*24小时稳定运行,使用中标人所提供的接入单位正常访问互联网,如竞标人在自成交公告发出后5天内无法对接,采购人可不签订采购合同,并认为中标人虚假应标,同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竞标人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质疑理由:该项写明“交付时间: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5日内”采购需求内容中要求提供完成的交付时间过于苛刻,只有特定供应商才能顺利完成交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明令禁止的“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七) 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范畴。该评分项不合规且有排他性。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条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建议:将商务条款的交付时间修改为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将采购需求第3点互联网出口参数修改为“如竞标人在自成交公告发出后30天内无法对接,采购人可不签订采购合同”,保证招标的公平公正。

质疑答复三:电子政务外网属于国家重要的基础设施,是政府的业务专网,为保证电子政务外网持续稳定运行,交付时间设置为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5日内合理合规,加上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时间并非苛刻,而是留足时间给中标供应商的,不存在只有特定供应商才能顺利完成交付的情形,因此采购人为确保电子政务外网正常稳定运行,结合项目实际情况,招标文件中设置的交付时间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相适应,因此不存在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情况。供应商提出的本条质疑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故该质疑事项不成立。

综上所述,本次采购活动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欢迎社会各界依法进行监督,同时也感谢贵公司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规定,如贵公司认为本次答复不满意,可在质疑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感谢质疑供应商对政府采购工作的监督与支持。

采购单位:东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采购代理机构:华物盛泰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29日

二、开标时间:2023年01月03日 13:30

三、其它补充事宜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226.0800000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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