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北京市体育服务事业管理中心供暖管道及出租房屋维修维护项目-非产权供暖委托服务费比选公告
金额
20万元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4/10/1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供暖管道及出租房屋维修维护项目-非产权供暖委托服务费
2.预算金额:20万元,控制价20万元。
3.采购范围:非产权楼供暖期间的服务保障工作。详见比选文件第四章内容。
4.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5.服务地点:丰台区光彩北路8号院、赵公口小区等区域
6.服务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合格)。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比选: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法律法规等其他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3.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3-1须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机电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合格B类证书(有效期内);如外地企业,需提供外省市建筑企业来京施工备案表及注册一级建造师在京备案手续。
3-2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10月15日至2024年10月17日,每天上午09:00至11:00,下午14:00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现场。
3.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光彩北路8号院北京市体育服务事业管理中心工程科领取比选文件。
4.比选文件的获取:
(1)供应商携带如下资料领取比选文件(如资料不齐,恕不允许领取比选文件,以下资料需加盖单位公章),①比选公告网页截图;②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经办人的身份证明;③资质证书复印件④社保证明(近三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⑤中小企业声明函。(如资料不齐,恕不允许获取比选文件,上述资料需加盖单位公章)。
(2)供应商资料审核通过后,采购人将电子版比选文件发送至供应商指定邮箱。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8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2.地点:丰台区光彩北路8号院北京市体育服务事业管理中心党建活动室。
3.要求:为保障响应文件能及时提交,届时请供应商派1名授权代表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15分钟入场并参与开启仪式。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0月18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地点:丰台区光彩北路8号院北京市体育服务事业管理中心党建活动室。
六、公告期限
本公告在北京市体育局网站(http://tyj.beijing.gov.cn)上发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落实财政部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政策要求,扶持中小企业、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鼓励节能环保产品。
2.信誉要求: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及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查询记录网页面并加盖单位公章。)
3.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项目提供比选服务的;
(6)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比选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成交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八、对本次比选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名称:北京市体育服务事业管理中心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光彩北路8号院内
采购人联系方式:尚老师 010-87206754
1.项目名称:供暖管道及出租房屋维修维护项目-非产权供暖委托服务费
2.预算金额:20万元,控制价20万元。
3.采购范围:非产权楼供暖期间的服务保障工作。详见比选文件第四章内容。
4.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5.服务地点:丰台区光彩北路8号院、赵公口小区等区域
6.服务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合格)。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比选: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法律法规等其他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3.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3-1须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机电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合格B类证书(有效期内);如外地企业,需提供外省市建筑企业来京施工备案表及注册一级建造师在京备案手续。
3-2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10月15日至2024年10月17日,每天上午09:00至11:00,下午14:00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现场。
3.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光彩北路8号院北京市体育服务事业管理中心工程科领取比选文件。
4.比选文件的获取:
(1)供应商携带如下资料领取比选文件(如资料不齐,恕不允许领取比选文件,以下资料需加盖单位公章),①比选公告网页截图;②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经办人的身份证明;③资质证书复印件④社保证明(近三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⑤中小企业声明函。(如资料不齐,恕不允许获取比选文件,上述资料需加盖单位公章)。
(2)供应商资料审核通过后,采购人将电子版比选文件发送至供应商指定邮箱。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8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2.地点:丰台区光彩北路8号院北京市体育服务事业管理中心党建活动室。
3.要求:为保障响应文件能及时提交,届时请供应商派1名授权代表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15分钟入场并参与开启仪式。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0月18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地点:丰台区光彩北路8号院北京市体育服务事业管理中心党建活动室。
六、公告期限
本公告在北京市体育局网站(http://tyj.beijing.gov.cn)上发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落实财政部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政策要求,扶持中小企业、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鼓励节能环保产品。
2.信誉要求: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及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查询记录网页面并加盖单位公章。)
3.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项目提供比选服务的;
(6)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比选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成交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八、对本次比选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名称:北京市体育服务事业管理中心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光彩北路8号院内
采购人联系方式:尚老师 010-87206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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