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海口市狮子岭三层楼及长滨西公交场站等资产分别整体招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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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QY202312HN1208 |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终止挂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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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起 始日期 |
2023年12月27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年1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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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简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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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坐落 |
海口市狮子岭公交场站、海口市长滨西公交场站、海口市东站公交枢纽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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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的名称 |
招租 层数 |
招租面积 (㎡) |
挂牌底价/月租金(元) |
竞租保证金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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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海口市狮子岭公交场站1楼 |
1 |
729 |
18954 |
4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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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海口市狮子岭公交场站4、5楼整体 |
4、5 |
2484 |
47196 |
1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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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海口市长滨西公交场站1、2楼整体 |
1、2 |
893 |
33934 |
6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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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海口市东站公交枢纽站北侧2楼及南侧2楼整体 |
2 |
1542 |
77100 |
3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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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期限 |
序号1、3、4租期5年 序号2租期10年 |
租金递增方式 |
序号1、2从第4年起,每年递增5%;序号3从第3年起,每年递增3%;序号4从第4年起,每年递增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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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支付方式 |
租金按月支付,先支付租金后使用。 |
承租押金(元) |
3个月租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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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状态 |
序号1在不定期租赁中,序号4正在出租,序号2和序号3空置 |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
序号1和序号4有优先承租权,序号2和序号3没有优先承租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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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现状 |
狮子岭公交场站约建于2014年,电梯房。 长滨西公交场站建于2014年,框架结构,电梯房,层高4.2米。 海口市狮子岭公交场站4及5楼为毛坯状态,长滨西公交场1.2楼空置简装,其余标的均为简单装修带设备。 公交枢纽站北侧2楼及南侧2楼分别为会议室及酒店包厢及婚宴场所布局。 标的所处区域内交通便利,周边基础配套设施,公共配套设施齐全。标的情况见资产评估报告及房地产估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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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用途 |
1、海口市狮子岭公交场站1楼:技术服务、商业等 2、海口市狮子岭公交场站4、5楼整体:餐饮服务、商务办公、培训教育、酒店等商业业态 3、长滨西公交场站:餐饮服务、商务办公、培训教育等商业业态 4、海口市东站公交枢纽站北侧2楼及南侧2楼整体:中、西餐饮服务 承租方承租房产应合法经营使用,不得使用该房屋从事违法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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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 项说明 |
1、序号4正在出租,租期到2023年12月31日。 2、序号1和序号4的房产里还存放着设备及家具,由招租方负责房产的清场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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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情况 |
评估价 |
见资产评估报告及房地产估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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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基准日 |
2023年4月6日、2023年6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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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机构 |
厦门均达房地产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海南德间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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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租方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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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 情 况 |
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海口市公交场站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0100573077232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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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租方承诺 |
本次招租的房屋权属关系清晰,对该房屋具有完全处置权,招租行为已经过相应的有效内部决策并得到相应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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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租方 决策文件 |
董事会会议决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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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海口市公交场站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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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方资格条件与交易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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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方资格及相关条件 |
1、意向承租方须为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确认为承租方后5个工作日内按招租方提供的租赁合同范本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竞租保证金在确定为承租方后用于支付交易服务费(保证金多退少补);若在5个工作日内未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视为违约。租金和承租押金由承租方支付至招租方指定账户。 3、承租方应维持现有房屋现状,若对房屋进行改造,不得破坏原有的建筑主体结构,综合物业现有或已规划好的排水、排污、排烟以及燃气、消防设施现状,现状仅支持适当的局部改动或装修升级,且装修方案须通过招租方书面审核并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装修施工完成后,需经承租方、招租方和施工方验收后方可经营开业。 4、招租方给予承租方3个月装修期,装修期包含在租期内,装修期免收租金。 5、自合同履行之日起,凡涉及用水、用电相关问题均由承租方负责办理,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6、承租方不得擅自将承租的房产转租、分租、转让、转借或调换使用。 7、其他未尽事宜在租赁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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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交割 |
按《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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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成交后按公告要求及合同约定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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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告知 |
1、房产按现状招租,如招租面积与实际面积存在差异,不影响招租成交价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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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规则与报名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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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规则 |
1、本项目采用网络竞价,根据报价结果,按高低排序前两名,价高优先,依次递接原则确定承租方。若只有一个竞租人参加竞价,由意向竞租人按不低于挂牌底价报价。若产生报价最高前两名:最高报价者应在公告规定时间内与招租方签约,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承租权,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报价次高者自动成为承租方,经产交所函告后在规定时间内应与招租方签约,否则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以上最高报价者及报价次高者不签约情形为招租方原因造成的除外。 2、原承租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行使优先承租权须提交报名材料并缴纳竞租保证金,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承租权。若优先承租权人摘牌,优先承租权人应在公告规定时间内与招租方签约,否则仍视为自动放弃承租权,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报价最高者自动成为新承租方,经产交所函告后在规定时间内应与招租方签约,否则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不能签约情形为招租方原因造成的除外。 3、意向承租资格经我所审核通过后,竞租人凭E交易系统推送短信中的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并须申报有效价格,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承租人。 4、竞价成交后应签署竞价确认书,履行本公告规定的责任,按所报价格及本公告规定的条件和要求与招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支付成交价款及服务费。 5、竞租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海南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有关《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6、重要提醒:请竞租人选择良好的上网环境,确保终端设备运行良好和网络正常(建议使用有线网络、台式电脑终端),在竞价过程中,请关闭其他与本次竞价无关的,可能影响网络竞价操作的应用软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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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展示 |
海口市狮子岭公交场站、海口市长滨西公交场站、海口市东站公交枢纽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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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
自公告之日起至 2024年1月10日17:00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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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手续 |
竞租人须在2024年1月10日17:00时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www.hncq.cn)E交易专区进行会员注册(注册为竞买方)、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填写后上传《承租申请表》、《招租项目网络竞价须知》、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将竞租保证金缴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报名须提交如下材料: 1、《承租申请表》、《招租项目网络竞价须知》(见附件); 2、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房屋租赁合同》首页签署已知悉; 5、其它相关材料。 备注:以上资料均须法人签名及加盖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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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 竞租成功的承租方的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将用于交易服务费结算,竞 价未成功的竞租人保证金,交易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产交所指定缴纳保证金账户: 户名:海南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海南省分行营业部 账号:提交系统审核后,请竞租人按E交易系统自动发送的短信提示缴纳。 2、竞租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违约,所缴纳的竞租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扣除(但因不可抗力及招租方原因等情形除外): (1)竞租人提出承租申请并经资格确认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 (2)产生1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不参加后续网络动态报价的; (3)在网络竞价程序中包括竞租人在内的各竞租人均不出价的; (4)最高报价者及报价次高者存在不按公告约定与招租方签约的; (5)竞租成交后拒绝签署有关竞价确认书的; (6)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招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 (7)未按照公告规定支付成交价款和交易服务费的; (8)竞租人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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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费 |
本次交易服务费为5年/10年(根据标的租期)总租金的2.5%,由承租方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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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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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的名称 |
竞价开始时间 |
限时竞价 开始时间 |
加价 幅度(元) |
延时竞价周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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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海口市狮子岭公交场站1楼 |
2023年12月27日9:00 |
2024年1月11日9:00 |
200 |
120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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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海口市狮子岭公交场站4、5楼整体 |
2023年12月27日9:00 |
2024年1月11日9:15 |
500 |
120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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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海口市长滨西公交场站1、2楼整体 |
2023年12月27日9:00 |
2024年1月11日9:30 |
500 |
120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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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海口市东站公交枢纽站北侧2楼及南侧2楼整体 |
2023年12月27日9:00 |
2024年1月11日9:45 |
1000 |
120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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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载 |
1、《承租申请表》 2、《招租项目网络竞价须知》 3、《房屋租赁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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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 |
项目(报名)咨询:黄女士 66558034 陈女士 65237542 技术支持:刘先生 66558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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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海口市国兴大道61号华夏银行大厦18楼海南产权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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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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