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5120012023000015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028-26632085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中诚瑞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邱女士028-87466726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3/16
公告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2001202300001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大气复合型颗粒物及光化学组分站建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2月1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更正参数及开标时间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03-14 10:00:00,更正为:2023-03-16 10:0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3-03-14 10:00:00,更正为:2023-03-16 10:00:00。

一、原招标文件第三章3.3技术要求“水溶性离子在线分析仪”中(1)在线采集部分:“▲3.1.6. 气体收集技术:平板膜式溶蚀器技术,气体吸收液通道和颗粒物通道完全独立,避免气体吸收液对颗粒物污染物的吸收,气体吸收效率≥99%(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于格式: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维护周期>90天;或旋转式溶蚀器技术,气体通过溶蚀器与双氧水液膜发生氧化还原反应,保证对酸碱性气体的吸收,气蚀器具有自清洁功能免维护,溶蚀器吸收效率≥99%(提供制造商参数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于格式: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变更为:“▲3.1.6. 气体收集技术:平板膜式溶蚀器技术(提供溶蚀器实物图片),气体吸收液通道和颗粒物通道完全独立,避免气体吸收液对颗粒物污染物的吸收;气体吸收效率≥99%(提供第三方有资质部门或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或效力相当证明材料)。或旋转式溶蚀器技术(提供溶蚀器实物图片),气体通过溶蚀器与双氧水液膜发生氧化还原反应,保证对酸碱性气体的吸收,气蚀器具有自清洁功能免维护;溶蚀器吸收效率≥99%(提供第三方有资质部门或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或效力相当证明材料)。维护周期>90天;【提供的证明材料于格式: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原招标文件第三章3.3技术要求“水溶性离子在线分析仪”中(1)在线采集部分:“▲3.1.8四个样品独立采集通道:同时且独立采集气体中的阴、阳离子和气溶胶中的阴、阳离子,可有效避免阴阳离子系统淋洗液导致的交叉污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于格式: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变更为:“▲3.1.8四个样品独立采集通道:同时且独立采集气体中的阴、阳离子和气溶胶中的阴、阳离子,可有效避免阴阳离子系统淋洗液导致的交叉污染。(提供实物图片)【提供的证明材料于格式: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原招标文件第三章3.3技术要求“水溶性离子在线分析仪”中(1)在线采集部分:“▲3.2. 运行软件:统一软件控制,软件完全兼容采样和分析模块,具备一键向导快速开始功能,提供色谱柱分离数据库功能,用于发现未知离子污染物。(提供软件截图)【提供的证明材料于格式: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变更为:“▲3.2. 运行软件:要求软件与采样及分析模块为原厂同品牌,统一控制,软件完全兼容采样和分析模块,具备一键向导快速开始功能,提供色谱柱分离数据库功能,用于发现未知离子污染物。(提供同时控制采样和分析模块的软件截图)【提供的证明材料于格式: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四、原招标文件第三章3.3技术要求“水溶性离子在线分析仪”中(2)离子分析部分:“▲3.3.1原厂同品牌的高效高容量阴离子分离柱及保护柱,色谱柱采用聚合物填料,耐受pH0~14的工作范围,可耐受3000psi以上压力,为保证充分的柱效,柱交换量≥200μeq/根。(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于格式: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变更为:“▲3.3.1与采样部分以及离子分析部分为原厂同品牌的高效高容量阴离子分离柱及保护柱,色谱柱采用聚合物填料,耐受pH0~14的工作范围,可耐受3000psi以上压力,为保证充分的柱效,柱交换量≥200μeq/根。(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于格式: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五、原招标文件第三章3.3技术要求“水溶性离子在线分析仪”中(2)离子分析部分:“3.3.2原厂同品牌的高效高容量阳离子分离柱及保护柱,色谱柱采用大孔二乙烯基苯/乙基乙烯基苯共聚物,耐受100%有机溶剂,为保证充分的柱效,柱交换量需2800μeq/根以上。(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于格式: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变更为:“3.3.2与采样部分以及离子分析部分为原厂同品牌的高效高容量阳离子分离柱及保护柱,色谱柱采用大孔二乙烯基苯/乙基乙烯基苯共聚物,耐受100%有机溶剂,为保证充分的柱效,柱交换量需2800μeq/根以上。(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于格式: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六、原招标文件第三章3.3技术要求“水溶性离子在线分析仪”中(2)离子分析部分:“▲3.5.3 阳离子抑制器,连接在阳离子交换柱和电导检测器中间,可以电解连续再生,无需外加再生液,且经一次抑制即可将淋洗液抑制成水。(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于格式: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变更为:“▲3.5.3 阳离子抑制器,连接在阳离子交换柱和电导检测器中间(提供阳离子抑制器实物图片),可以电解连续再生,无需外加再生液,且经一次抑制即可将淋洗液抑制成水(提供产品工作原理图)。【提供的证明材料于格式: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七、原采购公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3月14日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变更为:“2023年03月16日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02月28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一、监督部门:资阳市财政局,联系电话:028-26632085。二、备案编号:三、本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保标志产品,优先采购无线局域网产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资阳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资阳市雁江区天台路368号

联系方式:028-261108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中诚瑞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吉泰五路118号天合凯旋广场3栋2001号

联系方式:028-8746672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邱女士

电话:028-87466726

四川中诚瑞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0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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