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盘锦市生态环境物联网AI监测监管平台运维项目履约验收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10/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h23-211100-02828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13804270178
中标联系人-18040205243
公告正文
盘锦市生态环境物联网AI监测监管平台运维项目 验收结果公告
公告日期: 2024年10月12日
一、合同编号: JH23-211100-02828-001-01
二、合同名称: 盘锦市生态环境物联网AI监测监管平台运维项目
三、项目编号: JH23-211100-02828             
四、项目名称: 盘锦市生态环境物联网AI监测监管平台运维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盘锦市生态环境局    
地 址: 盘锦市大洼区辽东湾新区行政中心D座 
联系方式: 13804270178 
供应商(乙方): 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通州区台湖镇京通街9号205
联系方式: 18040205243
六、合同主要信息
履约内容: 1套生态环境物联网AI监测监管系统平台(包含APP),109套微型环境空气质量监测仪、1套车载移动空气质量监测仪、3台高空瞭望AI摄像机、5套恶臭气体监测设备的运维。3人1车污染巡检服务、数据分析服务,协助采购人在重点区域范围内更加精准定位污染源、分析污染成因。
履约要求: (1)通过监测平台对监测数据进行实时展示和超标报警(包括数据报警和AI事件报警)
(2)通过分析监测数据及AI报警事件,定期对大气污染状况进行综合研判分析,发送预警通知单;
(3)定期进行周报、月报、年报等常规报告分析,以及专题报告分析;
(4)重污染天气依据实时浓度数据及气象数据,给出调度指挥建议;
(5)据监测数据情况对重点区域进行监控,对巡查人员巡查重点污染源和方向进行规划和派单。
数据上传率达到 90%以上。供应商需保证24小时保证生态环境物联网AI监测监管系统及APP可正常使用。3名巡查人员、1辆巡查用车
履约期限: 365公历日
履约地点: 盘锦市
七、验收日期: 2024年10月12日      
八、验收组成员(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
   张军、陈新新、路保昌 
九、验收意见: 验收通过          
十、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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