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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竞价公告
广东江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采用定点竞价方式实施本次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与竞价。
(一)项目名称:广东江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物业管理服务定点采购
(二)项目编号:DDJJ-2021-54481
(三)预算金额:570,000.00
(四)采购需求:
编号 | 服务描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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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一、服务范围 (一)服务场所简介 广东江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位于广东省江门市江海区朝翠路1号,与高新区龙溪湖公园相邻,占地约300亩,绿化面积约6.5万平方,乔木约1000棵,绿化情况的基本情况以现场为准。 (二)工作范围: 广东江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范围内的公共区域绿化带的养护维护服务工作和绿化租摆工作。 (三)服务总体要求: 1.投标人需配合采购人相关办公室监督执行绿化养护服务标准。 2.投标人工作人员保持良好的仪容仪表,配备统一工作服装,不准在服务区域高声喧哗、聊天,提高整体形象。 3.投标人工作人员要遵守广东江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规章制度;不得盗窃、损坏广东江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财物或设备设施,否则照价赔偿或交公安机关处理。 4.投标人工作人员必须通过培训,业务知识测试合格后才能上岗,熟悉掌握广东江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运作的情况,了解广东江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服务项目,保证工作到位等。 5.投标人所有工作人员必须做到严格安全生产、文明服务,人员的自身安全所引起的费用及责任由投标人负责,与采购人无关。由于违反操作规程,和因投标人自身其它原因,对采购人造成的工作影响、经济损失、声誉损害和法律责任,均由投标人承担。 6.投标人工作人员要坚守岗位,不得串岗。 7.投标人所有工作员工必须通过严格的政治思想培训,通过审核,保证员工有良好的思想素质。教育员工注意节约水、电。 8.投标人安排绿化养护服务人员应不少于6人(包括一名绿化主管) 9.投标人应依法为服务本项目的员工购买社保、医保,并支付不低于江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薪金,所有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10.投标人负责绿化垃圾清运,做到一日一清且不得倒放在校区垃圾房内,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费用。 11.投标人承担服务期内植被损失(合同总价的10%),超出植被损失(合同总价的10%),投标人进行“签证”与采购人确定超出分范围。 12.投标人工作人员有诉求可向投标人管理层或采购人管理处室反应情况,不能擅自越级诉求,以免影响采购人单位工作秩序。 13.投标人承诺每个学期提供不少于60盆(棵)植物/盆栽用于办公区域摆放,并定时进行施肥淋水等养护。 14.考评制度及退出机制 (一)考评机制 每月职能部门绿化实施与考核标准考评表 项 目 要求 室外绿化 浇水 根据季节、地域、天气情况适时对绿化植物浇水;根据绿发、花木品种、生长期限决定浇水量 施肥 绿篱、花卉应保证底肥,追施化肥,少量多次,不能伤及花草植物。树木、灌木每季一次采取挖沟、挖穴施肥方式,肥料不能露出土面。草地每年两次,采取喷施或播撒方式,不能伤及花草 修剪 树木、灌木每年三次,无枯枝,讲究整体分布均匀,下垂树枝不能影响车辆和行人通行。绿篱每月修剪一次,整齐成型,适形美观,新枝不能超过20厘米 病虫防治 以防护为主,酌情喷杀,发现病虫及时治理。一次病虫面积不能超过总体绿化的5%,无明显枯杈、死杈 室内绿化 浇水 室内绿化植物浇水适宜每周2~3次 摆花 根据不同的物业类型,摆放适量、合适的观赏性花卉或盆栽盆景,忌摆放有毒或带刺植物。适时更换生长不良或枯死的室内阴生植物 3.考核标准 绿化检查标准 评分标准 草地无石块、落叶、枯枝等杂物,无黄土裸露 每月检查,有一处不符合者扣2分。共10分 对枯死或生长不良的花草树木应及时更换补种 每月检查,有一处不符合者扣2分。共10分 草地基本无杂草,草种纯净一致 每月检查,有一处不符合者扣2分。共10分 适时、适量浇水施肥,保持花木、草地长势良好 每月检查,出现缺肥,缺水者各扣2分。共10分 草坪修剪平整、美观,保持高度为了3~5厘米 每月检查,有一处不符合者扣2分。共10分 对损坏的花木、草地应及时修补完好(前提双方确定现有花草的生长状态) 每月检查,有一处不符合者扣2分。共10分 及时消灭和防治病虫害,注意保护环境 每月检查,有一处不符合者扣2分。共10分 花坛、绿篱、灌木修剪整齐、美观 每月检查,有一处不符合要求者扣2分。共10分 室内阴生植物适时更换和浇水 每月检查,有一处不符合又没有更换者扣2分。共8分 绿化人员上岗是否符要求 每月检查,有一处不符合者扣1分。共2分 拟定 审核 审批 注:每月总分数满分为100分,由职能部门人员评定考核分数。 每月达到90分及以上的,按足额支付月度服务费; 每月达到75分至90分(不含)的,按90%支付月度服务费; 每月达到75分以下至60分的,按80%支付月度服务费; 每月60分以下的,按50%支付月度服务费。 (二)退出机制 1.在服务期内因成交供应商造成安全重大责任事故的,没收履约保证金,并终止合同。 2.不服从采购人管理的,没收履约保证金的50%,并终止合同。 3.在服务期期内成交供应商派驻的工作人员出现违法违纪现象的,没收履约保证金的50%,终止合同。 (四)绿化养护服务: 1、工作内容及要求: (1)对所有绿化带进行日常绿化养护工作,清理绿化带的垃圾、石头等杂物。 (2)定期对植物进行施肥,对种植时间不足三年的乔木每年春、夏各施肥一次,对棕榈科植物和各类灌木每年春、夏、秋季各施肥一次,各类植物和草坪施肥将视其生长情况而增加施肥的次数,务求使绿化带植物生长旺盛、常绿,且每次施肥前向学校后勤保卫部报备所用肥料品牌和数量。 (3)病虫害防治处理每年3-5次,及时做好病虫害防治工作,本着预防为主,治疗为辅的原则,适当为绿化物打药,以确保绿化带植物的正常生长,保持良好景观,且每次打药前向学校后勤保卫部报备所用药物品牌和数量。 (4)定期修剪绿植,按绿植的生长形态及其原状进行修剪,及时修剪超出原状的枝条(或按采购人要求进行修剪),使植物青绿,保持形态。对于观花植物的修剪时间则根据花期而定,一年大修剪约3次,小修剪约2至3次,以确保开花,造型美观;对于乔木的下垂枝和有碍影响树木造型美观的枝条及时修剪,同时也可以按采购人要求对植物进行修剪及造型,以确保植物形状美观。每年剪草不少于3次,草坪的高度控制在8厘米以内,且高度一致,保持平整,使绿化带整齐美观。 (5)及时清理绿地、乔木和造型灌木树头位置的杂草、落叶;台湾草等草坪的草种纯度达95%以上,乔木和造型灌木的树头(0.6×0.6m)做到基本无草,使绿化带周围环境清洁干净。 (6)及时清理枯死的或基部折断的树木,整理妨碍道路、建筑物的树枝;发现有倒塌危险的大树及时通知采购人,扶正固定倾斜或倒伏的乔灌木,做到所有植物不缺水,不积水,无枯萎和长时间涝浸现象。 (7)根据各种植物在不同时期的生长习性加强对其的护理。 (8)总体要求按国家绿化二级管养标准执行。 2、工作质量标准: 2.1、木本类 2.1.1、灌溉与排水 (1)根据树种和立地条件,适时适量淋水或灌溉,应无缺水现象。 (2)暴雨后应及时排除树木周围积水。 2.1.2、中耕松土 (1)定期松土,保持树木根部周围或树穴范围土壤的疏松透气,应无板结现象。 (2)树木根部周围或树穴应无杂草或菟丝子等危害树木的藤蔓。 (3)中耕深度以不影响根系生长为限。 2.1.3、施肥 (1)树木休眠期需施基肥,生长期需施追肥。根据树木品种、生长势、观赏特性和生长阶段确定肥料种类。 (2)开花灌木类须在花前和花后施肥。 (3)果木类应按其品种和生长阶段进行施肥。(如有) (4)根据草坪植物生长需要进行淋水和施肥,要求每年春季、夏季各施肥 1 次。秋、冬季雨水缺少的季节,每天的 淋水量接近于该草种该规格的蒸腾量,使含水量保持在 11-20%。需水量大的植物,其土壤含水量一般要求16-21%;需水量少且不耐涝 的植物,其土壤含水量控制在 9-11%。结合淋水并追肥,以保证草坪植物正常生长的需要。 如草坪缺失,由成交供应商负责补种。 (5)要求每年春季、夏季各施肥 1 次。肥料不能裸露,可采用埋施或 水施等不同方法。埋施要先挖穴或开沟,施肥后回填土、踏实、淋足 水、找平。如灌木、花卉缺失,由中标供应商负责补种。 2.1.4、修剪整形 (1)根据树木品种特性及绿化设计立意进行修剪整形,一般以自然树形为主。 (2)剪整形应达到均衡树势,完整枝冠和促进生长的要求。 (3)乔木类每年修剪1-3次,主要清除徒长枝、病虫枝、交叉枝、并生枝、下行枝、扭伤枝及枯枝和烂头,调整树形促进生长。 (4)一般阔叶乔木应保持主干基本挺直,主干高度不低于2.0米,主要干道行道树主干倾斜数量不得超过该路段总株数的3%,定干高度为3.0米,乔木主干的分枝点以下不应有萌芽和枝条。 (5)棕榈科植物修剪保持自然树形,及时剪除枯枝萎叶,其乔木型的必须严格保护主干顶芽不受影响。 (6)开花灌木类修剪应保持自然形态,须有3-5个主枝,分枝均匀,花果叶茂。 (7)观叶灌木类及绿篱,可作造型修剪,应保持线形平直或流畅,树冠丰满,树型美观,植物叶色鲜亮,生长茁壮。 (8)藤本类的修剪目的为促进覆盖面,应及时清除败叶和枯枝,删除弱的藤蔓。根据植物生长需要,进行绑扎和牵引。 (9)果木类修剪应符合其修剪技术要求。 (10)修剪缺口必须平整靠节,应在剪口芽的反侧呈45度倾斜。 对粗壮的大枝的修剪,应防止扯裂并必须涂抹园林用的防腐剂。 2.1.5、无病虫危害,树木健康生长的美观不破相。 2.1.6、防护设施 (1)树木防护设施应完好无损。 (2)在台风季节,对高大乔木须采取防倒伏措施。台风过后,应及时排除主干道上妨碍交通的倒伏植枝,对于倾斜倒伏的树木,应在1天内扶正。 2.1.7、处理枯枝树叶和缺枝补植。 (1)及时处理枯死树木和补植缺株。 (2)补植的树木应与原树木的品种、规格保持一致。 (3)清除枯死树时,必须挖除根部,不能立即补植的应先填平坑穴。 2.2、草木类 2.2.1、草木花卉 (1)视天气情况每天淋水1~2次,淋水时严禁泥土污染茎、叶和花。 (2)及时中耕,除草和追肥,无病虫危害。 (3)随时补种缺枝,剪除枯萎花蒂和黄叶,对于易倒伏的草花,须立支柱绑扎。 (4)球根、宿根类花卉须每隔2~3年掘起分栽1次。块茎类植物每穴根茎含幼芽不得少于3个。 2.2.2、地被和草坪 (1)及时除杂草,地被和草坪的纯净度应达到95%以上。 (2)适时适量淋水施肥,及时修剪和病虫防治,随时清除枯死植株。地被和草坪覆盖率应达到98%,其余草种的覆盖率达95%以上,无明显黄土裸露秃斑点,无病虫危害,生长茁壮,发芽匀齐。 (3)地被高度应控制在20~25厘米,草坪应控制在3~5厘米。要求修剪平整,边角无遗漏,侧石边缘应予以切边保持线条清晰,边缘平直。 (4)应保持土壤平整清洁及透气良好,常年积水的低洼处应填砂土予以平整,及时清除碎石、瓦渣及枯叶等杂物。 2.3、花坛 2.3.1、灌木花坛和花坛植物的灌溉排水、中耕、松土和施肥的要求,分别参照灌木类和草本类、花卉的养护质量标准。 2.3.2、保持花坛清洁,无杂物及枯枝败叶,无病虫危害,花坛防护设施应清洁完好。 2.3.3、灌木花坛造型修剪应保持层次分明,线形美观,图案清晰,整形符合造景要求。 2.3.4、雨后及时排水,花坛无积水现象。 服务有效期:本项目服务期为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2年8月31日止。 本项目的最高限价为人民币57万元。 四、投标报价 1.投标人所投报价格分为含税全包价。投标人自行到项目现场进行考察,自理相关费用。必须认真考察,对服务环境充分了解并对服务过程遇到的问题应有充分的预见,处理的办法及费用由投标人考虑投标报价内风险承包。(现场考察联系人:林生,联系电话:13750341375) 2.投标人的报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价格变化而变化。 3.本项目的投标总价应包括该项目的服务、税金、雇员费用、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 4.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完成本需求书所列的项目承包内容及服务期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5.投标人在报价时应依照招标范围,结合投标人自身情况测算以及招标文件中可能涉及到的引起价格变化的因素做出正确的评估。投标人未能准确计算和增补校核投标成本而造成投标风险的,责任自负。 6.投标人中标后,投标报价即作为中标单位与招标人的合同价。 7.投标货币:本项目投标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 8.投标费用:投标单位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单位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五、合同的授予 1.评标工作结束后,由招标人在网上服务平台选定中标人,发出中标公告。中标公告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结果公告》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合同签订后,《结果公告》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六、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在签订合同的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指定账户缴纳¥15000.00元(大写:壹万伍仟元整),在服务期结束且未出现不按合同履行的情况,收到成交供应商的退还申请材料(合同、申请等)1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 16 | 月 |
(五)竞价公告时间:2021-04-15 14:38:34 ~ 2021-04-20 23:59:59
(六)供应商报价时间:2021-04-21 09:00~16:00
(一)本项目的供应商,采购人选择的有7家,随机抽取的有0家。
供应商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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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侨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江门市森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江门市侨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江门五邑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
江门市天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江门市蓬江区盛丰市政基础设施服务管理中心 |
江门市城森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
(二)供应商应完整、真实、准确的填写采购需求中规定的所有内容。供应商没有对采购需求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报价被认定为无效报价。
(三)如果因为供应商报价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采购需求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由此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四)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一)报价规则
(1)供应商的报价应是总价。
(2)供应商的报价应不高于最高限价。
(3)在报价时间截止前,供应商可以多次报价,最后1次报价为最终报价。
(二)实质性响应审核
报价时间截止后,采购人应当组成评审小组,对参与报价供应商的响应情况进行审核,推荐3家以上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的供应商。认定供应商未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的,应当说明不能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的理由。
(三)成交规则、终止规则
(1)成交规则:报价时间截止后,采购人推荐的实质响应采购需求的供应商有3家以上,系统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确定最低报价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2)终止规则:在定点竞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变更采购需求;或者在报价时间截止后,参与报价或者实质响应采购需求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竞价终止。
联系方式:林振辉 0750-3986825
采购单位:广东江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1年0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