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纳帕海面山生态修复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施工监理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7/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lzb-2023-0717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石工13988717328
招标代理机构红河州红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薛工13466258047
标书截止时间2023/07/21
投标截止时间2023/07/27
公告正文
纳帕海面山生态修复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施工监理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招标编号:HLZB-2023-0717)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香格里拉县
一、招标条件
本纳帕海面山生态修复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施工监理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67 万元,招标人为香格里拉市纳帕海流域综合保 护治理项目推进指挥部。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项目总包含 5 个修复区,内容包括土方回填、挡土墙、开挖石方、车行运输便道、坡顶截水沟排水沟、生态喷灌、客土回填(土壤改良)、植物种植、SPF 生态喷播等,具体内 容以采购人实际委托为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纳帕海面山生态修复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施工监理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纳帕海面山生态修复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施工监理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 力要求:(一)供应商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持有相关 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资格要求: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 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三)财务要求:供应商须提供 2022 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扫描件,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 债表、损益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新成立的公司提供财务情况说明;
(四)业绩要求:供应商近 3 年内(2020 年 1 月 1 日至今)承担过至少 1 项投资额不低于 1000 万元或合同监理费不低于 40 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的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以提供的业绩 中标通知书扫描件或合同协议书扫描件或监理业务手册扫描件或竣工验收证明书扫描件为 准,如上述材料无法体现类似项目特征指标(时间、工作内容、金额)时,还须提供业主单 位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加以证明);
(五)总监理工程师要求:供应商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 师资格,近 3 年内(2020 年 1 月 1 日至今)至少以总监理工程师身份承担过 1 个投资额不低
于 1000 万元或合同监理费不低于 40 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的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以提供 的业绩中标通知书扫描件或合同协议书扫描件或监理业务手册扫描件或竣工验收证明书扫 描件为准,如上述材料无法体现类似项目特征指标(时间、工作内容、金额、总监理工程师)时,还须提供业主单位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加以证明);
(六)信誉要求: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未被 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
(七)其他要求:
1.拟配备项目主要管理人员要求:须配备市政监理人员、造价监理人员等相关管理人员;供 应商根据自身情况合理配备并满足工程监理需要。
2.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07 月 17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3 年 07 月 21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电子邮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07 月 27 日 09 时 00 分
递交方式:香格里拉市,具体地点开标前由代理机构通知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 年 07 月 27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香格里拉市,具体地点开标前由代理机构通知
七、其他
1.招标范围:项目所涉及的全过程监理,包括质量、进度、投资、安全控制,合同、信 息管理,现场协调服务,缺陷责任期内可能出现的修复等过程的全面监理。具体实施范围以 采购人委托为准.
2.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2.1 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 2023 年 7 月 17 日至 2023 年 7 月 21 日,每日上午 9:00 至 11:30 ,下午 14:00 至 17:30 (北京时间,下同),将以下资料(每页加盖鲜章,整理为 1 个 PDF 电子版):1、营业执照扫描件;2、资质证书扫描件;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
被授权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以及磋商文件费用转账凭证发送至邮箱 2209724622@qq.com,代 理机构审核通过后将本项目的磋商文件以及磋商文件获取登记表发送至供应商邮箱,供应商 将填写好的磋商文件获取登记表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
2.2 磋商文件售价:¥600.00 元,售后不退。
2.3 供应商缴纳文件费用需要从公司基本账户转入代理机构账户:
账户名称:红河州红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5325220101600000260675
开户银行:曲靖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红河分行
3、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3.1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3 年 7 月 27 日 08 时 30 分至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3.2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 年 7 月 27 日 09 时 00 分;
3.3 地点:香格里拉市,具体地点开标前由代理机构通知;
3.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3.5 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出席磋商会议。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香格里拉市纳帕海流域综合保护治理项目推进指挥部 地 址:香格里拉市东旺路税务小区
联 系 人:石工
电 话:1398871732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红河州红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蒙自市龙井路北组团小区附 143 号 4 楼 联 系 人: 薛工
电 话: 13466258047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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