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304余杭小林至塘栖段改扩建工程、乔司至东湖连接线二期工程、崇贤至东湖路连接线二期工程竣工环保验收服务
招标公告
根据《杭州临平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小额工程建设项目交易管理办法》、《杭州临平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小额物资、服务采购交易管理办法》等规定,经小额公共资源交易申请表批准,现就S304余杭小林至塘栖段改扩建工程、乔司至东湖连接线二期工程、崇贤至东湖路连接线二期工程竣工环保验收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并有能力完成本项目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工程情况
1、招标项目名称:S304余杭小林至塘栖段改扩建工程、乔司至东湖连接线二期工程、崇贤至东湖路连接线二期工程竣工环保验收服务
2、招标编号:L3301100000001966001
3、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3.1、项目位于杭州市临平区。
3.2、招标范围:主要服务内容为在S304余杭小林至塘栖段改扩建工程、乔司至东湖连接线二期工程、崇贤至东湖路连接线二期工程范围内,按项目经批准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及环保审查意见(批复),提出合理化建议,完成包括但不限于:开展验收监测,完成生态调查报告的编制、环保三同时验收报告编制直至工程通过环保验收并在全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平台进行公示等。具体项目以招标人书面委托为准。具体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招标需求”。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在有效期范围内。
2、在国家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完成注册;
3、谢绝联合体投标;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三、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四、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无需报名。在开标截止前需提供以下有效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在国家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完成注册的网页截图;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授权代表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本项目投标人的资格仍需接受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审查,并在必要时要求提供原件备查。
五、投标保证金:详见招标文件。
六、本招标公告在以下网站公开发布:
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临平招投标小额项目(http://home.qfpt.linping.gov.cn:18084/home)下载方式发放,由投标人自行关注以上网址。
2、澄清、修改等更正补充公告请自行登录该网站进行下载查看。
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七、联系方式
1、招标人名称:杭州临平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白剑飞
联系电话:0571-86165975
2、招标代理名称: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富超群
联系电话:0571-89171207,89172010
注:原则上实行投标文件“即交即走”。根据临平区最新防疫要求,提供相应核酸阴性证明。投标人应预留充足时间提前到达交易中心开标现场,进行体温检测、杭州健康码和身份证核验及递交标书时提供《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健康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一),配好做好健康信息登记工作,将投标文件交予招标人(招标代理)后立即离场;为减少人员集聚风险,进入开评标区域的人员注意做好健康防护措施,应当全程佩戴口罩,人与人之间保持1米以上距离,不扎堆集聚,不喧哗闲聊,完成相关工作后即刻离场。
招标人名称:杭州临平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日期:2022年12月01日
附件一:
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健康承诺书
我(姓名):
身份证号:
所属单位(公司) :
本人现郑重承诺:
(一)未接触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疑似或确诊病例;
(二)不是来自(或途经)疫情重点地区,或来自(或途经)疫情重点地区但在杭隔离观察已满14天;
(三)近期无发热、咳嗽、呼吸困难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可疑症状;
(四)杭州健康码、行程码显示为绿色。
如上述承诺不实而导致不良后果(如:出现疫情防控重大风险,出现确诊病例等)的,本人自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承诺人:
时间:
单位盖章:
附件二:
公告.pdf公告.pdf
S304余杭小林至塘栖段改扩建工程、乔司至东湖连接线二期工程、崇贤至东湖连接线二期工程竣工环保验收服务(招标文件).zipS304余杭小林至塘栖段改扩建工程、乔司至东湖连接线二期工程、崇贤至东湖连接线二期工程竣工环保验收服务(招标文件).zip
1、招标项目名称:S304余杭小林至塘栖段改扩建工程、乔司至东湖连接线二期工程、崇贤至东湖路连接线二期工程竣工 |
2、招标编号:L3301100000001966001 |
3.1、项目位于杭州市临平区。 |
3.2、招标范围:主要服务内容为在S304余杭小林至塘栖段改扩建工程、乔司至东湖连接线二期工程、崇贤至东湖路连接 |
线二期工程范围内,按项目经批准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及环保审查意见(批复),提出合理化建议,完成包括但不限于:开展验 |
1、具有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在有效期范围内。 |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在国家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完成注册的网页截图; |
本项目投标人的资格仍需接受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审查,并在必要时要求提供原件备查。 |
七、联系方式 |
注:原则上实行投标文件“即交即走”。根据临平区最新防疫要求,提供相应核酸阴性证明。投标人应预留充足时间提前到 |
日期:2022年12月0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