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项目基本信息
招标编号:CGN-201708070003
项目名称:中广核西藏谢通门光伏项目汇流箱设备采购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项目性质:货物
投标人范围:国内
招标项目项目所在行政区域:西藏自治区 日喀则地区 谢通门县
招标项目分类:货物 其他类 其他货物
二、招标人信息
招标人: 中广核(谢通门)太阳能有限责任公司
委托单位:新能源总部
三、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中广核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高利
固定电话:0755-84473461
传真:0755-84434853-133464
邮箱地址:gaoli@cgnpc.com.cn
四、时间安排
标书发售开始时间:2017年08月07日 17:30(北京时间)。
标书发售截止时间:2017年08月14日 17:30(北京时间)。
截标时间:2017年08月30日 10:10(北京时间)。
五、公告内容
1、 招标内容
1.1项目名称:中广核西藏谢通门光伏项目汇流箱设备采购
1.2项目概况:
中广核太阳能谢通门一期30兆瓦并网光伏发电项目(以下简称本工程)位于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区谢通门县境内,地处塔定乡久如村和克如村之间的省道 S204 西侧,电站场区距离谢通门县城5公里。区域坐标为东经 87°4′~89°1′,北纬 29°18′~30°26′,海拔高度在3945m左右。该地区纬度低,地势较为平坦,大气透明度高,有着丰富的日照资源,是建设大型光伏电站的理想场所。场址大部分海拔高度为3945m;光伏电站中心距离谢通门县直线距离约5km,光伏电站东侧紧邻S204省道,光伏电站外交通运输便利。
根据接入系统批复意见,本项目拟新建一座110kV升压站,并以1回110kV线路接入国电投110kV升压站,线路长度约1km。
本项目总装机容量为 30MWp,采用分块发电、集中并网方案。电池组采用单晶硅电池 285Wp 组件,并按倾角 31°固定安装在支架上。30MWp 太阳能电池阵列由 30 个子方阵组成,每个子方阵均由若干路太阳能电池组串并联而成。每个太阳能电池子方阵由太阳能电池组串、汇流设备、逆变设备及升压设备构成。
2、投标人资格条件:
合格的投标人应是满足资质要求的国内生产企业。国内生产企业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财务实力、技术能力和生产经验。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注册的独立法人,注册资金大于等于人民币5000万元(或等值外币),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未被处于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资质能力,具备的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3、银行资信记录良好(需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六个月内由信誉良好的银行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财务状况良好,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承担本次招标货物的供货;
4、生产标的物或光伏汇流设备三年以上,近三年2014-2016年投标设备国内累计供货不小于500MW,且在供货业绩中至少具备5个20MW以上的单次供货并良好运行的业绩,需提供履约证明。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业绩,无履行合同不良记录,无不良诉讼记录,无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受到违规处罚的记录;
6、本次招标只接受在中国境内设有生产工厂并且所有投标产品均在国内生产的制造商,不接受在国外生产或在国内建厂但还没有足够生产能力的制造商。
7、质保期不小于5年。
8、投标汇流箱应取得CGC、CQC、TUV等国内外知名第三方检测检测机构按照依据CNCA/CTS0001-2011A《光伏汇流设备技术规范》所做的认证;
9、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本次招标不允许分包。
*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如果需要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件需要年检的,请确保提供的文件复印件已年检合格,否则在评标时做否决投标处理。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在中广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p.cgnpc.com.cn)上先进行网上投标报名,报名时需填写被授权的投标联系人信息。
3.2 投标人已注册为中广核电子商务平台会员的,可直接登录报名,否则需先注册为该平台会员后方可报名,注册会员的步骤请详见中广核电子商务平台。如果投标人报名时《营业执照》信息与会员注册时发生变化,请及时登录中广核电子商务平台更新会员注册信息。因投标人未能及时更新注册信息而影响投标人投标的,投标人应自行承担责任。
3.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投标人应按下面的汇款账户信息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缴纳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标书款),售后不退。
账户名称:中广核工程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市分行营业部
账号:4000023019200399116
特别提醒:只有从招标代理机构处购买招标文件,并完成报名手续的潜在投标人才有资格参与本项目投标。
3.4 投标人缴纳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后,需在中广核电子商务平台相应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购买环节上传缴费凭证扫描件。
3.5 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缴费凭证审核确认后,将授权投标人在线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若需要纸质版招标文件,请投标人自行前往招标文件领取地点(深圳大亚湾核电基地中广核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中心BM2220)领取。
3.6 投标人需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完成投标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的相关工作,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未按上述要求进行投标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招标人有权拒收其投标文件,已收取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3.7 投标人因未按上述要求进行投标报名、上传缴费凭证、提交的投标报名文件不符合要求或缴费错误而影响投标的,投标人应自行承担责任。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30日 上午10:00(北京时间),地点为深圳市深南大道2002号中广核大厦北楼11层招标中心供应商服务大厅8号或9号柜台。
4.2 投标文件应当面递交,不接受邮寄,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信息同时在“中广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p.cgnpc.com.cn)及“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上同步发布,二者发布信息不一致时以“中广核电子商务平台”网站发布的信息为准。
6、保密要求
投标方应对招标方直接或间接提供的与招标文件相关的所有文件、数据和其他资料进行保密,无论上述资料是在投标前、投标过程中或投标结束后取得,除非得到招标方的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7、重要提示
7.1本项目不接受现场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在办理标书款转账时,应在银行转账单/汇款单备注栏上或用途栏上填写招标编号,个人汇款的还应填写投标单位的简称。
7.2缴费凭证(银行转账单/汇款单)应有银行签章或电子回单章,上传缴费凭证文件命名格式为“缴费凭证+公司简称”, 个人汇款的凭证文件命名格式为“姓名+公司简称”。
7.3招标人将向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请将通过现场领取或邮寄的方式给投标人。现场领取地点为深圳大亚湾核电基地中广核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中心BM2220C。
7.4投标人应认真填写平台中的购买信息和发票信息,因投标人原因导致发票未能及时开具、开票错误、发票不能报销或发票失效等问题,投标人应自行承担责任。因开票信息不完整而不能以投标人名义开具发票的,招标人将以实际付款人开具。开票信息错误导致开票错误的,发票不重新开具。
7.5 若有疑问,请与招标代理机构的项目负责人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