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新蒲新区园林景观零星工程(项目名称)施工招标(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398.8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18/08/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398.8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马庆华
公告正文


中标候选人公示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蒲新区园林景观零星工程(项目名称)施工招标(二次);已于2018813日期在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蒲分中心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出具的评标报告,现公示下列内容:

第一中标候选人:贵州景春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投标价(元):3988000.00

投标工期:365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马庆华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执业资格:工程师

注册(职称)证号:0051301633

第二中标候选人:遵义景秀园林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投标价(元):3996000.00

投标工期: 365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陈勇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执业资格:工程师

注册(职称)证号:黔中0921469201

第三中标候选人:遵义市绿地园林景观有限责任公司

投标价(元):4000000.00

投标工期:365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刘芝元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执业资格:工程师

注册(职称)证号:黔中2010215001

中标结果公示至2018 9 3 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未在公示期间提出的异议,招标人不予受理。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程序,必须先提出异议,然后才能投诉。对评标结果的投诉参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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