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卧龙路(龙凤大街至外环东路路段)雨污分流项目
金额
1110.26万元
项目地址
黑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10/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110.26万元
招标联系人姜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和信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余先生0459-8109963
标书截止时间2023/10/28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10
公告正文

卧龙路(龙凤大街至外环东路路段)雨污分流项目
招标公告(评定分离)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卧龙路(龙凤大街至外环东路路段)雨污分流项目,已由大庆市龙凤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龙发改发〔2023〕268号、龙发改发〔2023〕312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大庆市龙凤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资金及海绵城市专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卧龙路(龙凤大街至外环东路路段)雨污分流项目
2.2建设地点:卧龙路(龙凤大街至外环东路路段)。
2.3建设规模:新建截污管线管径沿路道两侧铺设长度为3147米,新建污水提升泵站采用地下式泵站1座,混凝土污水检查井198座,变压器2座,新建压力排污管线374米,混凝土路面破坏恢复6294平方米,隔油池65座,电力电缆978米。
2.4计划工期:2023年11月16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共45日历天。(此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
2.6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最高限价:11102663.56元
2.9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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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注: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投标人在上传证明材料时需上传电子证书扫描件(黑白或彩色皆可)。另外,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关于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具体要求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执行。
3.3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要求:投标人应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要求填报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初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标准员1人(可兼任)、材料员1人(可兼任)、机械员1人(可兼任)、劳务员1人(可兼任)、资料员1人(可兼任),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                                                                       
                                                      
注:以上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仅要求项目负责人提供相关证件,其他人员仅需填报“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表”,无需提供相关证件。(项目机构成员如有退休人员,年龄不能超过65周岁。)
3.4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不得在在建项目中任职,其中项目负责人如存在被更换情形的,按黑建规〔2023〕2号文件第十六条规定执行。
3.5信誉要求:(1)至投标截止时间,企业状态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或经营异常企业,招标人不接受其参与本项目投标。企业状态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最新公示信息为准。
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及经营异常企业的网站查询截图(截图中需体现网站名、投标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查询结果、查询日期等信息),结果查询时间为本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方为有效。(查询方式: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首页→在搜索框内输入投标人名称→点击查询→点击查询到的投标人名称→在投标人企业基础信息页面分别点击“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后分别完整截图保存)
(2)信用中国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企业作为不合格的投标企业,不得参与投标。
提供“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navPage=0)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网站查询截图(截图中需体现网站名、投标单位名称、查询结果、查询日期等信息),结果查询时间为本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方为有效。(查询方式:信用中国网站首页→在搜索框内输入投标人名称→点击搜索→点击“失信被执行人”后完整截图保存)
3.6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因受到行政处罚、失信惩戒措施仍在限制投标惩戒期内的投标人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8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w.hlj.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等资料。下载时间为  2023  年 10 月21 日 00时 00 分至  2023  年10 月 28 日 00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逾期交易平台将不可下载。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相关文件。
4.2潜在投标人在其他电子交易平台办理投标业务的,按照其规定办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3 年 11 月 10 日 09 时 00 分。
5.2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方式
6.1本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各投标人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开标时间起远程解密、开标。
6.2开标时间:2023年 11 月 10 日 09 时 00 分。
6.3开标地点: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评标、定标方式
本项目采用 评定分离,具体评标、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其他
9.1本工程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CA锁进行线上解密。
9.2投标单位获取招标文件及招标工程量清单,其中招标工程量清单格式后缀名hljzbx。电子投标工具参照“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下载。
9.3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联系方式

标 人:大庆市龙凤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地    址: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凤一路(凤祥小区1-7#楼西北侧)
联 系 人:姜先生
电   
话:
0459-6242910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和信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大庆高新区科技孵化器一期工程5号孵化器605

系 人: 余先生
电   
话:0459-8109963
 
招投标行政监管及招投标投诉受理单位:大庆市龙凤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大庆市龙凤区龙政路1号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话:0459-6059116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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