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缙云县城投市政建设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其缙云县东方砂石厂砂石料加工劳务和机械外包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国内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一. 采购编号:浙鼎峰【2021】-177号
二. 项目名称:缙云县东方砂石厂砂石料加工劳务和机械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三.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 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五. 采购内容: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 |
1 |
砂石厂砂石料加工劳务和机械外包服务 |
1 |
项 |
17元/吨 |
六. 投标人的资格:
6.1营业执照营业范围包含砂石料加工、销售内容;
6.2响应截止之日至前三年内,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资格审查时不予以通过;
6.3响应截止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且在处罚有效期内的供应商,资格审查时不予以通过;
6.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报价。
七. 招标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
1.报名/发售时间:从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10月21日09:00时前止。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2021年10月13日为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有潜在投标人提出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允许其获取。
2.报名/发售地址:
2.1报名地点:缙云县城新区江滨巷17号301室。
2.2报名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⑴投标人介绍信及联系方式;
⑵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以上资料须加盖单位公章。
2.3发售地址:缙云县城新区江滨巷17号301室。
2.4采购机构将拒绝接受非报名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八.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1年10月21日09:00时(北京时间)
九. 投标文件提交地址:缙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缙云县广电大楼六楼)
十.开标时间:2021年10月21日09:00时(北京时间)
十一.开标地址:缙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缙云县广电大楼六楼)
十二.公告期限: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十三.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元):人民币贰拾叁万元整(¥.230000.00)
2.交纳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2021年10月21日09:00前(北京时间)。
3.保证金缴纳方式包括保函[银行保函、担保保函(政策性担保公司)、保险保单]、电汇两种缴纳方式。
①以保函(保单)方式提交的,保函(保单)有效期应超出投标有效期;银行保函由县级及以上国有和地方商业银行出具,且出具保函的商业银行在丽水行政区域范围内设有分支机构;担保保函由丽水市政策性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莲都区政策性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出具及各县(市、区)政策性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须有文件依据);保险保单由县级及以上国有或地方商业保险公司出具,且出具保险保单的保险公司在丽水行政区域范围内设有分支机构。另保函(保单)的办理,由投资申请人按可办理的银行、担保公司和保险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保函(保单)开具对象为缙云县城投市政建设有限公司,应包含项目名称、投标人、保额、保期、开具保函(保单)单位及其公章或保函专用章等基本信息。
②以电汇方式提交的,须注明项目名称及联系方式。
收款单位名称:缙云县城投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开户行:浙江缙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仙都支行
银行帐号:201000015804019
4.投标保证金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并确保收款人的户名、账号、开户行及金额等内容准确无误;投标人以银行电汇方式提交的项目投标保证金,须从其基本账户转出,以到帐时间为准;采用保函的,以书面收到交互信息时间为准。
十四.其他事项
1.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公告为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缙云县财政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科投诉。
2.采购文件获取:
2.1本项目采购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2.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s://www.zcygov.cn),在本公告下方下载采购文件。
2.3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采购公告、更正公告、答疑文件等内容,采购人不再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3.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文件采用现场递交方式,超过投标截止时间未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十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缙云县城投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洋联系电话:13587196676
地址:浙江省丽水市缙云县五云街道仙都路200号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13454357269传真:0578-3311234
质疑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578-3311234传真:0578-3311234
地址:缙云县城新区江滨巷17号301室
3.同级监督管理部门:缙云县财政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科
联系人:施远霞监督投诉电话:0578-3319337传真:0578-3319337
缙云县城投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9 月30日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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缙云县东方砂石厂砂石料加工劳务和机械外包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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