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泰市金斗水库水源地治理与生态修复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01 16:02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新泰市金斗水库水源地治理与生态修复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泰市金斗水库水源地治理与生态修复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已由新泰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以新行审投资核准【2023】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新泰市青云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新泰市金斗水库水源地治理与生态修复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新泰市金斗水库水源地治理与生态修复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2.2项目编号:SDGP370982000202402000015;
公共资源交易进场编号:XT-GC-20240401-01001;
2.3建设地点:位于新泰市金斗水库上游白杨河湖口湿地及白杨河旋崮水库至金斗水库段。
2.4建设规模:项目位于新泰市金斗水库上游白杨河湖口湿地及白杨河旋崮水库至金斗水库段,河道治理长度约11.50km 。库滨带湿地生态修复工程位于金斗水库部分库滨带,占地面积约60 亩。
2.5计划工期:45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90日历天;施工工期360日历天);
2.6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2.7招标范围:包括整个工程施工图设计、预算、管理、采购、施工(施工范围包括:河道清表、清淤、生态护坡、生态溢流堰建设、管护道路建设、湖滨缓冲带建设、水生植物种植及配套设施等内容)直至竣工验收交付使用,以及配合招标人办理项目涉及的各项审批手续(包括履约期间成果报审、施工手续、审批等所有工作),协调相关各方的关系,确保通过政府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将具备正式投入使用的项目整体移交给招标人等全部工作内容。
2.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9本招标项目不划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鲁财库〔2007〕32号、财库[2014]68号、财库[2017]141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3.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采购及施工能力;
3.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环保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证书;
3.3.3 根据《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发改法规[2018]457号文件)和《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信用管理办法》(鲁发改公管[2018]1359号)及《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等文件规定,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失信企业,依法限制参与本项目投标;
3.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领取时间:2024年4月2日至2024年4月9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
4.2领取地点: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taggzyjy.com.cn)上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0.00元每标段。
4.4招标文件获取方法: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本招标公告期限内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taggzyjy.com.cn)自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 其他说明
5.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4月23日09时00分;
5.2投标人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打开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taggzyjy.com.cn/)并登陆会员系统,在“上传投标文件”模块中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格式为TATF,以最后一次上传的投标文件为准);
5.3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及相关操作说明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资料下载模块中下载;
5.4本工程施工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开评标,投标单位须根据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企业CA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办理须知》要求网上申请办理CA数字证书。
5.5本项目实行不见面网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详见虚拟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
6.其他补充事宜
6.1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功能,充分利用政府采购合同的信用价值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形成的数据价值,有效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以及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采购人支持本项目成交供应商通过“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实施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有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https://www.ccgp-shandong-rz.cn/”了解相关政策。
6.2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6.2.1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6.2.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6.2.3监督单位:新泰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服务中心,监督电话:0538-7232332。
6.2.4接受异议(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尹经理 联系电话:0538-7102767
7. 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泰市青云街道办事处
地 址:新泰市青云路1159号
邮 编:271200
联 系 人:刘主任
电 话:0538-7224356
招标代理机构:泰安新国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新泰市府前街1177号青云商务大厦7楼
邮 编:271200
联 系 人:尹经理
电 话:0538-7102767
电 子 邮 件:xinguozixun@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