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泰州市分公司党报、都市报、公众号等媒体宣传服务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前 公示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泰州市分公司党报、都市报、公众号等媒体宣传服务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前 公示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泰州市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拟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泰州市分公司党报、都市报、公众号等媒体宣传服务采购项目”(采购编号:JSTZCG-2022-10-116)项下的服务以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参与谈判。
一、采购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泰州市分公司党报、都市报、公众号等媒体宣传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JSTZCG-2022-10-116
采购内容:在泰州日报、泰州晚报、微泰州平台进行泰州邮政金融业务、寄递业务、邮务类业务、企业其它宣传。服务期限壹年。
本项目预算在公开招标限额之下,因此,根据业务部门提交,经归口部门及采购中心审核确认的单一来源说明,结合对本项目采购标的的市场调研,采购方式说明如下:根据省分公司下发的《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单一来源采购实施办法(2021年修订版)》(苏邮分【2021】40号)文件第四条(一)只能从唯一的供应商处采购的,主要包括以下情形:1.基于技术方案或市场垄断,只能从唯一供应商或代理商处购置;2.基于市场环境,只能与唯一媒体、赞助及会展服务商等开展合作。所以本次采购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方式,邀请特定的供应商参加响应。潜在供应商为泰州报业发展有限公司。
注:本项目设有最高限价:泰州日报广告最高限价不高于3万元/条,预计数量7条;泰州晚报广告最高限价不高于2万元/条,预计数量6条;微泰州头条广告最高限价不高于10万元/条,预计数量6条;微泰州二条广告最高限价不高于4万元/条,预计数量26条。供应商响应报价如高于最高限价,其响应将被否决。
- 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须具备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能力,能够满足本次项目招标文件中提出的相关重要技术要求和服务标准。
3.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无重大事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查询地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提供承诺书)。
4.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地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提供承诺书)。
5.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分包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项目招标活动。
6.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招标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7.本项目不接受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或泰州市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限制范围内的投标人投标。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且不得分包、转包。
三、异议的受理方式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可以在单一来源采前公示发出后三日内(即2023年11月07日-2023年11月09日)将书面意见(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及相关证明材料,以上内容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反馈给采购人。
四、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泰州市分公司
地 址:泰州市医药高新区永定东路299号
联 系 人: 唐靖
电 话: 18261031608
电子邮件:106008860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