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竞标≥永城市薛湖镇中心小学食堂供餐经营权磋商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8/1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竞标≥永城市薛湖镇中心小学食堂供餐经营权磋商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永城市薛湖镇中心小学食堂供餐经营权已由相关部门批准,招标人为永城市薛湖镇中心小学。现对该项目进行磋商,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永城市薛湖镇中心小学食堂供餐经营权
2.2项目概况:占地面积34亩,目前有在校师生员工共计约269人。学校食堂为2023年新建食堂,餐厅面积共1270平方米。
2.3经营期:一学年(2023年9月1日-2024年7月10日),(根据经营考核情况进行续签,最长不超过3年)。合同期内承包商不能正常经营或因承包商经营不当造成学校师生严重抱怨或给学校带来其他严重负面影响和损失的,校方有权随时终止承包合同,一切损失由承包商承担。
2.4 主要招标要求:现将食堂实行对外承包经营,餐厅面积1270平米。厨房已通水、电,新灶台、抽烟系统、蒸饭柜、消毒柜、洗碗设备等配套设施均需中标方自行采购大品牌的无安全隐患的新设备,配足配齐各类电器。学校有偿提供水、电(自行根据所需整改),价格根据政府定价执行,费用每月结算一次。餐具:由承包商采购国标、环保、安全的餐具,并按时更换更新碗筷。其他详见招标文件招标项目要求。
2.5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定及招标人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4信誉要求:
3.4.1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本项目拒绝被列入黑名单且在惩戒期内的投标人报名,招标人及代理机构有权对投标人的信用进行复查;(查询时间: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
3.4.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存在控股关系的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显示公司基本信息、主要人员信息、股东信息)】。
3.4.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磋商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2023年8月14日至2023年8月21日(北京时间9:00-12:00;14:00-17:30,节假日除外),提供以下资料(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邮件标题注明单位名称+项目名称。 (1)①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②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扫描件。
(2)供应商基本信息(单位名称、授权人姓名、联系电话、邮箱);
以上资料发送成功后,会收到填写“文件领取登记表”的邮件,登记表填写成功并缴纳文件费后可获取谈判文件。
售价300元/本,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8月24日9时30 分(北京时间)。
联系人:杨工
手 机:13520552095
邮 箱:ztb2035@163.com
温馨提示:请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向联系人获取登记表,参与投标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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