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某场地建设施工意向公开(2024-JLZLBM-G1020)(第1包)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4/06/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4-jlzlbm-g1020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某场地建设施工项目采购意向公开
(2024-JLZLBM-G1020)
为了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军队采购信息,根据《军队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我部某场地建设施工项目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注:供应商可以通过军队采购平台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投标时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时提供会计律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三年(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审计报告,主要内容至少包含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时提供近一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本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投标时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投标人无外资、港澳台背景,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时提供声明(格式自拟);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投标时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时提供承诺(格式自拟);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能为同一人;外地来京建筑企业在办理进京备案时,应当一并办理注册建造师备案手续,已办理备案的外地来京建筑企业注册建造师方可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开展执业活动;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且在近三年内没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关于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处罚记录,投标时提供承诺(格式自拟);投标人须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时提供查询截图;投标人未被军队采购监管部门或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列入禁止参加采购活动黑名单投标时提供承诺(格式自拟);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企业与项目经理均未处于禁止投标期限内,并提供查询截图或声明加盖公章;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时提供承诺(格式自拟);承诺不分包声明加盖公章(格式自拟);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意见反馈有关情况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供应商可对本次公示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意见和建议内容应当实事求是、具体详细、理由充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及企业登记表(见附件)。有参与意向或反馈意见建议的供应商,请在公示期内,采取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将材料递交我部。意见建议是否采纳均不影响后续采购活动,我部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不作书面回复。
公示时间
2024年6月26日-7月15日
反馈方式
(一)联系人:鞠建军
(二)电子邮箱:17600127572@163.com
(三)联系电话:0201750225
(2024-JLZLBM-G1020)
为了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军队采购信息,根据《军队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我部某场地建设施工项目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需求概况 | 初步技术参数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1 | 某场地建设施工 | 包括游泳场地、共同场地建设等 | - | 8514742.43 | 2024年7月 | |
注:供应商可以通过军队采购平台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投标时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时提供会计律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三年(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审计报告,主要内容至少包含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时提供近一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本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投标时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投标人无外资、港澳台背景,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时提供声明(格式自拟);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投标时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时提供承诺(格式自拟);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能为同一人;外地来京建筑企业在办理进京备案时,应当一并办理注册建造师备案手续,已办理备案的外地来京建筑企业注册建造师方可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开展执业活动;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且在近三年内没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关于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处罚记录,投标时提供承诺(格式自拟);投标人须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时提供查询截图;投标人未被军队采购监管部门或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列入禁止参加采购活动黑名单投标时提供承诺(格式自拟);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企业与项目经理均未处于禁止投标期限内,并提供查询截图或声明加盖公章;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时提供承诺(格式自拟);承诺不分包声明加盖公章(格式自拟);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意见反馈有关情况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供应商可对本次公示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意见和建议内容应当实事求是、具体详细、理由充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及企业登记表(见附件)。有参与意向或反馈意见建议的供应商,请在公示期内,采取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将材料递交我部。意见建议是否采纳均不影响后续采购活动,我部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不作书面回复。
公示时间
2024年6月26日-7月15日
反馈方式
(一)联系人:鞠建军
(二)电子邮箱:17600127572@163.com
(三)联系电话:020175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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