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比亚迪项目配套道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乙五街(腾飞大路-丙十四路)道路排水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2年09月06日
招标内容及范围: | 本项目施工及保修期间的全过程监理 | 招标组织形式: | 委托招标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招标估算金额: | 1917.7万元 | ||
招标事项审批批准(核准)部门: |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
标段(包)编号:K3205820001013338002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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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长春凯达发展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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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比亚迪项目配套道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乙五街(腾飞大路-丙十四路)道路排水工程监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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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单位:中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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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地点:长春市汽开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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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万元):191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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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面积:0.00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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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上层数: |
地下层数: |
发包方式: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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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及保修期间的全过程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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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开/竣工日期:2022年09月30日至2022年12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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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2年09月06日至2022年09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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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地点:网上递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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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日期:2022年09月13日 16时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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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ZKGL-2022-CCGC63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比亚迪项目配套道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乙五街(腾飞大路-丙十四路)道路排水工程监理已长汽车经发字[2021]128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凯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建设单位自筹,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比亚迪项目配套道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乙五街(腾飞大路-丙十四路)道路排水工程监理; 2.2建设规模:乙五街道路工程起点腾飞大路,道路工程终点丙十四路,道路全长656.931米,道路红线宽度40 米。道路标准横断面形式:2.44m(人行道)+1.5m(非机动车道)+2.06m(下沉式绿化带)+12m(机动车道)+4m(中央分隔带)+12m(机动车道)+2.06m(下沉式绿化带)+1.5m(非机动车道)+2.44m(人行道)=40.0m(红线); 2.3建设地点:长春市汽开区; 2.4监理工作范围和内容:本项目施工及保修期间的全过程监理; 2.5监理服务期: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及审计结束为止;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的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监理人员基本要求应满足:项目总监:总监理工程师1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且无在建工程;其他监理人员要求:相关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2人。应符合吉建消【2020】9号文件的要求;监理工程师提供职称证书和企业对其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证明或者承诺;监理员提供学历证明和企业对其经过监理业务培训的证明或者承诺。监理企业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应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可查。 3.3财务要求:近三年(2019年-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如公司为2021年12月31日以后成立的公司需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公司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 3.4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在近三年(2019年9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外省入吉企业应按照吉林省相关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业信息登记后参加投标,外埠企业拟投入本项目人员亦需符合上述文件规定;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 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设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吉建质〔2014〕9号)文件要求,信用评价为D级监理企业暂停其承接新的监理业务; 3.9投标企业及人员类似业绩的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关业绩的查询网址及查询网页截图。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3.10投标单位拟入本项目监理人员均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注册成为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ccggzy.com.cn/,下同)的有效投标人。凡已注册的投标人,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自2022年09月06日9时00分至2022年09月13日16时前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方法请访问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询长春市凯利招投标交易平台(建设工程)投标人操作手册等相关信息。 4.2 有意向获取招标文件的新用户需要先完成入库:(1)注册并办理CA;(2)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服务平台完善基本信息提交审核;(3)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长春市凯利招投标交易平台(长春市凯利中心开标项目登录入口)—交易主体交易平台,在【建筑工程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4)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17室,技术服务CA办理咨询电话:0431-88779428、13634405937,网络技术支持咨询联系人及电话:0431-88779873、17767766355。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2年09月26日14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ccggzy.com.cn/)-吉林省同晟科技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投标人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正本(纸质文件一套)、普通U盘1份(U盘,PDF及word两种格式,PDF格式包含所有投标文件签字及盖章内容),递交投标文件方式为“即交即走”。 开标地点为: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开标1室。由于疫情防控需要,本项目开标方式为远程开标,投标人通过视频会议参加开标。 5.2 本项目采用腾讯会议进行远程开标。请投标人自行下载、安装腾讯会议软件,参加远程开标人员应为投标单位被授权人,进入远程开标会议后将姓名修改为投标人全称+被授权人姓名。投标人在开标过程中,如无故离开远程开标会议室,后果自负。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远程开标时提出,非远程开标中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5.3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通过长春市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完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 解密方式: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远程开标解密”菜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5.4本项目投标单位在中标后,按招标人要求提供规定数量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及电子版投标文件。 5.5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做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因《吉林省建设信息网》系统维护,本项目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其他网站转载无效。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凯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凯达北街1000号 联 系 人:宁工 电 话:0431-81501522
招标代理机构:中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长春市南关区幸福街与南三环交汇处陶然公馆10楼1008室 联系人:孙工 电话:0431-88510222
监督部门: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于工 电话:0431-81501734
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邮编:130051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投标领域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1501458 邮箱:191056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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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保函提示: 投标单位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招投标平台,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点击“申请”按钮,进入电子保函申请页面申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接收类型以招标文件为准,开标后以系统查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保证金提示: 投标单位选择以现金方式交纳保证金的,在开标前按照招标文件中要求的保证金银行及子账号通过电汇方式足额缴纳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后,用户可登录系统查询缴纳状态,交纳状态展示“已交纳”即代表保证金交纳成功。(注意:保证金需从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转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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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 免费注册 (点击打开); (2)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用户登录入口(交易主体服务平台)完善基本信息并提交审核; (3)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用户登录入口(交易主体交易平台),在【建设工程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建议提前3个工作日缴纳保证金,缴纳成功后用户可登录系统查询缴纳状态;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不再接收纸质保函,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允许接收的类型以招标文件为准。) 3、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19室。 (1)CA办理及CA相关问题咨询电话:0431-88779428、13634405937(徐经理) (2)基础信息库审核咨询电话:0431-88779623(受理部) (3)新点电子标软件技术咨询电话:4009980000(客服)、17767766355(肖迪) 4、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系统操作手册请至“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资料下载”→“建设工程”(点击打开)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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