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萧县刘套镇农村交通以工代赈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变更
金额
856.15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9/1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萧县刘套镇农村交通以工代赈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变更 | |||||
招标项目名称 | 萧县刘套镇农村交通以工代赈项目 | ||||
招标项目编号 | EP-XXGC2023085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招标人 | 名称 | 萧县刘套镇人民政府 | |||
地址 | 萧县刘套镇人民政府 | ||||
联系人及电话 | 朱敏 18055738779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安徽昌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宿州磬云大市场商业区 S6 栋 | ||||
联系人及电话 | 邵宇 15656723772 | ||||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 | |||||
排序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
单位名称 | 安徽正奇建设有限公司 | 安徽新锐公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安徽昌达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
地址 | 合肥市包河区马鞍山路与望江路交口金中环广场C座13层 | 安徽省安庆市茅青路中段 |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河南路中建智立方二期45#楼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 | 响应 | 响应 | 响应 | ||
投标报价(元/费率%) | 8561514.23 | 8613121.79 | 8651382.56 | ||
工期(日历天) | 150 | 150 | 150 | ||
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现行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规范合格标准 | 符合国家现行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规范合格标准 | 符合国家现行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规范合格标准 | ||
经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业绩 | 详见中标候选人公示附件 | ||||
项目经理 | 姓名 | 闫业敏 | 张佩懿 | 胡章云 | |
证书名称 | 二级建造师 | 二级建造师 | 二级建造师 | ||
证书编号 | 皖234212115183 | 皖234161616589 | 皖234212106377 | ||
综合评估得分 | 89.42 | 90.74 | 89.58 | ||
被否决投标人名称及原因 | 见评标情况一览表附件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 其他内容 | / | ||||
公示时间 | 2023年09月12日至2023年09月14日 | ||||
招标代理费 | 按代理协议执行 | ||||
提出异议的方式和渠道 | 1.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具体联系方式见该表上述地址。 2.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需要电子签章,网址http://ggzyjy.ahsz.gov.cn:8111/TPBidder/memberLogin;进入系统后选择项目,点击“异议”菜单提交异议材料。 | ||||
异议注意事项 | 异议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
提出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投诉应遵照相关法律及《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信访处理办法》(宿公管委[2022]2号)等文件,投诉人可以通过书面或者电子交易系统线上投诉。 | ||||
投诉受理单位 | 萧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单位地址 | 户主任 | ||||
联系人/联系电话 | 177333449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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