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2年高淳区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项目-永胜圩生态养殖基地标准化改造工程水务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1/1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编号: NJSL230109281501SG | |||||||||
1. | 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2022年高淳区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项目-永胜圩生态养殖基地标准化改造工程已由南京市高淳区农业农村局以高财农[2022]364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招标人为南京市高淳区阳江镇人民政府,代理机构为苏州公正建设咨询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
2.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项目地点: 南京市高淳区阳江镇永胜圩 | |||||||||
招标内容及规格: 其他水利水电工程; | |||||||||
招标范围: 项目位于高淳区阳江镇永胜圩,项目区总面积约1150亩,其中标准化养殖池约893.1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灌溉与排水工程、尾水净化系统构建、耕地综合治理、增氧设备配套、田间道路工程和电力工程。 主要工程内容包括:整治河沟4.13km,桥涵3座,新建涵闸3座;拆建涵闸3座;新建桥涵3座;新建溢流井1座;新建倒虹吸2座。布设人工浮床771㎡,太阳能喷泉曝气机6套,一级透水坝3座,二级过滤坝1座,投放水生动物1.33t,种植水生植物2800㎡。标准化养殖池改造约893.1亩,新建砼道路4.98km等。(具体内容详见清单及图纸) | |||||||||
规模(估算价): 1650.00万元 | |||||||||
工期(交货时间): 120日历天 | |||||||||
3.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 投标人要求: | |||||||||
(1)资质条件: [施工总承包水利水电工程三级](含)以上 | |||||||||
(2)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5年以来(2018年2月1日(含)以后)承担过中标价(或工程规模)80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或者农业工程。(时间以中标通知书发放日为准) | |||||||||
(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含)以上 | |||||||||
(4)其他要求: | |||||||||
①投标单位应提供南京市建筑业施工企业民工工资保障金缴纳证明; ②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a. 项目经理未变更的,以合同工程通过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为准; b. 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自项目主管部门同意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未开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相应主管部门核准并已经办理变更手续。 ③投标单位具有省部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④项目经理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且投标单位提供近一年(2022年01月至2022年12月)为其连续缴纳的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高校设计院或军队等事业编制人员无法提供社保证明的,须提供所在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人事组织或编制主管部门出具的人员编制核准证明材料;若省市相关部门有政策允许社保缴费中缴费金额为零或者非到账状态等情况,在提供政策文件的情况下,视同有效); ⑤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⑥按照省市相关管理办法,投标施工单位须提供办理工伤保险承诺书; ⑦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造价员必须执行工地打卡签到要求。满足每人每月22工作日要求(提供承诺书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 ⑧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江苏”(credit.jiangsu.gov.cn )、“信用南京”(www.njcredit.gov.cn)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⑨投标人不得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⑩投标人不得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4. | 评标办法 | ||||||||
招标公告信息表.评标办法 | |||||||||
5. |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1月11日 11:17:22至2023年01月18日 11:17:00,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水利平台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 |||||||||
5.2 平台和工具使用费按照公示标准执行。 | |||||||||
6. | 投标文件的递交 | ||||||||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02月06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水利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 |||||||||
7. | 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jsggzy.jszwfw.gov.cn/)、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njggzy.nanjing.gov.cn/)上发布。 | |||||||||
8. | 其他说明 | ||||||||
8.1本工程采用网上招投标,招标文件出售均采取网络方式,投标人需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njggzy.nanjing.gov.cn)办理企业加密锁,登陆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水务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用相应的软件制作、加密、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上传至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水务交易平台。 8.2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http://222.190.243.45/BidOpening/online_bidding_platform/loginhlht,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3采用评标入围方法的,本标段中当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超过20家时,按有效的投标单位投标报价的偏差率的绝对值由低到高的次序,确定前20名投标单位参与后续评标;如果资格审核合格的投标单位不足20家,则全部入围;未入围的投标单位,不进入后续阶段评审。(投标报价的偏差率的绝对值=100%×|投标报价—不可竞争费—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8.4本项目投标文件中施工方案(技术标)总页数不得超过200页,每超过1页扣0.1分,不超过则不扣分。 8.5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红、黄牌警示期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投标(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 |||||||||
9. | 联系方式 | ||||||||
招 标 人: | 南京市高淳区阳江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 | 苏州公正建设咨询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 ||||||
地 址: | 南京市高淳区阳江镇 | 地 址: | 昆山市萧林路189号401、501室 | ||||||
邮 编: | 邮 编: | ||||||||
联 系 人: | 任工 | 联 系 人: | 孙栋 | ||||||
电 话: | 15951032521 | 电 话: | 18351909123 | ||||||
传 真: | 传 真: | ||||||||
电 子 邮 件: | 电 子 邮 件: | ||||||||
开 户 银 行: | 开 户 银 行: | ||||||||
账 号: | 账 号: | ||||||||
项目承诺书地址:http://221.226.86.240/njslztb_jy/NetZtbMis/Pages/Signature/downloadAttach.ashx?AttachGuid=9b9c6a29-9c44-4b9f-a5b8-aef8e082324d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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