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天长市烈士事迹陈列馆提升工程澄清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3/05/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zgc202304-15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圆方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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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长市烈士事迹陈列馆提升工程澄清公告

发布时间:2023-05-09 15:10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天长市烈士事迹陈列馆提升工程澄清公告

项目编号:czgc202304-151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关于天长市烈士事迹陈列馆提升工程”,招标文件作如下调整,请各潜在投标人按此内容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及相关活动。      

一、原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信誉要求调整为:

投标人所属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存在第1条信誉要求①-⑨项情形之一的,□接受?拒绝投标人投标。

二、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2.5投标报价相关条款调整如下:

6、合同价=2210万元(暂估价含征集烈士遗物等相关费用)×1-中标下浮率),具体以结算价为准。

7、结算价=2210万元(暂估价含征集烈士遗物等相关费用)×(1-中标下浮率)。

三、原招标文件中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件相关条款调整如下:

14.1.1 关于合同价格形式的约定:  固定总价合同

14.1.2第4条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结算价=2210万元(暂估价含征集烈士遗物等相关费用)×(1-中标下浮率)。

14.3.2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在具备施工条件的前提下,发包人在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或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内预付工程款为合同总价(扣除暂列金额)的10%,施工过程结算款支付比例不低于85%,结算审核完成后付至结算价款的98%,剩余2%作为质量保证金,工程缺陷责任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满2年)设备缺陷责任期12个月满后付清余款(无息)。质量保证金支持保函(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保证保险)使用。采用保函的不再从工程进度款中扣留质量保证金,保函有效期须与工程缺陷责任期截止时间保持一致。

四、此澄清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查看下载。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如因投标人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名称:天长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安徽圆方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23年5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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