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芦溪县高端装备产业园标准厂房(锂膜生产园区一期)物资采购招标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西省
发布时间
2023/02/26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北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芦溪锂膜生产园区一期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TDJW2023-8 1.招标条件 1.1芦溪锂膜生产园区一期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资金来源为获得的工程款,工程物资已具备公开采购条件,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北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芦溪锂膜生产园区一期项目经理部依据《关于芦溪县高端装备产业园标准厂房(锂膜生产园区一期)项目模板木方、墙板、挤塑板、砂浆、骨料、发泡混凝土等材料申请计划的批复(电建物计划【2022】第 335 号)》实施公开采购。 1.2组织形式 在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 www.crecgec.com)自行组织实施开、评标,对投标人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项目概况、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 芦溪县高端装备产业园标准厂房(锂膜生产园区一期)项目,规划用地面积为146663.46㎡,其中建筑占地面积为86887.11㎡,总建筑面积为111942.77㎡。建设项目有基膜车间一厂房、基膜车间二厂房、涂覆车间厂房、动力站一、动力站二、蒸汽调压站/固废库、综合楼、门卫等建(构)筑物及气液回收一、气液回收二、 罐区一、罐区二等室外配套设施。项目建设单位:芦溪县浩康工业发展有限公司;设计单位: 南京玻璃纤维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江西省江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北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芦溪县高端装备产业园标准厂房(锂膜生产园区一期)项目经理部。项目计划于2022年11月18日开工,计划竣工日期为2023年11月18日。 2.2 招标内容 招标物资为蒸压加气混凝土板,共划分一个包件,具体各包件物资名称、规格、质量标准、数量、交货时间、地点、状态、收货单位等情况,详见《招标物资包件一览表》(公告附件一)。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蒸压加气混凝土板(包件一) 3.1.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采购物资经营范围,有三年以上投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并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商。 3.1.2许可和认证:招标产品在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范围的,提供有效的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证书资料,投标人通过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且证书有效。 3.1.3生产(供应)能力:生产商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划,具有多条采购物资生产线,能确保按需要组织生产、供应、交货。 3.1.4财务能力:近年销售业绩、财务状况良好,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年均主营销售收入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提供近二年主要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1.5质量保证能力:组织机构健全,生产设备优良,生产工艺先进,重视工序管控;质检设施齐全,标定合格;原材料验收、产品生产过程质量控制、出厂检验等环节能够有效按照质量管理体系要求进行管控,提供质量监督机构及相关认证机构认可的第三方检验机构出具的合格、有效的投标物资型式检验报告或委托检验报告;产品质量证明资料随货同行,保证产品资料可追溯性。 3.1.6供货业绩:近三年在铁路、市政、工民建工程供货业绩良好,提供已完工单项目中标额(或结算额)200万元以上不少于一个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资料(供货合同或结算证明资料)。 3.1.7履约信用:近三年在铁路、市政、工民建工程供货履约良好,提供不少于一个工程由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资料,且工程项目中标额(或结算额)不少于 200 万元;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两年内,未发生过因骗取合同等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情况,无恶意催要货款、无故停止供货、不按约定调价等行为,在参与投标、合同履约无不良记录,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信息无不良记录。 3.1.8其他要求:具备运输、专业服务能力,组织运输、保证供应服务及时;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件投标 3.1.9不接受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及招标人限制交易的投标人,不接受联合体及经销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符合投标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在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进行供应商注册,并于2023年3月3日16:00 时前(北京时间,下同)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响应参与包件的采购;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客服热线:4006-010100。 4.2采购文件于2023年2月26日线上发售,凡有意参加采购的潜在投标人应于2023年3月3日16:00 时前按要求将填写完整的WORD格式《投标申请表》及其加盖公章的PDF格式扫描件发至招标单位指定邮箱,并根据拟参于包件售价,采用银行汇款形式足额支付标书费(工作日工作时间段),购买采购文件费用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支付,采购文件费用请根据拟参与包件汇至: 开户名称: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北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芦溪锂膜生产园区一期项目经理部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芦溪支行 帐 号:36050163035009009999 汇款时务必在汇款凭证上注明招标编号及包件号,并保证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完全一致,缴纳标书费用后,应告知招标人,并将汇款凭证扫描件发至招标单位指定邮箱。 4.3采购单位收到汇款信息经核实后赋予潜在投标人在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下载采购文件权限。 4.4采购文件补遗和答遗文件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 www.crecgec.com)发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各投标人务必于2023年3月8日上午9:30分前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上传有效的投标报价、投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有效投标报价、投标文件的视为主动放弃。 5.2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可自主选择是否参加开标会议,有意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请务必于2023年3月8日8 时30分至9时30分到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北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地址:北京市丰台区靛厂路甲121号),如变更响应文件开启会议地点以采购单位通知为准。若受疫情管控影响无需到场参加开标。 5.3推荐各投标人选择使用“开标后自动解锁”功能。 6.发布公告的媒介 在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 www.crecgec.com)发布。 7. 招标人信息及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北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芦溪锂膜生产园区一期项目经理部 地 址:江西省萍乡市芦溪县人民西路大智王韩设计楼5楼 联 系 人:王佳东 电 话:18600570794 电子邮箱:ztdjlxpg@163.com 组织单位: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北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2170748K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靛厂路甲121号 联 系 人:杨磊、王佳东 联系电话:010-8824 6684、18600570794 8. 公告附件 8.1 附件一:招标物资包件一览表; 8.2 附件二:投标申请表。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北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芦溪锂膜生产园区一期项目经理部 二〇二三年二月二十六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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