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鲁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先生027-83858328
标书截止时间2023/03/13
投标截止时间2023/03/16
公告正文
咸宁城区南外环高速公路项目用地报批咨询代理服务询比采购公告
因项目建设需要,湖北交投香城南外环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拟委托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对咸宁城区南外环高速公路(以下简称“本项目”)项目用地报批咨询代理服务进行询比采购,并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后审。
一、项目概况
咸宁城区南外环高速公路项目起于京港澳高速公路泉口互通附近,途经汀泗桥镇、上跨京广铁路、从太乙洞景区北面、潜山深林公园南面至马桥镇,终点位于咸通高速马桥互通与咸宁服务区之间,项目全长约23.116Km,全线采用设计车速为100公里/小时,双向四车道,路基宽度:26米,拟建大桥6235延米/15座,中桥855延米/6座;隧道860米/1座,互通式立体交叉4处(含起、终点改造互通),其中枢纽互通2处,一般式互通2处,涵洞26道,通道20道;匝道收费站2处,管理中心及养护工区1处,服务区1处。投资估算总金额约为41亿元。(仅供参考,以政府主管部门批复为准)。
二、采购范围
2.1本次采购范围为咸宁城区南外环高速公路用地报批咨询服务工作,划分为1个标段,标段号NWTD-1。对项目用地组织资料,上报审批,并取得自然资源部的批文。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该工程项目的建设用地报批代理及政策咨询等全过程咨询服务,包含但不限于协助咸宁市、赤壁市自然资源局完成土地报批资料收集整理,涉及项目建设用地土地用途调整方案、用地踏勘论证报告修改、基本农田占用及补划和耕地核查报告修改及其他报批资料进行汇总,以满足项目建设用地报批需要按项目公司要求提交相关成果及相关政策咨询等工作,跟踪省自然资源厅和自然资源部对本项目建设用地相关审批工作。
2.2服务时间:从合同签订之日起,到最终完成全部合同工作内容。预计服务期 6 个月,具体服务开始时间以采购人通知时间为准。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具备的最低资质和业绩、人员、履约信誉等方面要求需满足采购公告附件的要求。
3.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并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将被否决。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供应商,应当在华杰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jztb.com)进行“非招标方式平台”注册登记(具体操作参见华杰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专区—非招标方式用户注册指南)。电子平台技术部联系电话:027-83863807(刘先生) ,QQ:3507423365。 
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3月8曰至2023年3月13曰23时59分止(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华杰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合同包)下载询比文件,询比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 
4.3未按规定从华杰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询比文件的,采购人拒收其申请文件。 
4.4本次采购询比公告在华杰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jztb.com)上发布。请各有意愿的供应商注意在华杰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查阅采购询比公告并下载文件:采购询价书、补遗书(如有)等资料。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16日10:00时,响应文件必须于当日9时30分至10时00分之间递交至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中南分公司会议室(地址: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硚口路160号武汉城市广场A座10层)。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将不予接收。
5.3授权代理人应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出席开标会。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华杰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jztb.com)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湖北交投香城南外环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地  址:咸宁市通山县凤池西路通山县凤梓寄宿小学西侧约260米
联系人:鲁先生
电  话:0715-6666055
 
采购代理: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硚口区硚口路160号武汉城市广场A座19层
邮政编码:430030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027-83858328
传    真:027-83600777
 
2023年3月 
附件:
表1
资质要求
供应商应同时满足:
1、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持有国土规划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及以上国土规划资质证书。
3、持有测绘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证书

 
注:1.供应商应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测绘资质证书的彩色扫描件。
2.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供应商,应在本表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的副本变更记录彩色扫描件。
 
 
表2  
企业业绩要求
近5 年承担过一个线性工程的用地咨询工作。

 
注:
1、表中“用地咨询”包括“用地预审”或“用地报批”或“用地规划调整”。
2、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完成的项目,其业绩视为不满足最低业绩要求。
3、业绩证明材料要求:需提供合同(协议书)的彩色扫描件或者中标通知书。若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无法表明上述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应由该业绩项目的发包人出具证明材料,否则评标时不予认可。
4、合同签订时间必须为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表3
人员最低要求
岗位名称
数量
资格条件
项目负责人
1
高级工程师,近5年担任过1个线性工程用地咨询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注:1、项目负责人应提供项目业主单位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
2、近5年是指2018年1月1日至文件递交截止日。
 表4
信誉最低要求
1、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接管或清算、破产状态。
2、供应商没有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交通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注:1、响应文件格式中不要求供应商提供《检查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由供应商在“信誉情况表”中自主填报“供应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和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采购文件发售日起前3年内是否存在行贿犯罪记录。”
2、评审结果公示期间,如采购人发现成交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前3年(以裁判日期为准)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有权取消其成交候选人资格。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媒介为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