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某风险防控监测预警及配套项目单一来源采购需求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4/03/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btz-xtjc-24012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联通雄安产业互联网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董忠一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通信工程招投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从从15830646370
中标公司浙江航天恒嘉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招标编号:HBTZ-XTJC-24012
公示编号:HBTZ-XTJC-24012
联通雄安产业互联网有限公司(采购人)对某风险防控监测预警及配套项目(父项目编号:29M23203WI0475)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就本次采购内容公示如下: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本项目属于创新业务(新兴ICT)项目,计收类型为:类型四。
1.1采购内容:父项目中部分模块的开发和建设,包括:安全基础管理、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双重预防机制、特殊作业、封闭化管理、敏捷应急、易燃易爆有害气体泄漏监测建设、公共工程安全风险感知、统一APP/微信公众号、统一身份认证、物联网平台、GIS地理信息平台、视频监控及智能分析平台、AI智能平台、企业数据接入工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点式泄漏探测、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气体大范围速扫、园区道路监控、电器火灾监控、可燃气体监控、水质监控设备、应急广播、公用工程摄像机,具体详见本项目技术规范书。
1.2服务时间:自乙方提交各单项专业验收报告并经甲方确认合格日起24个月。
2.供应商名称:浙江航天恒嘉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3.单一来源采购论证情况
3.1单一来源采购的原因:评审专家经论证认为:本项目属于创新业务(新兴ICT)项目,客户已出具书面盖章的指定函,指定本项目的供应商为浙江航天恒嘉数据科技有限公司。符合《中国联通河北省分公司单一来源采购实施细则(V1.0)》中第四条第(六)款“涉及资源环境限制、政企客户要求或联合建设/联合研发项目中合作方已确定供应商等情形,只能从唯一供应商采购的。其中,政企客户要求须以书面盖章函件、文件或协议/合同等方式明确,联合建设/联合研发须提供联合建设/联合研发方的相关文件/协议/合同等,其它情形也需提供相关依据。”的情形,符合单一来源适用规定,可以采取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3.2选择该单位的原因:为满足父项目(父项目编号:29M23203WI0475)要求,本项目需与上述供应商进行谈判。
4.发布公示的媒体:
本次单一来源采购需求公示在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5.公示期限:
自2024年3月23日至2024年3月25日止。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向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逾期不再受理。
6.联系方式:
采购人:联通雄安产业互联网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开元金融中心7层
联系人:董忠一
电话:18503281118
代理机构:河北通信工程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槐北路38号
联 系 人:刘从从
电 话:15830646370
电子邮件:15830646370@139.com
监督部门:联通雄安产业互联网有限公司综合人力部
监督电话:0311-86055936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联通雄安产业互联网有限公司/河北通信工程招投标有限公司
2024年3月22日
公示编号:HBTZ-XTJC-24012
联通雄安产业互联网有限公司(采购人)对某风险防控监测预警及配套项目(父项目编号:29M23203WI0475)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就本次采购内容公示如下: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本项目属于创新业务(新兴ICT)项目,计收类型为:类型四。
1.1采购内容:父项目中部分模块的开发和建设,包括:安全基础管理、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双重预防机制、特殊作业、封闭化管理、敏捷应急、易燃易爆有害气体泄漏监测建设、公共工程安全风险感知、统一APP/微信公众号、统一身份认证、物联网平台、GIS地理信息平台、视频监控及智能分析平台、AI智能平台、企业数据接入工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点式泄漏探测、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气体大范围速扫、园区道路监控、电器火灾监控、可燃气体监控、水质监控设备、应急广播、公用工程摄像机,具体详见本项目技术规范书。
1.2服务时间:自乙方提交各单项专业验收报告并经甲方确认合格日起24个月。
2.供应商名称:浙江航天恒嘉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3.单一来源采购论证情况
3.1单一来源采购的原因:评审专家经论证认为:本项目属于创新业务(新兴ICT)项目,客户已出具书面盖章的指定函,指定本项目的供应商为浙江航天恒嘉数据科技有限公司。符合《中国联通河北省分公司单一来源采购实施细则(V1.0)》中第四条第(六)款“涉及资源环境限制、政企客户要求或联合建设/联合研发项目中合作方已确定供应商等情形,只能从唯一供应商采购的。其中,政企客户要求须以书面盖章函件、文件或协议/合同等方式明确,联合建设/联合研发须提供联合建设/联合研发方的相关文件/协议/合同等,其它情形也需提供相关依据。”的情形,符合单一来源适用规定,可以采取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3.2选择该单位的原因:为满足父项目(父项目编号:29M23203WI0475)要求,本项目需与上述供应商进行谈判。
4.发布公示的媒体:
本次单一来源采购需求公示在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5.公示期限:
自2024年3月23日至2024年3月25日止。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向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逾期不再受理。
6.联系方式:
采购人:联通雄安产业互联网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开元金融中心7层
联系人:董忠一
电话:18503281118
代理机构:河北通信工程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槐北路38号
联 系 人:刘从从
电 话:15830646370
电子邮件:15830646370@139.com
监督部门:联通雄安产业互联网有限公司综合人力部
监督电话:0311-86055936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联通雄安产业互联网有限公司/河北通信工程招投标有限公司
2024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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