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扬州港务集团风电设备码头装卸作业业务外包询比价文件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6/2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扬州港务集团风电设备码头装卸作业业务外包询比价文件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
江苏省扬州港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港集团)拟外包港区风电叶片装卸业务,现诚邀合格单位提供合作并进行询价:
一、外包合作内容
外包合作内容:风电叶片从码头平台吊钩下至舱内装船的安全操作以及相关的辅助作业项目。
(一)合作基本条件
1.应标单位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
2.应标单位具有从事港口大件物资作业的港口装卸经验,具有相应的安全管理资质,具备足够的经济实力、管理能力。
3.应标单位无条件确保港方生产高峰期的需要并明确专人负责在港协调风电叶片装船事宜。
4.应标单位须缴纳投标保证金3000元整,双方签订正式合作协议后,扬港集团足额退还(无息)。
单位名称:江苏省扬州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行及银行账号:中国农业银行扬州施桥支行10154301040002574
5.应标单位须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扬港集团各项管理制度,遵章守纪,合法经营,无诚信经营方面的不良记录。
6.应标单位所提供设备及人员必须做到证照齐全,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合格,符合进港报备要求,按期通过国家法定机构的检验、复审,设备运行状况良好。
7.应标单位承包风电叶片装船业务须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扬港集团各项管理制度,在港区作业过程中应接受和服从扬港集团码头作业的现场管理和违章考核。
(二)设备及人员
1.扬港集团提供符合作业要求的门机和船关,应标单位负责安排具备相关操作资质并有操作经验的门机驾驶员、船关手及相关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提供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由应标单位报扬港集团安全监督部备案。
2.应标单位提供符合风电叶片装卸工艺的工索具。
3.应标单位须配备足够的操作人员,严格按照装船工艺实施作业,保证风电叶片装船的工班效率和质量,由于应标单位未配备相关人员所导致的生产延误,一切后果有应标单位承担。
(三)其它
1.应标单位合作期间所发生违法违规、交通安全、人身安全、工伤事故、机损、环保违法等一切事故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包括相关行政部门对应标单位的有关处罚。
2.外包费用结算时,应标单位必须开具装卸类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合作双方签订单船协议。
4.贵单位在报价时应综合考虑装卸作业过程中的人工成本、索具费、管理费用等项目,包含其他不可预见费用以及财务费用等。
二、询价内容
1.本次询价为综合询价,应标单位应在制作《询价回复函》时提供完整的风电叶片装船工艺和实施方案,同时提供风电叶片从码头至舱下的装卸费报价(含税价格)。本次询比价不得高于3元/立方米(含税)限定价。
2.应标单位回函报价后,回函将作为承诺构成合同要件,我方将组织评审、综合打分量化,优先者我方将与其进一步商洽合作限价等事宜。
三、询价回复文件要求
文件必须密封包装,注明“扬州港务集团风电设备码头装卸作业业务外包项目”字样,未封装的或者破损的回复文件,我方不予受理。应标单位所递交的回复文件应包括下述文件,并按如下顺序装订成册:
1.单位资质、营业执照、安全资质等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扬港集团财务部门开具的投标保证金收据复印件
2.询价回复函(加盖公章)
3.生产组织、设备保障措施及人力资源计划
4.相关合作服务承诺
5.其他可以证明自身合作能力的文件材料
6.提交投标文件的电子扫描件发至扬州港务集团纪检监察室邮箱yzportjcs@163.com
投送截至时间:2020年 7 月 1 日 14 时前。
四、其它
询价回复文件送达地址及联系方式:
地 址:扬子江南路10号集团三楼办公室
邮政编码:225131
联 系 人:李长彬、刘林祥
电 话:15195560199、13951050817
第二章 评标细则
1.评委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先进行符合性审查: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注册资金需达到100万元),且最近一年内没有发生大的安全生产事故(提供书面承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前2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前2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6)投标人业绩要求:提供近2年(自2018年6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大件吊装业绩证明,作业合同。
如发现投标内容与招标文件要求有重大偏离或作了实质性变化,此投标文件不予评审。
2.对投标供应商的其他要求:
(1)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装卸搬运等相关内容;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评分细则进行打分,为了打造风电设备出口基地品牌,提质增效,引进竞争激励考评机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2名中标候选人,以中标候选人前2名中最低报价为双方统一合同指导价;若前2名中标候选人有一方不能接受统一指导价,依次选取后序中标候选人,直至确定2名中标候选人为止,评分细则如下:
3.1评分总分值为100分,含以下内容:
投标报价 50分
风电叶片吊装作业方案 30分
企业业绩 10分
企业资质 10分
3.1.1投标报价(50分)
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下同。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小数点保留二位):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50分。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3.1.2吊装作业方案(30分)
(1)吊装作业组织管理机构设置合理,管理人员素质及专业技术人员配备齐全(2分)
(2)现场吊装作业工器具的投入是否满足作业要求,其合格证、检验报告(如有)等材料是否齐全;劳动力保障是否健全(2分)
(3)吊装方法选择须符合安全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建立健全,内容详实、全面,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3分)
(4)接受替甲方培训吊装操作人员并提供具体培训方案。(20分)
(5)吊装作业中常见的问题及应对措施(3分)
3.1.3业绩(10分)
(1)投标人承担过码头专业风电叶片装卸作业,服务期限每年得2分,最多得6分;
(2)投标人从业以来承担过码头风电设备或码头大件装卸作业受业内特殊表彰每项或业务量每20万立方米可得1分,最多得4分;
说明:第(1)项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合同。第(2)项提供表彰证书及经经营合同与财务结算发票等佐证资料。
3.1.4企业资质(10分)
(1)企业具有ISO质量、安全体系证书的得1分;(提供证书)
(2)公司规模:本公司正常交纳社保同时增加人员意外保险50万及以上的得分2分,以每20人为基础得1分,每增加10人加1分。最高得4分,20人以下规模不得分;(提供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证明材料)
(3)本项目人员配置要求:装卸作业人员不少于18人且年龄均不超过45周岁(需明确装卸现场负责人,其中具有安全管理证书的不少于2人、具有起重作业指挥和司索证书的不少于6人、具有叉车操作证书的不少于2人、具有门座式起重机操作证书的不少于6人,上述人员一人最多可兼两项职务,所有人员需提供相关证书、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证明材料、身份证明),人员配置符合上述要求得分5分,否则不得分。
4.本项目合作方式
(1)确定2家响应单位,以统一价格,统一作业标准要求签订书面合同。
(2)我方根据风电设备船舶靠港顺序确定2家响应单位依次轮流作业任务,不得有任何借口拒绝轮值作业任务且质疑我方的船舶安排。我方根据2家响应单位的服务质量、效率、安全、环保作业进行单船考评。
响应文件格式
1.报价清单
我公司愿意以风电叶片 元/方的包干价(以实际方量为准),承包江苏省扬州港务集团有限公司风电设备码头装卸作业业务。
响应人: (盖章)
联系人:
电 话:
日 期: 年 月 日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响应人(盖章):
年 月 日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响应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单位名称) (姓名)为我的委托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 工程的响应。委托代理人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委托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职务:
响应人: (单位全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授权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4.公司业绩(提供佐证材料)
风电设备装卸业务作业合同
发包方:江苏省扬州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承包业务
乙方承包甲方业务的名称是风叶大件设备装卸船作业,具体业务内容是根据甲方要求,完成风叶大件设备件等装卸船作业的地点是甲方指定生产作业区域。
二、进港条件
1.乙方具备承包港口业务的能力和相关装卸作业资质和能力。
2.乙方具体完成承包业务的人员具备相应的上岗作业条件和能力。
3.乙方需根据甲方要求,对进入港区的作业人员进行作业前的安全告知或培训,进入甲方区域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港口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4.乙方车辆进入港区作业,必须到甲方或其他有关机构办理相关手续,做到证照齐全,车证相符,并按港区规定行驶和作业。
5.甲方有权对乙方的上述资质和相关证书手续做审查。
三、工索具提供
乙方完成承包业务的工索具由乙方提供,乙方应妥善保管,经常检查,防止认工索具损坏,乙方在使用过程中因工索具产生的任何问题均由乙方负责处理。
四、通知与响应
1.甲乙双方共同确认,双方仅能接受以本合同中列明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为合同履行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任何信息的变更均应当提前5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通知的,原联系方式仍为有效送达地址和方式。
2.甲方根据实际需要,提前2天以邮件或电话形式向乙方发岀作业通知,甲方的作业通知应包括承包业务的数量、完成时间与质量要求等,如甲方对承包业务的完成另有特殊要求,甲方也应同时告知乙方。
3.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2天内响应,配备人员,备妥工具,开始作业。
五、现场管理
1.乙方应安排专门的管理人员在作业现场进行组织、指挥和管理,该管理人员应与甲方保持密切沟通,全面理解甲方的作业要求,精细组织乙方人员全面完成承包业务,并及时向甲方通报承包业务完成的进展情况。
2.当甲方对承包业务的作业有新的要求时,该管理人员应及时将甲方的新要求落实到具体作业中。
六、安全生产
1.乙方在承包业务前,应组织具体完成承包业务的人员全面了解学习甲方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乙方完成承包业务的同时应确保甲方、乙方和其他任何第三方人员、财产和作业货物的安全。
3.乙方应要求其具体完成承包业务的人员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能严格遵守甲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人员,乙方不得派往甲方场地作业。
4.乙方自备的劳保用品应符合安全生产的条件,存在安全隐患的劳保用品不得进入甲方场地使用。
5.乙方人员的作业方式应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甲、乙双方签订的《安全生产协议》应视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环境保护
1.乙方在完成承包业务的同时应充分保护甲方的环境,努力配合甲方建设绿色环保港区。
2.乙方在完成承包业务的过程中,应注意爱护环境卫生,业务完成后,作业地点及途中、周边场地均应保持干净清洁,做到无洒落、无垃圾、无遗留物。
3.乙方自备工具的作业方式、噪音、排放等方面应符合环境保护的要求。
八、作业质量
1.乙方的作业组织、人员规模、生产工具、作业方式、时间安排、生产工艺应能满足全面、按时、保质完成承包业务的要求。
2.乙方应确保其作业组织能与承包业务前后作业环节有效衔接,有序进行。
3.乙方承包业务需要分批次完成的,乙方应确保每一批次承包业务的完成都符合甲方的时间要求。
九、甲方监督
1.乙方在完成承包业务期间,应当接受甲方必要的监督检验。但甲方不得因监督检验妨碍乙方的正常工作。
2.甲方在监督检验过程中,如发现乙方存在不符合甲方要求、本合同约定情形的,有权要求乙方即时改正,乙方应立即釆取措施改正。
十、成果交付
1.承包业务需要分批次完成的,乙方按批次向甲方交付工作成果。
2.乙方交付的工作成果数量、质量均应符合甲方要求与合同约定。
3.交付工作成果时,甲乙双方指定的人员应核对数量、检验质量,全部符合甲方要求与合同约定后,双方人员签署工作成果交接单,船方作业签单也作为计付乙方工作报酬的基本依据之一。
4.任何情况下,乙方不得留置工作成果及任何甲方的机械设备。
十一、报酬与支付
1.报酬计算标准:风叶大件设备按 元/立方米(含6%增值税),其中实际完成的业务量以船舶大副收据或报关单数据为准。
2.结算:甲乙双方单船结算。
3.支付:乙方在双方结算并签字确认后向甲方开具增值税发票,甲方在收到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报酬给乙方。
4.乙方结算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 号:
税 号:
十二、违约责任
1.乙方未能按甲方要求完成承包业务的,应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等)。
2.乙方在完成承包业务的过程中,致使甲方或第三方的人员或财产遭受损失的,应予赔偿保险费以外的有关损失。
3.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损失赔偿金等费用时,甲方可在支付的报酬中直接扣除。
4.乙方严重违约,即使己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责任,甲方仍可提前终止本合同。
十三、其他条款
1.本合同签订前和履行期间,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一经书面告知乙方,乙方即必须遵守。
2.本合同有效期半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有争议的,双方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
江苏省扬州港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港集团)拟外包港区风电叶片装卸业务,现诚邀合格单位提供合作并进行询价:
一、外包合作内容
外包合作内容:风电叶片从码头平台吊钩下至舱内装船的安全操作以及相关的辅助作业项目。
(一)合作基本条件
1.应标单位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
2.应标单位具有从事港口大件物资作业的港口装卸经验,具有相应的安全管理资质,具备足够的经济实力、管理能力。
3.应标单位无条件确保港方生产高峰期的需要并明确专人负责在港协调风电叶片装船事宜。
4.应标单位须缴纳投标保证金3000元整,双方签订正式合作协议后,扬港集团足额退还(无息)。
单位名称:江苏省扬州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行及银行账号:中国农业银行扬州施桥支行10154301040002574
5.应标单位须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扬港集团各项管理制度,遵章守纪,合法经营,无诚信经营方面的不良记录。
6.应标单位所提供设备及人员必须做到证照齐全,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合格,符合进港报备要求,按期通过国家法定机构的检验、复审,设备运行状况良好。
7.应标单位承包风电叶片装船业务须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扬港集团各项管理制度,在港区作业过程中应接受和服从扬港集团码头作业的现场管理和违章考核。
(二)设备及人员
1.扬港集团提供符合作业要求的门机和船关,应标单位负责安排具备相关操作资质并有操作经验的门机驾驶员、船关手及相关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提供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由应标单位报扬港集团安全监督部备案。
2.应标单位提供符合风电叶片装卸工艺的工索具。
3.应标单位须配备足够的操作人员,严格按照装船工艺实施作业,保证风电叶片装船的工班效率和质量,由于应标单位未配备相关人员所导致的生产延误,一切后果有应标单位承担。
(三)其它
1.应标单位合作期间所发生违法违规、交通安全、人身安全、工伤事故、机损、环保违法等一切事故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包括相关行政部门对应标单位的有关处罚。
2.外包费用结算时,应标单位必须开具装卸类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合作双方签订单船协议。
4.贵单位在报价时应综合考虑装卸作业过程中的人工成本、索具费、管理费用等项目,包含其他不可预见费用以及财务费用等。
二、询价内容
1.本次询价为综合询价,应标单位应在制作《询价回复函》时提供完整的风电叶片装船工艺和实施方案,同时提供风电叶片从码头至舱下的装卸费报价(含税价格)。本次询比价不得高于3元/立方米(含税)限定价。
2.应标单位回函报价后,回函将作为承诺构成合同要件,我方将组织评审、综合打分量化,优先者我方将与其进一步商洽合作限价等事宜。
三、询价回复文件要求
文件必须密封包装,注明“扬州港务集团风电设备码头装卸作业业务外包项目”字样,未封装的或者破损的回复文件,我方不予受理。应标单位所递交的回复文件应包括下述文件,并按如下顺序装订成册:
1.单位资质、营业执照、安全资质等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扬港集团财务部门开具的投标保证金收据复印件
2.询价回复函(加盖公章)
3.生产组织、设备保障措施及人力资源计划
4.相关合作服务承诺
5.其他可以证明自身合作能力的文件材料
6.提交投标文件的电子扫描件发至扬州港务集团纪检监察室邮箱yzportjcs@163.com
投送截至时间:2020年 7 月 1 日 14 时前。
四、其它
询价回复文件送达地址及联系方式:
地 址:扬子江南路10号集团三楼办公室
邮政编码:225131
联 系 人:李长彬、刘林祥
电 话:15195560199、13951050817
第二章 评标细则
1.评委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先进行符合性审查: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注册资金需达到100万元),且最近一年内没有发生大的安全生产事故(提供书面承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前2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前2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6)投标人业绩要求:提供近2年(自2018年6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大件吊装业绩证明,作业合同。
如发现投标内容与招标文件要求有重大偏离或作了实质性变化,此投标文件不予评审。
2.对投标供应商的其他要求:
(1)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装卸搬运等相关内容;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评分细则进行打分,为了打造风电设备出口基地品牌,提质增效,引进竞争激励考评机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2名中标候选人,以中标候选人前2名中最低报价为双方统一合同指导价;若前2名中标候选人有一方不能接受统一指导价,依次选取后序中标候选人,直至确定2名中标候选人为止,评分细则如下:
3.1评分总分值为100分,含以下内容:
投标报价 50分
风电叶片吊装作业方案 30分
企业业绩 10分
企业资质 10分
3.1.1投标报价(50分)
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下同。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小数点保留二位):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50分。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3.1.2吊装作业方案(30分)
(1)吊装作业组织管理机构设置合理,管理人员素质及专业技术人员配备齐全(2分)
(2)现场吊装作业工器具的投入是否满足作业要求,其合格证、检验报告(如有)等材料是否齐全;劳动力保障是否健全(2分)
(3)吊装方法选择须符合安全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建立健全,内容详实、全面,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3分)
(4)接受替甲方培训吊装操作人员并提供具体培训方案。(20分)
(5)吊装作业中常见的问题及应对措施(3分)
3.1.3业绩(10分)
(1)投标人承担过码头专业风电叶片装卸作业,服务期限每年得2分,最多得6分;
(2)投标人从业以来承担过码头风电设备或码头大件装卸作业受业内特殊表彰每项或业务量每20万立方米可得1分,最多得4分;
说明:第(1)项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合同。第(2)项提供表彰证书及经经营合同与财务结算发票等佐证资料。
3.1.4企业资质(10分)
(1)企业具有ISO质量、安全体系证书的得1分;(提供证书)
(2)公司规模:本公司正常交纳社保同时增加人员意外保险50万及以上的得分2分,以每20人为基础得1分,每增加10人加1分。最高得4分,20人以下规模不得分;(提供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证明材料)
(3)本项目人员配置要求:装卸作业人员不少于18人且年龄均不超过45周岁(需明确装卸现场负责人,其中具有安全管理证书的不少于2人、具有起重作业指挥和司索证书的不少于6人、具有叉车操作证书的不少于2人、具有门座式起重机操作证书的不少于6人,上述人员一人最多可兼两项职务,所有人员需提供相关证书、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证明材料、身份证明),人员配置符合上述要求得分5分,否则不得分。
4.本项目合作方式
(1)确定2家响应单位,以统一价格,统一作业标准要求签订书面合同。
(2)我方根据风电设备船舶靠港顺序确定2家响应单位依次轮流作业任务,不得有任何借口拒绝轮值作业任务且质疑我方的船舶安排。我方根据2家响应单位的服务质量、效率、安全、环保作业进行单船考评。
响应文件格式
1.报价清单
我公司愿意以风电叶片 元/方的包干价(以实际方量为准),承包江苏省扬州港务集团有限公司风电设备码头装卸作业业务。
风能叶片信息: | | | | | ||
材料 | 料号: | 数量 (套) | 订单号 | 币值 | 每套货值(含3叶片) | |
| V150叶片等 | | | RMB | 450.00.00 | |
询价信息: | | | | | ||
序号 | 项目 | 答复 | ||||
1 | 码头装卸费用(含税) | | ||||
2 | 保险费用和费率 | | ||||
3 | 可否开具6%增值税发票 | | ||||
4 | 成熟的作业指导书 | | ||||
5 | 现场指挥/现场安全监督 | | ||||
6 | 叶片装卸经验 (请举例) | | ||||
7 | 码头岸吊人员操作资格证 | | ||||
8 | 下雨、下雪及恶劣天气的防范措施 | |
响应人: (盖章)
联系人:
电 话:
日 期: 年 月 日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响应人(盖章):
年 月 日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响应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单位名称) (姓名)为我的委托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 工程的响应。委托代理人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委托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职务:
响应人: (单位全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授权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4.公司业绩(提供佐证材料)
风电设备装卸业务作业合同
发包方:江苏省扬州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承包业务
乙方承包甲方业务的名称是风叶大件设备装卸船作业,具体业务内容是根据甲方要求,完成风叶大件设备件等装卸船作业的地点是甲方指定生产作业区域。
二、进港条件
1.乙方具备承包港口业务的能力和相关装卸作业资质和能力。
2.乙方具体完成承包业务的人员具备相应的上岗作业条件和能力。
3.乙方需根据甲方要求,对进入港区的作业人员进行作业前的安全告知或培训,进入甲方区域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港口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4.乙方车辆进入港区作业,必须到甲方或其他有关机构办理相关手续,做到证照齐全,车证相符,并按港区规定行驶和作业。
5.甲方有权对乙方的上述资质和相关证书手续做审查。
三、工索具提供
乙方完成承包业务的工索具由乙方提供,乙方应妥善保管,经常检查,防止认工索具损坏,乙方在使用过程中因工索具产生的任何问题均由乙方负责处理。
四、通知与响应
1.甲乙双方共同确认,双方仅能接受以本合同中列明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为合同履行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任何信息的变更均应当提前5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通知的,原联系方式仍为有效送达地址和方式。
2.甲方根据实际需要,提前2天以邮件或电话形式向乙方发岀作业通知,甲方的作业通知应包括承包业务的数量、完成时间与质量要求等,如甲方对承包业务的完成另有特殊要求,甲方也应同时告知乙方。
3.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2天内响应,配备人员,备妥工具,开始作业。
五、现场管理
1.乙方应安排专门的管理人员在作业现场进行组织、指挥和管理,该管理人员应与甲方保持密切沟通,全面理解甲方的作业要求,精细组织乙方人员全面完成承包业务,并及时向甲方通报承包业务完成的进展情况。
2.当甲方对承包业务的作业有新的要求时,该管理人员应及时将甲方的新要求落实到具体作业中。
六、安全生产
1.乙方在承包业务前,应组织具体完成承包业务的人员全面了解学习甲方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乙方完成承包业务的同时应确保甲方、乙方和其他任何第三方人员、财产和作业货物的安全。
3.乙方应要求其具体完成承包业务的人员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能严格遵守甲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人员,乙方不得派往甲方场地作业。
4.乙方自备的劳保用品应符合安全生产的条件,存在安全隐患的劳保用品不得进入甲方场地使用。
5.乙方人员的作业方式应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甲、乙双方签订的《安全生产协议》应视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环境保护
1.乙方在完成承包业务的同时应充分保护甲方的环境,努力配合甲方建设绿色环保港区。
2.乙方在完成承包业务的过程中,应注意爱护环境卫生,业务完成后,作业地点及途中、周边场地均应保持干净清洁,做到无洒落、无垃圾、无遗留物。
3.乙方自备工具的作业方式、噪音、排放等方面应符合环境保护的要求。
八、作业质量
1.乙方的作业组织、人员规模、生产工具、作业方式、时间安排、生产工艺应能满足全面、按时、保质完成承包业务的要求。
2.乙方应确保其作业组织能与承包业务前后作业环节有效衔接,有序进行。
3.乙方承包业务需要分批次完成的,乙方应确保每一批次承包业务的完成都符合甲方的时间要求。
九、甲方监督
1.乙方在完成承包业务期间,应当接受甲方必要的监督检验。但甲方不得因监督检验妨碍乙方的正常工作。
2.甲方在监督检验过程中,如发现乙方存在不符合甲方要求、本合同约定情形的,有权要求乙方即时改正,乙方应立即釆取措施改正。
十、成果交付
1.承包业务需要分批次完成的,乙方按批次向甲方交付工作成果。
2.乙方交付的工作成果数量、质量均应符合甲方要求与合同约定。
3.交付工作成果时,甲乙双方指定的人员应核对数量、检验质量,全部符合甲方要求与合同约定后,双方人员签署工作成果交接单,船方作业签单也作为计付乙方工作报酬的基本依据之一。
4.任何情况下,乙方不得留置工作成果及任何甲方的机械设备。
十一、报酬与支付
1.报酬计算标准:风叶大件设备按 元/立方米(含6%增值税),其中实际完成的业务量以船舶大副收据或报关单数据为准。
2.结算:甲乙双方单船结算。
3.支付:乙方在双方结算并签字确认后向甲方开具增值税发票,甲方在收到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报酬给乙方。
4.乙方结算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 号:
税 号:
十二、违约责任
1.乙方未能按甲方要求完成承包业务的,应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等)。
2.乙方在完成承包业务的过程中,致使甲方或第三方的人员或财产遭受损失的,应予赔偿保险费以外的有关损失。
3.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损失赔偿金等费用时,甲方可在支付的报酬中直接扣除。
4.乙方严重违约,即使己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责任,甲方仍可提前终止本合同。
十三、其他条款
1.本合同签订前和履行期间,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一经书面告知乙方,乙方即必须遵守。
2.本合同有效期半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有争议的,双方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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