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瓶装氧气招标
金额
-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7/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ra24073000551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询比价
询价单号 | RA24073000551 | 采购方式 | 公开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4-08-05 12:00:00 | 报价截至时间 | 2024-08-05 16:00:00 |
物料信息
物料代码 | 物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品牌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要求交货期 | 备注 |
---|---|---|---|---|---|---|---|
LWERP7040100300001 | 氧气,≥98% 40L 11.5MPa,易燃易爆危化品, | 氧气,≥98% 40L 11.5MPa,易燃易爆危化品, | 无 | 15000 | 瓶 | 2024-08-29 00:00:00 |
询单要求
询价条款
一、交货地址:山东济南市钢城区山东省济南市钢城区莱钢大道与鸣翔大街交叉口山钢股份采购中心
二、保证金额度:0元
三、商务条款:
一、质量要求 1.中标供应商对所供产品需提供本产品合格证,并对产品质量负有全过程责任,初检合格但在后期的抽检、使用中(使用单位需出具书面证明)发现不合格的,按不合格结果进行处置,发票未入账的,按抽检结果结算,发票已经入帐的,扣减相应的货款额,并赔偿给招标人造成的全部损失。 2.中标供应商在质量上掺杂使假或计量中弄虚作假涉嫌欺诈的,取消中标资格,涉及货物不退货、不结算,所有货款延期6个月进入结算程序;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出卖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3.在一个招标周期内出现一次质量问题,如不是甲方原因造成的,对质量不合格产品做退货处理,同时视情况延期2-3个月(及以上)支付货款;出现三次一般质量问题或一次严重质量问题,将停止乙方供货资格,后续两年不得参与甲方组织的招标。 二、履约与结算 1.履约时间及区域:中标供应商须按照招标人要求的时间和区域及时履约;履约周期为:2024年8月10日-2024年12月31日,期间如遇特殊情况,甲方可通过协商,提前终止或延长履约周期。 2.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提供的气瓶执行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气瓶必须佩戴好瓶帽(有防护罩的除外)和防震圈,气瓶由出卖人免费提供,且气瓶维修和检验等相关费用由出卖人承担,气瓶归出卖人所有。中标后卖方还应免费提供高压钢瓶作为现场周转使用。 3.投标产品的包装须符合国家环保标准,运输车辆须达到国六及以上排放标准。 4. 出卖人须及时开具合法、真实、有效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入账2个月后陆续支付货款;付款方式为银行承兑汇票。出卖人不开具发票,买受人不付款,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出卖人承担,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由出卖人承担赔偿责任。如遇国家税率调整,在不含税价格不变的基础上执行新的税率。 5. 运输:供方运输车辆必须满足国家危险品运输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运输车辆必须是达到国六及以上标准的相应气体运输专用车辆,相关危化品标识需清晰可辨识,供方运输车辆必须随车携带《道路运输证》,运输经营范围必须含所拉运货物。押运人员必须持有《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从业资格类别必须含有危化品。以上证件需方将在货物到场时予以查验,如有缺失我公司将拒收该批次货物。 三、其他事项 中标供应商有其他违约行为的,按照《民法典》和《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条款执行。
四、技术条款:
执行GB/T3863-2008标准
五、注册资本必须大于等于100万元
六、报名要求:一、报名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500万元(含)以上的生产企业或注册资金100万元(含)以上加工企业,具有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的分装资格,加工企业需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包含该采购标的分装加工营业范围或提供充装证资格证书。 2.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具备独立开具商业增值税发票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和重大法律纠纷,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4.具有相关部门认定的生产经营资格,具有履行合同必须的场地、设备、技术、专业人员等相关认证证书等资质文件。 5.具有报名产品的良好业绩,且在相关使用过程中未出现重大质量问题。 6.投标供应商提供的货物质量须符合国家和行业技术标准或招标人的质量要求,须有合格的产品报告书,近两年内不得有被国家相关部门通报的不合格产品。 7.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或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企业不得同时参与同一个项目。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9、新报名供应商在报名前需上传最新有效的资质文件,报名成功后将公司资质包括企业简介、营业执照副本、银行开户信息、法人授权委托书、业绩证明材料、危化品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许可相关材料等文件的复印件在资格预审前报送采购部采购管理室王工(0531-77920295),复印件用于资格审查、存档(复印件盖单位公章),业务员须出具法人授权的委托书,逾期不予受理。 10、采购中心对新报名供应商从资质审查、生产能力和质量控制能力核实、产品业绩、企业信用评估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查。 资格预审合格的,方可投标。 中标后审核:初审未现场实地考察的,中标后根据需要组织对供应商进行现场审核,现场审核不符合招标要求或弄虚作假的,取消中标资格。 发现报名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通过: (1)申报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 (2)提供虚假的业绩证明或其他资信资料。 (3)有不良经营和违背职业道德行为。 (4)有违法行为或有严重产品质量问题。 二、报名、报价文件的递交 本次采购项目采用网上报名、报价方式。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企业请登陆欧贝易购(https://www.obei.com.cn/)下载采购文件。 四、报价截止时间:以系统时间为准。 五、报价文件的递交 1. 本次采购项目采用网上报价方式,一次性报价为最终报价。 2.平台填写说明: 投标数量、含税单价、含税总价为必填项,投标报价单不允许修改。 六、评标 1.评标方法为合理低价法,价格为含税承兑到厂价,单位为元(人民币)。 2.根据单项报价情况在合格供方中选择一家中标单位。 3.数量为预估量,仅供报价参考,中标后按招标人实际需求分期分批供货。 4.在评标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由评标委员会集体研究决定。 七、其他要求 1.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避免使用公共网络(包括同一园区、宾馆等提供的WLAN);不同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IP地址相同的,视为串通投标。 2.同一采购项目的不同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IP地址相同的,投标人本次投标作废,六个月内禁止参加公司的采购项目。 3.投标人应充分了解采购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报价的其他要素,合理核价、报价,并对提交的报价承担相关责任,有不明或有异议的地方,及时咨询联系张女士:0531-77920067。 4. 中标后合同履行过程中,当市场行情发生重大变化时,招标人有权协商调整价格或终止合同。协商期间中标人必须按照招标人要求保证供应,因中标人单方不履行合同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承担赔偿责任。 5. 在确定中标之日起,10日内由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供货合同。
七、资质要求:气瓶充装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八、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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