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态势感知平台运维服务成交公告
态势感知平台运维服务整体设计项目管理及实施方案信息安全产品计算机办公设备无线局域网通信设备打印机复印机投影仪正版软件政府购买服务节能产品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资产管理服务平台巡检服务有害程序事件安全隐患支持用户对特定目标/对象深入监测监测规则及时更新资产清单安全事件分析安全检测与分析服务驻场运维安全告警综合研判有效的处置风险控制影响面调查攻击链展现攻击溯源报告病毒木马僵尸网络缓冲区溢出攻击扫描探测欺骗劫持SQL注入网站挂马异常流量恶性攻击行为准确高效的检测智能过滤监控设备全面监测10台探针规则库版本库升级态势感知巡检态势感知安全事件态势感知周报实时分析告警事件并进行处置事件处置管理服务攻击行为进行监测发现分析研判应急处置确认消除安全事件从发生到消除的闭环管理安全事件管理机制线索挖掘威胁事件线索嫌疑对象跳板主机分析支撑三元组分析异常服务分析攻击者分析分析提供异常服务安全事件事件预警漏洞扫描web应用服务器数据库交换机路由器终端漏洞加固漏洞管理服务安全配置问题税务信息资产整改修复加固建议信息系统技术服务风险分析管理服务态势分析功能税务系统信息化应急响应培训应急响应技术内容培训输出应急响应排查思路言帕胺威胁情报收集HW总结报告监控预警原厂商服务故障响应服务应答备机备件项目管理方案项目实施方案进度控制重点难点分析应对措施合理化建议安全保密服务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软硬件设备安全进度保证措施疑难故障技术解决措施护网期间能提供7*24小时安全值守技术培训运维人员的工作纪律管理和工作质量监督
金额
35万元
项目地址
黑龙江省
发布时间
2022/09/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tcl-jc-223071
预算金额37.2万元
招标公司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
招标联系人赵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韩宇奇0451-82364703
中标公司北京天融信网络安全技术有限公司35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态势感知平台运维服务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HTCL-JC-223071(招标文件编号:HTCL-JC-223071)
二、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态势感知平台运维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供应商名称:北京天融信网络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东路1号院3号楼四层
中标(成交)金额:35.0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北京天融信网络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态势感知平台运维服务 态势感知平台运维服务 态势感知平台运维服务。为了做好税务总局绩效考核工作,确保绩效考核无差错,不发生安全事件的目标,拟购置态势感知平台运维服务。在服务期内做好税务总局态势感知项目确保不失分,其中信息资产完备率、管理信息准确率、告警处置率均要达到税务总局考核标准。 一年 详见磋商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高淑岩、王鑫、张海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成交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代理机构向成交人按下列标准收取代理服务费。(1)以《成交通知书》中确定的成交总金额为收费的计算基数:(2)分段收取代理服务费即各成交金额区间乘相应费率后之和为代理服务费。100万元人民币以下(含 100万元)按1.5%费率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525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东大直街190号
联系方式:赵先生 0451-536111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黑龙江省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180号
联系方式:韩宇奇、於佳 0451-823647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宇奇、於佳
电 话: 0451-82364703
2022年9月黑龙江省招标有限公司项目编号:HTCL-JC-223071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态势感知平台运维服务竞争性磋商文件政府采购
第四章磋商内容、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第三章服务需求第二章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第一章供应商须知竞争性磋商公告目录
项目编号:HTCL-JC-223071一、项目基本情况竞争性磋商公告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五章评审办法
项目概况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态势感知平台运维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岗区汉水路180号黑龙江省招标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9月21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采购需求:态势感知平台运维服务。为了做好税务总局绩效考核工作,确保绩效考核无差错,不发生安全事件的目标,拟购置态势感知平台运维服务。在服务期内做好税务总局态势感知项目确保不失分,其中信息资产完备率、管理信息准确率、告警处置率均要达到税务总局考核标准。最高限价:37.2万元预算金额:37.2万元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态势感知平台运维服务
a供应商须对本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内容:“失信被执行人”中没有记录;近三年在“重大税收违法案当事人名单”没有记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无处罚期内的记录。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近三年(指以下不良记录从网上发布之日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信用查询: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方式:在黑龙江省招标有限公司一楼(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180号)获取文件。地点:黑龙江省招标有限公司一楼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2年9月7日至2022年9月15日每天9时至17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三、获取采购文件c供应商无其它国家法律禁止参加磋商的情形。b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无处罚期内的记录。
地点:黑龙江省招标有限公司二楼本项目开标室时间:2022年9月21日9时00分五、开启地点:所有响应文件应密封后在截止时间前送达黑龙江省招标有限公司指定递交地点,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黑龙江省招标有限公司拒收。四、截止时间:2022年9月21日9时00分售价: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1.采购人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七、其他补充事宜:无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六、公告期限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180号名称:黑龙江省招标有限公司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451-53611198联系人:赵先生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东大直街190号
供应商须知电话:0451-82364703项目联系人:韩宇奇、於佳3.项目联系方式联系方式:0451-82364703项目联系人:韩宇奇、於佳
1.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表1.1条。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供应商二总则注:表格中“R”项或“■”项为被选中项。一供应商须知表
条款号 | 项 目 | 内 容 |
1.1 | 采购人 |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东大直街190号联系人:赵先生电 话:0451-53611198 |
1.2 | 采购代理机构 | 名 称:黑龙江省招标有限公司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180号联系人:韩宇奇、於佳电 话:0451-82364703 |
1.3.4 | 合格供应商资格条件 | 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
1.4 | 是否允许联合体响应 | 是否允许联合参加采购活动:否 |
1.4.8 | 联合体的其他资格要求 | 无 |
2.2 | 项目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37.2万元 |
4 | 计量单位 | R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其他: |
5.1 | 现场考察、磋商前答疑会 | R不组织£组织,时 间:地 点:联系人:电 话:£组织,采购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以书面形式通知。 |
6.2.1 | 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是R否 |
6.2.3 | 标的所属行业 | 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业 |
11.3 | 演示 | R不需要提供演示£需要提供演示1、演示时间: 演示地点: 演示顺序:2、演示要求:(内容、设备等要求) |
12.1 | 响应报价货币要求 | R所有响应文件中均按人民币进行报价。£其它: |
13.1 | 磋商保证金 | £否R是1.磋商保证金金额:6000元2.磋商保证金缴纳时间:同递交文件截止时间 3.磋商保证金缴纳方式:保函 支票 电汇 其他非现金形式保证金收款人银行信息:开户名称:黑龙江省招标有限公司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开发区支行帐号: 4519023901103024.保证金退还咨询电话:0451-82364703 |
15.1 | 响应有效期 | 90日历日 |
16.1 | 响应文件份数 | 正本1份,副本3份;电子文档1份。 |
18.1 |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地点: | 详见磋商公告,以磋商公告规定时间、地点为准。 |
20.1 | 开启时间、地点: | 详见磋商公告,以磋商公告规定时间、地点为准。 |
21.2 | 磋商小组组成 | 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1人,评审专家2人组成,共3人。 |
24.1 | 演示的评审办法及评审标准 | 不适用 |
29.2 | 评审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29.3 | 报价扣除(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适用) | (1)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扣除:15%。(2)监狱企业价格扣除:同小型和微型企业。(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
31.2 | 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数量 | 不少于3名 |
33 | 确定成交供应商的方式 | 成交供应商数量:1R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直接确认成交供应商£采购人确认成交供应商 |
37.1 | 履约保证金 | R不收取履约保证金£收取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履约保证金递交时间:履约保证金递交方式:£保函 £支票 £电汇 £其他非现金形式账户信息:开 户 名:开 户 行:账 号: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及规定: |
38 | 采购代理服务费 | 成交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代理机构向成交人按下列标准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1)以《中标通知书》中确定的中标总金额为收费的计算基数:(2)分段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即各中标金额区间乘相应费率后之和为采购代理服务费。100万元人民币以下(含 100万元)按1.5%费率收取;2、采购代理服务费交纳方式:合同生效后30日内,卖方以支票、汇票、电汇、现金等付款方式按规定的标准向招标机构一次缴清采购代理服务费。开户名称:黑龙江省招标有限公司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开发区支行帐号: 451902390110302 |
41.3 | 质疑 | 一、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1.接收质疑函的方式:接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纸质疑函联系单位:黑龙江省招标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451-82364703 通讯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180号2.质疑函的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相关规定。二、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质疑,否则针对再次提出质疑将不予接收。(采购程序环节分为:磋商公告、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 |
1.3.4符合供应商须知表1.3.4条中规定的资格条件。1.3.3以采购代理机构认可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采购文件。1.3.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遵守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1.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1.3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本项目的供应商及其响应货物须满足以下条件:1.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表1.2条。
1.4.5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采购活动,共同参加采购活动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参加采购活动协议响应总金额的比例。1.4.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参加采购活动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1.4.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定。1.4.2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4.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参加采购活动。★1.4如供应商须知表1.4条中允许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的,对联合体规定如下:
★1.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其相关响应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4.8对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的其他资格要求见供应商须知表1.4.8条。(2)联合体成交的,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1)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1.4.7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4.6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较低的资质等级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
★2.3供应商报价超过采购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分项、分包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2.2项目预算金额和分项或分包最高限价见供应商须知表2.2条。2.1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磋商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包括财政性资金和本项目采购中无法与财政性资金分割的非财政性资金)。2.资金来源1.7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不得向采购人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物品,影响其正常决策行为。一经发现,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6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
5.1供应商须知表5.1条规定组织现场考察或磋商前答疑会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表5.1条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现场考察或磋商前答疑会,或者在领取采购文件期限截止后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5.现场考察、磋商前答疑会除供应商须知表4条中有特殊要求外,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4.计量单位除专用术语外,与磋商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3.语言文字
6.2.1中小企业: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关于中小企业的相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若供应商须知表6.2.1条中写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供应商所投产品为非中小企业产品制造、承接、承建的,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6.2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6.1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供应商应保证所投进口产品可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进入中国关境内,但不限制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国内产品参与响应。若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供应商响应产品为进口产品,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6.政府采购政策(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5.3现场考察及磋商前答疑会所发生的费用及一切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5.2由于未参加现场踏勘或磋商前答疑而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影响技术文件编制、响应报价准确性、综合因素响应不全面等问题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如为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6.2.2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如为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6.5信息安全产品:所投产品属于《关于调整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要求的公告》(2009年第33号)范围的,采购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否则响应无效。关于信息安全相关规定依据《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2010〕48号)。6.4.2各级政府部门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时,必须采购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计算机产品,相关规定依据《国家版权局、信息产业部、财政部、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政府部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采购已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的通知》(国权联〔2006〕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47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财预〔2010〕536号)。6.4.1依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关于印发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5〕366号),采购无线局域网产品和含有无线局域网功能的计算机、通信设备、打印机、复印机、投影仪等产品的,优先采购符合国家无线局域网安全标准(GB15629.11/1102)并通过国家产品认证的产品,否则响应无效。其中,国家有特殊信息安全要求的项目必须采购认证产品。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根据政府采购改革进展和无线局域网产品技术及市场成熟等情况,从国家指定的认证机构认证的生产厂商和产品型号中确定优先采购的产品,并以“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下简称清单)的形式公布。清单中新增认证产品厂商和型号,由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以文件形式确定、公布并适时调整。6.4正版软件6.3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发布的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中的产品。依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如采购产品属于实施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节能产品,则供应商所投产品必须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响应无效;6.2.3采购标的所属行业见供应商须知表。
采购公告8.1采购文件共六章,内容如下:8.采购文件构成三采购文件不论响应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响应有关的费用。7.响应费用
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五章评审办法第四章磋商内容、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第三章服务需求第二章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第一章供应商须知
10.响应范围四响应文件的编制9.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采购文件的收受人具有约束力。供应商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及时向采购代理机构回函确认。9.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应当在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应当顺延首次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9.采购文件的澄清与修改★8.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采购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等。如供应商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采购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其响应文件被认定为无效响应。
11.2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编写响应文件。采购文件提供标准格式的按标准格式填列,未提供标准格式的可自行拟定。★11.1供应商应完整地按采购文件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包括资格证明文件、符合性证明文件、其它材料三部分。具体详见第二章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11.响应文件构成10.3无论采购文件第三章服务需求中是否要求,供应商所响应的服务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10.2供应商应当对所响应分包采购文件中“服务需求”所列的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响应,如仅响应分包中某一包的部分内容,其该包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0.1项目有分包的,供应商可对采购文件其中某一个分包或几个分包进行响应。
12.4每种服务只能有一个响应报价。采购人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12.3供应商提交的最后报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响应,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2.2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在相关表格中标明响应货物及伴随服务的单价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12.1所有响应均按供应商须知表12.1条中要求货币进行报价。供应商的响应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条的规定,为保证公平竞争,如有货物主体部分的赠与行为,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2.响应报价11.3演示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表11.3条。
(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13.3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13.2磋商保证金缴纳人、采购文件领取人、提交响应文件登记人和供应商必须为同一组织机构或联合体内不同成员单位,否则将视同未按采购文件规定交纳保证金。13.1供应商应提交供应商须知表13.1条中规定的磋商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13.磋商保证金12.5除非采购文件另有规定,报价原则上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13.4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磋商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6)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或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5)成交后不按本须知第38条的规定缴纳成交服务费的;(4)成交后不按本须知第37.1条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3)成交后除因不可抗力或者采购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不按本须知第36.1条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14.证明响应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文件13.6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相应责任。13.5.3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应自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收到供应商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及时联系保证金收受机构办理磋商保证金退还手续。13.5.2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暨成交结果公告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供应商应及时联系保证金收受机构办理退还磋商保证金手续。13.5.1成交供应商应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及时联系保证金收受机构办理磋商保证金退还手续。13.5磋商保证金的退还
★16.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5.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原响应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供应商延长响应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供应商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响应,且本须知中有关磋商保证金的要求须在延长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供应商可以拒绝延长响应有效期的要求,其磋商保证金将及时退还。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15.1响应应在供应商须知表15.1条中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保持有效。响应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响应,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5.响应有效期14.2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14.1供应商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响应内容符合采购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17.1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装订成册、密封,将正本和所有的副本、电子文档密封,并进行包封。如果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17.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五响应文件的递交16.3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无法辨认、表达不清或装订不当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16.2响应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经其正式委托代理人按采购文件规定在响应文件上签字、加盖单位印章。委托代理人须持有书面的“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并将其附在响应文件中。如对响应文件进行了修改,则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每一修改处签字。响应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16.1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表16.1条中的规定,准备和提交响应文件正本、副本和电子文档,每份响应文件封皮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8.2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按本须知的规定,延迟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受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18.1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表18.1条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递交到供应商须知表18.1条中规定的地点。★18.递交响应文件截止(2)在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1)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供应商名称和“在(磋商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17.2所有包装封皮上均应:
六磋商及评审19.4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所接收并进行磋商的响应文件概不退回。19.3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除需提交最后报价外,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19.2递交响应文件以后,如果供应商要进行修改或撤回响应文件,须提出书面申请并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规定编制、密封、标记。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接收,并视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否则,修改后的响应文件或撤回行为无效。19.1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19.响应文件的接收、修改与撤回
21.1按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暂行办法》有关规定依法组建磋商小组,负责本项目评审工作。21.组建磋商小组20.3供应商代表对磋商会议过程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20.2参加磋商的供应商须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提交响应文件;20.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供应商须知表20.1条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会议,磋商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评审事务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20.磋商会议
22.3.1不良信用记录指: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22.3磋商小组将在评审当日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响应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22.2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22.1磋商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内容,对供应商的资格(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进入下一阶段评审,但本须知22.2条规定的情形除外。★22.资格审查21.2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本项目磋商小组组成详见供应商须知表21.2条。磋商小组组建后,磋商小组成员共同推选磋商小组组长,磋商小组组长负责组织磋商及评审工作,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
23.1符合性检查是指依据采购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供应商应按照第二章《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中的相应要求,提交符合性证明材料。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响应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数量不足3家的,不得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本须知第23.2条规定的情形除外。★23.符合性审查供应商在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在本采购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审依据。22.3.2查询及记录方式: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将查询网页打印并存档备查。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的,联合体任何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联合体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
25.1.1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25.1在磋商期间,磋商小组可以书面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响应文件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拒不进行澄清、说明、补正的,或者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作出书面澄清、说明、补正的,其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响应处理。25.响应文件的澄清供应商须知表11.3条中要求供应商提供演示的,按照供应商须知表24中演示的评审办法以及评审标准进行评审。24.演示23.2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1)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5.2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25.1.2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将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26.3对采购文件作出实质性变动是采购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26.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采购文件和磋商情况,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后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例等实质性内容。26.1磋商小组将集中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在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26.磋商25.3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磋商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提交证明材料的合理时间按第五章评审办法规定执行。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
27.4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退出磋商不视为撤回响应文件,退出磋商不影响退出磋商的供应商对已经递交的响应文件承担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相应责任。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保证金。27.3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27.2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开展采购的“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或符合23.2规定的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27.1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且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少于3家,本须知第27.2条规定的情形除外。★27.最后报价26.4供应商应当按照采购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磋商小组决定是否实质性响应只根据磋商文件要求、响应文件内容及财政主管部门指定媒体发布的相关信息。如果响应文件没有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进行响应,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供应商不得再对响应文件进行任何修正从而使其响应成为实质上响应。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进行响应是指与采购文件中带有★号标识内容的文字说明、条款、条件和规格等要求相符。实质性要求是指采购文件中带有★号标识内容(包括本级及其下级编号中所有内容)等文字说明的要求。28.1在比较与评价之前,根据本须知的规定,磋商小组将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采购文件的要求。★28.响应无效
(5)不符合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4)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3)供应商的报价超过了采购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2)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1)未按采购文件的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的;28.2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
(11)属于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响应无效情形;(10)所投产品应为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并提供由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否则响应无效;(9)政府采购执行节能产品政府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政策。如采购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供应商所投产品的品牌及型号必须为清单中有效期内产品并提供证明文件,否则响应无效;(8)所投产品中如要求安装软件,应提供正版软件,否则投标无效;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必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该系统须有唯一的正版序列号与之对应,一个正版序列号只能对应一台计算机,否则响应无效;(7)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6)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检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且供应商未按照规定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响应报价按照供应商须知表中规定的标准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29.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供应商,其响应报价按照供应商须知表中规定的标准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对于同时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进行响应报价扣除。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29.2评审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按照供应商须知表29.2条规定的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详细评审标准见采购文件第五章评审方法。29.1经符合性审查合格的响应文件,磋商小组将根据采购文件确定的评审办法,对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29.比较与评价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本次竞争性磋商,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0.终止本次磋商29.4依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发布的品目清单和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具体优先采购办法见第五章评审办法。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31.3因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产生其他问题,由磋商小组集体研究处理。31.2磋商小组将按供应商须知表31.2条中规定的数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31.1除第34条规定外,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综合得分由高至低的顺序提出不低于3名的成交候选供应商,本须知第27.2条规定的情形除外。31.成交候选供应商的确定原则及标准(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3)除本须知27.2条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5个工作日,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综合得分最高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本项目成交供应商确定方式详见供应商须知表33条。33.确定成交供应商七确定成交32.2有关人员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32.1评审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32.保密原则
★36.签订合同35.2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35.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35.成交通知书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时,采购人有权拒绝任何供应商成交,且对受影响的供应商不承担任何责任。★34.采购任务取消
37.1成交供应商应按照供应商须知表37.1条规定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37.履约保证金36.4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排序,确定下一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36.3采购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采购文件以外的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36.2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6.1成交供应商应当自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39.2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接受采购人或者供应商组织的宴请、旅游、娱乐,不得收受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39.1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政府采购代理业务,不得与采购人、供应商恶意串通操纵政府采购活动。39.廉洁自律规定成交供应商须按照供应商须知表38条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38.采购代理服务费37.2如果成交人没有按照上述履约保证金的规定执行,将视为拒绝签订放弃成交资格,成交人的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确定下一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人,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超出法定质疑期的、重复提出的、分次提出的或内容、形式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质疑供应商将依法承担不利后果。41.2质疑供应商应按照财政部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以纸质形式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41.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暂行办法》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41.质疑与接收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及其相关人员有法律法规所列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40.人员回避
一、响应文件、电子文档的外封面、封口、封皮及目录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本项目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黑龙江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验收。42.履约验收41.3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函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供应商须知表41.3条。
序号 | 内容 | 格式 |
1 | 响应文件的外封面及封口 | 1 |
2 | 响应文件的封皮 | 2 |
3 | 响应文件的目录 | 3 |
四、其他材料三、符合性证明材料(★有一项不符合要求,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二、资格证明材料(★有一项不符合要求,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序号 | 资格证明材料 | 格式 |
1 | 营业执照:1.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2.为事业法人: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3.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4.若为个体工商户: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5.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以上均提供复印件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上述证明(如适用) | |
2 |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的复印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的复印件。 | 4 |
3 | 供应商为法人单位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时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时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材料” | 5 |
4 |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文件:提供2021年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或者本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30日内供应商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2、评审当日前一年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缴款凭据复印件(注: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相关法规要求原文及加盖公章的情况说明)3、评审当日前一年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据复印件(注: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相关法规要求原文及加盖公章的情况说明)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格式6) | 6 |
5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7 |
6 | 其它资格证明文件(按供应商须知表1.3.4要求描述) | |
7 | 联合体的其它资格证明文件(不适用) | |
8 | 信用记录:磋商小组评审现场查询供应商近三年(指以下不良记录从网上发布之日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信用查询:a供应商须在“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内容:“失信被执行人”中没有记录;近三年在“重大税收违法案当事人名单”没有记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无处罚期内的记录。b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无处罚期内的记录。联合体各方均需查询(如适用) |
序号 | 符合性证明材料 | 格式 |
1 | 响应函 | 8 |
2 | 递交磋商保证金证明材料复印件(以保函形式递交的保证金,正本应放入保函原件) | |
3 | 报价一览表 | 9 |
4 | 服务价格明细表 | 10 |
5 | 服务需求响应表 | 11 |
6 | 商务条款偏离表 | 12 |
序号 | 其他材料(采购文件要求的以及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材料) | 格式 |
1 | 《中小企业声明函》 | 13 |
2 |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14 |
3 | 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 15 |
...... |
5、“符合性证明材料”所列内容即为采购项目的符合性审查条件,有一项不符合要求,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4、“资格证明材料”所列内容即为采购项目的资格审查条件,有一项不符合要求,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3、响应文件应用中文书写。响应文件中所附或所引用的材料不是中文时,应附中文译本,并加盖公章。2、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对于给定格式的文件内容,必须按照给定的标准格式进行填报;对于没有给定标准格式的文件内容,可以由供应商自行设计。供应商在装订响应文件时,应严格按照本表中“响应文件装订顺序”进行装订。1、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材料,除需要供应商填报或有特殊说明外,均须按要求提供。重要提示:
封面格式:响应文件、电子文档外封面、封口格式格式16、“其他材料”为供应商就采购文件要求的以及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相应材料。
响应文件/电子文档所响应包号:第 包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公章) |
响应文件的封皮格式2封口格式:
——于 年 月 日 时之前不准启封(公章)—— |
正本/副副本 |
响应文件
供应商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所响应包号:第包
……二、符合性证明材料……一、资格证明材料目录格式3
签署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我单位的响应文件由资格证明材料、符合性证明材料和其它材料三部分组成,在此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保证响应文件中所有材料真实、有效。……三、其它材料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特此证明。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现任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格式4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
住所地: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委托人名称: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格式5年月日
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或盖章生效,无转委托,特此声明。现委托在委托人就(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包号)响应中,以我单位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住址:电话:工作单位:受托人名称: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
格式6传真:电话: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受托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委托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盖单位章)我单位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我单位同意按合同违约处理,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我单位完全理解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采购需求、商务条款及其他内容,并承诺我单位将提供足够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保证本合同履行。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
如发现我单位提供的声明函不实时,我单位将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规定,接受处罚。在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我单位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重大违法记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我单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采购人名称):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7年月日
格式8注:自然人响应的无需盖章,需要签字。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加盖公章)特此声明。
(2)本项目有效期为自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个日历日。(1)本项目响应总价详见报价一览表。据此,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根据贵方(项目名称)项目的采购公告(项目编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份、副本份及电子文档份,并以形式出具的金额为人民币元的磋商保证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响应函
(8)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7)按照贵方要求,提供与其响应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响应。(6)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按采购文件规定的形式,向贵方一次性支付成交服务费。(5)我方不是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我方不是采购代理机构的附属机构。(4)遵守采购文件中有关保证金的规定。(3)已详细审查全部采购文件,包括所有补充通知(如果有的话)。
供应商名称(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电话:电子邮件:地址:传真:与本磋商会议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9)我方承诺响应文件中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有效。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报价单位:人民币元报价一览表格式9日期:供应商银行帐号:供应商开户银行(全称):
服务名称 | 磋商总价 | 磋商保证金 | 服务期限 | 服务地点 | 备注 |
小写:大写: |
服务价格明细表格式10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单位公章):2、供应商应按磋商小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现场发放并填报)。注:1、此表中,磋商总价应和分项报价表的总价相一致
4.上述各项的详细分项报价,应另页描述。3.如果不提供详细分项报价将视为没有进行实质性响应。2.如果按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注:1.各项服务详细内容应详细描述。如果供应商认为需要,每种服务填写一份该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报价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 名称 | 所有设备 | 人员配置 | 履约期限 | 履约地点 | 单价 | 总价 | 备注 | 名称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总价 |
服务需求响应表格式11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单位公章):5.如果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分项报价表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内容为准。
包号/品目号:服务内容: | ||||
采购文件要求重要提示: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标注(“★”必须标注在序号前),★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响应文件无效。 | 响应文件响应内容 | 偏离程度 | 偏离说明 | 证明资料 |
服务要求 | ||||
其它 | 采购单位未提供需求而供应商认为需说明及补充的内容在此填列 |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单位公章):3.“说明”一栏由供应商对偏离的情况做详细说明。2.“偏离程序”一栏根据“响应文件响应内容”与采购文件逐项对照的结果填写。偏离必须用“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三个名称中的一种进行标注。1.“响应文件响应内容”一栏由供应商填写。填表说明:
1.“响应文件响应内容”一栏由供应商填写。填表说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12
序号 | 采购文件的商务条款(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标注,★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响应文件无效。) | 响应文件响应内容 | 偏离程度 | 说明 |
1 | 服务期:一年。 | |||
2 | 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 |||
3 | 付款方式及条件:以合同签订为准。 | |||
其它 | 采购单位未提供需求而供应商认为需说明及补充的内容在此填列 |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格式13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单位公章):3.“说明”一栏由供应商对偏离的情况做详细说明。2.“偏离程度”一栏根据“响应文件响应内容”与采购文件逐项对照的结果填写。偏离必须用“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三个名称中的一种进行标注。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14日期: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供应商名称(单位公章):4、如为本项目提供的伴随产品是其他单位生产的,无需填写此表格,但需生产单位按此格式出具此声明。3、如为本项目提供本单位伴随产品的,请填写此表格。2、仅为本项目提供服务,未提供服务所伴随产品的,此表格可不填写。注:1、供应商为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无需填写此声明函。
特此承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的,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监狱企业证明材料格式15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单位公章):
1.资产管理服务。通过使用态势感知平台发现资产,并对资产进行识别、分类以及标记管理工作,对网络中可能存在的未知资产进行动态识别。通过对已知资产的管理、未知资产的及时检测与发现相结合,动态绘制资产台帐。二、服务要求为了做好税务总局绩效考核工作,确保绩效考核无差错,不发生安全事件的目标,拟购置态势感知平台运维服务。在服务期内做好税务总局态势感知项目确保不失分,其中信息资产完备率、管理信息准确率、告警处置率均要达到税务总局考核标准。项目预算资金为37.2万元。一、项目概述服务需求年月日
2.平台巡检服务。对态势感知平台及10台安全设备进行巡检,以保证设备健康运行,定期配合总局对平台及相关设备进行升级,以确保平台功能和安全策略满足运营需求。能为各种安全监测业务提供支撑,辅助用户对重点部位、重点单位、专项威胁、特定目标或对象开展监测工作。同时对网站的安全状态进行全面监测,包括网页篡改信息、网站挂马信息、流量告警信息、入侵检测事件信息。包括但不仅限于有害程序事件、网络攻击事件、信息破坏事件及安全隐患。支持用户对特定目标/对象深入监测,如通过设置监测点的监测规则支持对某攻击组织的攻击行为、某特定IP攻击行为进行监测与用户、应用系统管理员保持沟通,及时跟进资产的信息变动。(2)及时更新资产清单:通过威胁事件进行资产完备率验证,如发现被攻击IP属于信息系统资产范围内但又未录入该资产,及时更新资产信息。对已录入资产进行细化标注,不限于资产类型、资产名称、服务商、业务区域、责任人、物理位置、所属应用系统、端口信息、漏洞信息等重要信息,保障资产完备率。(1)每月征期过后进行资产发现,扫描范围为黑龙江税务局全网资产,根据探测资产进行分类。
(2)安全事件分析,实时进行安全事件的分析,研判攻击事件是否成功并上报局方领导审批,保证紧急事件处置不超过1个工作日、高危事件处置不超过2个工作日。(1)根据税务实际环境进行告警策略调整,减少不必要的告警,输出真实告警信息,使平台更加容易进行分析、研判、溯源,提高使用者的工作效率。3.安全检测与分析服务。驻场运维人员每日对态势感知平台发现的安全告警通过平台提供的一系列线索进行深度分析,并结合威胁情报进行综合研判,判断攻击是否成功,并对确定性的攻击事件进行有效的处置包括:风险控制、影响面调查、攻击链展现、攻击溯源等过程。实现病毒、木马、蠕虫、僵尸网络、缓冲区溢出攻击、DDoS、扫描探测、欺骗劫持、SQL注入、XSS、网站挂马、异常流量等恶性攻击行为准确高效的检测效果。同时,对不重要的报警进行智能过滤,解决传统监控设备(如IDS)大量报警导致对威胁分析和处理难的问题。分析报表采用对比分析的方法,让使用者对近期的安全状况一目了然,不再需要使用者在海量的日志数据中进行人工分析,减轻了使用者的工作量和难度,提高使用者的工作效率。(3)对网站的安全状态进行全面监测,包括网页篡改信息、网站挂马信息、流量告警信息、入侵检测事件信息。包括但不仅限于有害程序事件、网络攻击事件、信息破坏事件及安全隐患。(2)定期对态势感知平台及10台探针进行规则库、版本库升级,保障规则库及版本库为最新。(1)每日进行态势感知巡检工作,输出态势感知巡检报告,每周汇总态势感知安全事件,生成态势感知周报,每月汇总态势感知安全事件,生成态势感知月报。
事件名称(1)实时分析告警事件并进行处置,从以下各个维度还原攻击链条并给出相关处置建议:5.事件处置管理服务。通过态势感知平台对攻击行为进行监测发现、分析研判、应急处置、确认消除,形成安全事件从发生到消除的闭环管理,实现安全事件管理机制。线索挖掘通过对威胁数据的聚类和关联挖掘有价值威胁事件线索,对重点事件、嫌疑对象、跳板主机、攻击溯源等提供分析支撑。包括三元组分析、异常服务分析、攻击者分析。其中三元组分析应支持对网络攻击事件中的三元组信息,即源IP、目的IP、事件行为进行统计分析。支持分析提供异常服务和参与对外攻击的主机,支持分析挖掘疑似攻击人员相关信息。(2)安全事件事件预警,针对最新公开安全事件进行汇总通报,在态势感知平台添加相关告警规则,手工验证税务系统是否存在相关漏洞,如存在,配合及时整改,整改完毕后再次进行验证,确保税务系统网络安全。(1)每月征期过后进行漏洞扫描,扫描范围为黑龙江税务局全网资产,不限于省局机关两个机房资产的漏洞扫描工作,包括web应用服务器865台,数据库512台,交换机261台,路由器47台,终端741台,根据扫描结果配合相关运营部门进行漏洞加固,加固结束后,进行再次验证,确保漏洞修复完毕。4.漏洞管理服务。利用态势感知平台中的漏洞扫描模块主动发现资产存在的漏洞,并通知、协助相关部门对漏洞进行加固。加固结束后,驻场运维人员通过平台验证加固情况,以确认风险是否被消除。对于新爆出的漏洞,驻场运维人员要启动预警监测,并利用平台对新漏洞进行及时检测与处置。预警通报支持针对各种安全数据自动生成预警通报,包括web站点漏洞信息、安全配置问题以协助用户对web问题提早发现并进行及时整改,同时对未发现漏洞的攻击事件及已发现漏洞的联动攻击事件进行通报预警。
运营部门处置建议事件分析事件描述关联资产系统名称
验证人结果验证处置过程描述处置时间处置结论处置接口人
(2)通过态势感知平台分析信息资产面临的安全威胁及威胁发生的可能性,检查现有安全措施的有效性,从而识别出信息资产中存在的安全风险点,协助安全管理人员对税务信息资产所面临的风险程度做出准确的评价,提供相关整改修复和加固建议。(1)等保信息系统收集,与税务安全管理人员确定本单位建设的应用系统清单,录入态势感知平台,并与具体资产信息进行资产关联,对已录入应用系统进行细化标注,不限于信息系统的名称、定级编号、定级级别、负责人、等保备案证明文件、上一年度等级保护测评报告(首页、信息系统等级测评基本信息表页、等保测评结论页)、应急预案等重要信息,保障管理信息准确率。6.风险分析管理服务。按照信息系统等级保护的相关要求,通过态势感知平台收集、汇总、分析的安全风险对现有的税务信息系统的安全现状进行全局性的评估,分析信息资产存在的安全漏洞,分析信息资产面临的安全威胁及威胁发生的可能性,特别是数据安全风险发现、统计、处置、上报等,检查现有安全措施的有效性,从而识别出信息资产中存在的安全风险点,协助安全管理人员对税务信息资产所面临的风险程度做出准确的评价,提供相关整改修复和加固建议。态势分析功能从宏观方面,分析整个互联网总体安全状况,包括各类网络安全威胁态势分析和展示;微观方面,提供对特定保护对象所遭受的各种攻击进行趋势分析和展示,可包括web站点态势、威胁态势和总体态势。其中web站点态势应对所监测站点的网络安全威胁和网络安全事件进行态势分析和展示;威胁态势应对漏洞利用攻击、APT等网络攻击事件,木马、病毒等有害程序事件,网页篡改、信息窃取等信息破坏事件进行专项态势分析和展示。此外,提供态势分析提供网络安全总体态势的展示和呈现。(2)针对大量恶意攻击进行攻击溯源、反制,分析挖掘疑似攻击人员相关信息,并生成攻击溯源反制报告。处置完毕后进行再次验证并生成安全风险事件单。验证时间
磋商内容、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8.数据安全管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等法律、条例关于数据安全管理的规定,规范处理税务网络数据,严禁将税务相关数据导出,通过抄写、拍照等造成税务数据泄露的,将严肃追责问责,同时,列入税务系统失信人名单,三年内不得从事税务系统信息化项目。(3)征期值守保障,征期7*24小时,保障业务持续稳定运行(2)重保应急响应培训,针对税务运维人员进行能力提升,进行应急响应技术内容培训,输出应急响应排查思路。(1)重大时期安全保障,7*24进行攻击事件分析、言帕胺、溯源、处置、应急,威胁情报收集,配合输出应急响应报告,攻击溯源报告,威胁情报收集表、HW总结报告。7.重保特殊时期(如两会、护网、大型节假日等),提供活动前的安全方案支持、活动过程中的监控预警以及突发事件的应急响应。当发生安全事件时,协助税务安全管理人员与相关运维部门沟通,有效降低安全事件影响。
3、合同草案条款……2、服务要求……1、技术要求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不得变动采购文件中的其他内容):
一、评审方法本项目将按照采购文件第一章供应商须知中“五磋商及评审”、“六确定成交”及本章的规定评审。评审办法注:采购人不同意采购文件在磋商过程中有任何变动的,直接写无,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1、资格审查(二)评审程序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办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一)评审原则二、评审原则及程序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
4、磋商3.1供应商须知表11.3条中要求供应商提供演示的,按照供应商须知表24.1条中确定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进行评审。(演示属于符合性审查的,按照供应商须知23条规定执行)3、演示2.1详见供应商须知23条。符合性审查表详见本章附件2。★2、符合性审查详见供应商须知22条。资格评审表详见本章附件1。
6.2在磋商期间,对响应文件的澄清按供应商须知25条内容执行。6.1磋商小组对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的响应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6、比较及评价详见供应商须知27条。5、最后报价详见供应商须知26条。
(2)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1)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磋商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的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如有下列情况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供应商的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由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单位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应商的书面说明材料包含服务本身成本、人工费用、运输、税收等,以及最后报价不会影响服务质量或诚信履约能力的说明等。6.3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磋商小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响应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参加询价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参加询价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响应报价给予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按要求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制造商企业(单位)类型声明函》(响应产品非供应商生产制造的须提供)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供应商,对响应报价给予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7.1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7、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性规定:(3)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有效书面说明书的。
★8、响应无效(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第二章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否则不予享受该政策性优惠,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将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相同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产品价格给予7.2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
按前款不能区分的,按技术指标优劣排序;按前款不能区分的,按最后报价由低至高顺序排序;得分相同的,按扣除后的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详见第一章供应商须知第31条,报价相同的处理办法如下:9、推荐成标候选供应商的原则详见供应商须知28条。
资格评审表附件1采购人按照评审报告确定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或由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按照第一章供应商须知表33条中规定的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磋商小组根据全体磋商小组成员签字的原始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评审报告,并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三、确定成交供应商其他情况,由磋商小组集体研究处理。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供应商名称 | ||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 1、按要求提供2、合法有效 | |||
2 |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 1、按给定格式填写2、按规定签章 | |||
3 |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如适用) | 1、按给定格式填写2、按规定签章 | |||
4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文件 | 1、按要求提供2、合法有效 | |||
5 | 磋商会议前一年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缴款凭据 | 1、按要求提供2、合法有效 | |||
6 | 磋商会议前一年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的缴款凭据 | 1、按要求提供2、合法有效 | |||
7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 | 1、按给定格式填写2、按规定签章 | |||
8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1、按给定格式填写2、按规定签章 | |||
9 | 联合体协议书(如适用) | 1、按给定格式填写2、按规定签章 | |||
10 | 其它资格证明文件(按供应商须知表1.3.4要求描述) | 1、按要求提供2、合法有效 | |||
11 | 信用记录(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审查期间内进行查询) | 无供应商须知22.3.1所述的不良记录 | |||
结论 |
填表说明:1、每项审查内容中填写“有”或“无”符合性审查表附件22、结论填写“通过”或“不通过”填表说明:1、每项审查内容中填写“√”或“×”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供应商名称 | ||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响应函 | 1、按给定格式填写2、响应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3、按规定签章 | |||
2 | 递交磋商保证金证明 | 1、按要求提供2、合法有效 | |||
3 | 报价一览表 | 1、按给定格式填写2、响应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3、按规定签章 | |||
4 | 服务价格明细表 | 1、按给定格式填写2、响应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3、按规定签章 | |||
5 | 服务需求响应表 | 1、按给定格式填写2、响应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3、按规定签章 | |||
6 | 商务条款偏离表 | 1、按给定格式填写2、响应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3、按规定签章 | |||
7 | 响应报价 | 1、响应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2、无供应商须知28.2条所述情形 | |||
结论 |
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政府采购合同条款及格式评分细则附件32、结论填写“通过”或“不通过”
序号 | 评分项目 | 项目描述 | 分值 | 评分标准 |
1 | 最后报价(30分) | 报价得分 | 30 | 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报价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最后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评审价)×价格权值×100注明: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可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响应无效处理。 |
2 | 商务部分(20分) | 售后服务承诺 | 4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售后服务承诺进行打分,内容包括原厂商服务、故障响应、服务应答、备机备件。以上内容每具备一项得1分,最多得4分。 |
2 | 商务部分(20分) | 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 | 10 | 提供2019年1月1日之后供应商与本项目类似的运维项目合同,以合同个数为准,每提供一个合同得2分,最多得10分。时间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提供清晰的合同扫描件装订到投标文件中,否则不予计算。(提供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 |
2 | 商务部分(20分) | 供应商实力 | 6 | 重点考核供应商保证本项目履约能力的相关企业认证证书。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认证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ISO27001)、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ISO20000),每提供一个得2分;满分6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
3 | 技术部分(50分) | 项目需求理解 | 8 | 根据供应商的项目需求理解程度进行打分,内容包括项目服务内容、采购人相关业务知识、工作现状、工作流程,以上内容每具备一项得2分,最多得8分。 |
3 | 技术部分(50分) | 项目管理及实施方案 | 12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项目管理及实施方案进行打分,内容包括项目管理方案、项目实施方案、进度控制、重点难点分析、应对措施、相关的合理化建议。以上内容每具备一项合理且与本项目相关得2分,最多得12分。 |
3 | 技术部分(50分) | 安全保密服务措施 | 6 |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安全保密服务措施进行打分,包括但不限于保障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软硬件设备安全的服务措施,以上内容每具备一项合理且与本项目相关得2分,最多得6分。 |
3 | 技术部分(50分) | 服务质量保证措施 | 6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服务质量控制保证措施进行打分,内容包括质量保证体系、进度保证措施、疑难故障技术解决措施,以上内容每具备一项合理且与本项目相关得2分,最多得6分。 |
3 | 技术部分(50分) | 人员能力 | 6 | 驻场人员需承诺真实出现在本次项目中,同时具备三年以上工作经验与CISP证书的,每人次得2分,最多得6分。(必须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公章,工作经验证明材料、证书以及供应商给驻场人员缴纳的社保证明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 |
3 | 技术部分(50分) | 人员能力 | 2 | 护网期间能提供7*24小时安全值守人员的,得2分,不能提供的,不得分。(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
3 | 技术部分(50分) | 验收方案 | 6 | 根据供应商的验收方案进行打分,内容包括考核验收流程;管理措施;技术成果移交;日常考核等相关档案;各项档案建立、分类;归档、移交程序,以上内容每具备一项且与本项目相关得1分,最多得6分。 |
3 | 技术部分(50分) | 技术培训 | 4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培训服务方案进行打分,内容包括培训方案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培训师资水平、培训课程设置及培训讲义内容、本地化培训设施等。以上内容每具备一项且与本项目相关得1分,最多得4分。 |
甲方:【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签订日期:20年月日乙方:【】甲方:【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合同编号:(招标编号)(项目名称)政府采购合同
(1)合同:除非特别说明,“合同”一词均指本合同。1.定义第一条总则甲乙双方本着相互信任、真诚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在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共同制定如下合同内容。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招标编号:)经黑龙江省招标公司国内公开招标,(*乙方名称)为中标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招投标文件规定条款和中标供应商承诺,经平等自愿协商达成一致,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乙方:【】
除非由双方签订书面修改文件,否则合同不得修改。符合这一程序的修改将构成合同的一部分,并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3.合同修改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持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合同生效(3)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不可抗力不包括由于一方的疏忽或故意不遵守良好的项目惯例所发生的事故。(2)项目:本合同是乙方对甲方信息系统技术服务的维护,对系统运行中发生的故障进行软件升级、系统巡检等服务。
双方共同恪守对技术及对项目的保密责任。6.保密责任涉及本合同的一切事宜均以书面形式提交,对方应及时响应。5.告知本合同生效后,经双方共同协商,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4.补充条款
第三条服务内容第二条服务内容及相关事项(3)乙方对甲方提供给乙方的注明保密的信息系统数据、信息系统实务及相关信息,不得外泄。(2)所有项目相关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泄露有关项目的技术资料。(1)所有项目相关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泄露项目合作计划和内容。
项目名称 | 服务内容 | 服务条款 |
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项目名称) | ||
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项目名称) | ||
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项目名称) | ||
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项目名称) | ||
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项目名称) |
第四条服务期限及服务生效时间(售后电话,必填项)服务电话。(同“附件2”人员)乙方委派。在一年服务期内,乙方为完成“(项目名称)”招标文件所列全部服务内容,范围内的乙方自行使用的所有设备、耗材等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六条费用支付方式序号服务名称服务主要内容服务周期单价总价1金额合计:人民币¥,(大写)序号服务名称服务主要内容服务周期单价总价1金额合计:人民币¥,(大写)第五条具体服务项目计费标准2丶本项目为政府采购服务类采购项目,按照《财政部关于推进和完善服务项目政府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37号)文件要求,采购结果最多__3__年沿用,合同一年一考核一续签。是否续签,由甲方视财政预算安排及乙方供应商资质条件(是否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等)、服务质量、服务内容、服务满意度等绩效考核情况确定。1丶本合同有效期一年,自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
第七条甲乙双方责任与义务帐号:开户行:单位全称:乙方指定收款账户如下:合同标的服务费金额为人民币万元(大写:整)。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给乙方合同价款的%,人民币万元(大写:元整);项目终期验收合格10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给乙方人民币合同价款的%,人民币万元(大写:元整);服务期满10个工作日后,甲方支付合同价款的10%,人民币万元(大写:元整)。
1.严格执行作息制度,按规定时间上下班并根据工作需要按甲方要求进行加班。当产生加班时由甲方为加班人员开具加班证明,乙方必须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加班人员加班补助。乙方责任:3、甲方如果要求乙方超出本合同及其附件约定的范围提供支持服务,甲方应与乙方另行协商签署相关合同,并向乙方支付相应的服务费用。2、在乙方服务人员支持服务完成时,配合检查设备、系统运行是否正常。1、在乙方进行支持服务时,根据乙方要求,指定配合工作的人员,提供必要的设备。甲方责任:
7.甲方只负责按照合同约定的金额向乙方支付人员聘用费用,维护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及其它待遇或相关费用等均由乙方负责。6.甲方对聘用人员进行工作考核,对不符合要求的人员随时进行撤换。5.及时填写各类维护记录,保证每次维护工作可进行有效追踪和核查。4.发生重大故障立即报告并进行故障排查,故障解决后立即形成书面材料进行上报,说明故障原因、排查过程、解决方法及预防故障发生的措施或建议等。3.严格按照甲方的管理维护制度要求进行相关工作。2.严格遵守甲方安全保密制度和规定,签署保密协议。
2、如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金额向乙方支付应付款项,则自本合同约定的付款之日起,每延迟一天,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本合同应付而未付金额的万分之一的违约金。1、由于一方违约,造成本合同及其附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双方违约,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第八条违约责任10.所有获聘人员均有三个月试用期,期间不满足甲方要求,需无条件更换获聘人员,若整个试用期间一直无法满足甲方的要求,甲方有权解除聘用合同,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9.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必须完全遵守甲方的有关规定和服从管理。8.未经甲方批准,获聘单位不准随意更换聘用人员。
8、乙方运维人员的日常工作管理和工作纪律管理由甲方统一负责,乙方须协助做好运维人员的工作纪律管理和工作质量监督,对不合格的运维人员须按照甲方的要求在一个月内调整到位,否则按照超期每天即扣除乙方人月运维费用的5%。7、对于因乙方运维人员责任造成业务系统中断业务达半小时以上、或造成系统数据错误的,发生一次即扣除乙方年服务费用的1%;对于因乙方运维人员责任造成业务系统中断业务二小时以上,发生一次即扣除乙方年服务费用的3%;对于因乙方运维人员责任造成业务系统中断业务四小时以上,发生一次即扣除乙方年服务费用的5%。6、乙方的服务人员不履行或不按本合同约定履行服务,并给甲方造成了实际损失,乙方应该对甲方实际损失给予赔偿。5、对本合同项下某一条款的争议,不应影响合同双方对其他条款的履行。4、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任何一方的行为违背了本合同的规定,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受损害一方可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违约方终止本合同,并由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给守约方。而且违约方还应赔偿因此给守约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3、如因乙方责任造成项目延期,则自项目应完成之日起,每延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未完成部分的合同金额,违约金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标的总金额的百分之五。
1、甲方逾期付款超过90日,乙方将有权利单方终止本合同。第九条合同终止12、禁止乙方另行开发合同业务需求范围内、供纳税人、缴费人使用的软件,对违反合约专门条款的,纳入失信名单;对于违反网络安全规定行为造成不良后果的服务商,3年内限制参加税务系统政府采购活动;乙方必须建立《防止违法违规聘用离职税务人员风险控制制度》,如有违反,将按照税务总局相关规定处罚,处罚包括但不限于要求限期改正、要求支付违约金、解除合同、3年内限制参加所聘人员原单位及下属单位信息化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等;国家税务总局发票电子化改革(金税四期)领导小组办公室可以对本条款列举的失信行为进行认定,经其认定存在失信行为的服务商,3年内限制参加税收信息化项目政府采购活动。11、乙方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违反网络安全规定行为,造成数据失窃或丢失、敏感信息泄露、主要业务系统瘫痪等不良后果的,自甲方或甲方主管机关做出认定之日起三年内,税务系统各单位可以拒绝乙方参加税务系统政府采购活动。10、乙方运维人员根据运维合同和项目责任人的工作要求,做好所负责系统的日常运维工作,保障系统的正常运行。如因乙方运维人员的原因,造成甲方被税务总局批评、考核扣分、纳税人投诉、业务人员投诉等,视情节严重程度按项、次扣除年度总运维费用的1%至5%,扣完为止。9、乙方运维人员工作时间,严格遵守局方工作制度和工作纪律要求,包括节假日在内的各类加班和值班。否则,按照每天5%人月费用从运维费用中扣除。
1、争议解决。甲方的招标文件及乙方的投标文件作为合同的要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与本合同不符的以本合同为准。凡由本合同引起的或与解释或执行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解决途径为甲乙双方可以向本地法院提起诉讼。本合同的履行地为甲方所在地。第十一条其他2、因雷击、火灾、供电事故、人为因素造成设备损坏,甲方另行按实支付维修费。1、因自然灾害、战争、特别恶劣天气等原因造成乙方维修人员不能按承诺时限到达现场,甲方对乙方不予处罚。第十条免责条款2、甲方在当年计费周期届满前30日内向乙方提出是否续签合同的书面通知,如未书面通知的合同期满后自然终止。
2、服务队伍1、售后服务承诺附件:3、文本。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适用法律。本合同的成立、有效性、解释、履行及由此产生的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甲方(章) 年 月 日 | 乙方(章) 年 月 日 |
单位地址:哈尔滨市东大直街190号 | 单位地址: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电话:0451-53611198 | 电话: |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行营业部 | 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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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中标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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