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老龙坑村墙面喷绘和路面整治
二、项目需求:
(一)项目简介
1.项目概况
老龙坑村墙面喷绘和道路整治项目,在龙祥街心公园旁,位于海丰县创业路与深汕大道辅路交叉口东南100米。墙绘面积约500平方米,道路面积约720平方米。
2.项目承包方式
本项目拟采用“总价包干”方式。报价应包含本项目人工、材料、机械费等的政策性调整和市场价格变化之风险,项目核定总价后原则上不会因此作调整。
(二)项目服务内容
1.老龙坑村龙祥街心公园旁彩绘墙覆盖原图,重新绘画,面积约500平方米,高度约20米;
2.老龙坑村龙祥街心公园旁旧村道路面整治,优化排水系统,涉及部分路面破除及排水管安装(10平方以内)。并以浇筑混凝土的方式提升现状路面约20CM,完工后对路面进行简易喷绘美化。
(三)项目服务要求
1.根据甲方要求提供彩绘和施工方案,由甲方确定方案后20日内完成整体施工;
2.旧村道路提升后要满足自然排水需求,无明显积水。路面简易喷绘美化,协调美观;
3.施工过程应注意保护周边构筑物、苗木和设施等,若有损坏需进行复原或赔偿。
(四)项目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
2、付款方式:(1)首付款:项目开始施工,由乙方申请支付项目总价的30%;(2)结算款:项目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的70%。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投标人需要具有相应施工资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重要提示:
1.报价单内容按照统一模板填写,报价明细根据可自行灵活设计(详看附件,另需附上本单位营业执照)。
2.供应商报价为市场摸底,最终采购方式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3.本公告期限: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4年3月7日上午9:00至2023年3月13日下午6:00期间将报价单发送至以下邮箱:
深汕特别合作区城管综合执法局局办:cgzhzfj_zczy@szss.gov.cn
(5个工作日,公布当天不算)
4.采购人及区发改财政局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报价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本区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5.本询价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报价单位有义务在询价期间浏览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报价人。
六、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
单位名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详细地址: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鹅埠镇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文贞楼1栋1楼
项目联系人:徐工
联系方式:0755-22101456
附件1.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