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实训基地设备采购
二、项目编号:GXKLJ20101201
三、采购代理机构:广西科联招标中心
四、项目内容:
A分标:丝织电子提花机(含必要配件)1台,交货期:签订合同之日起60日内;B分标:有梭提花机(有纹板)1台,交货期:签订合同之日起60日内。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采购条件书。
五、竞标公告时间:2010年8月23日至2010年8月29日
六、定标日期:2010年8月30日
七、成交结果:
分标 |
成交供应商名称 |
成交供应商地址 |
成交金额 |
A |
广东丰凯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大良五沙省级工业园新凯路9号 |
¥319800.00 |
B |
无供应商参与竞标,该分标废标 |
八、采购项目联系人:
李萍萍 电话:0771-2273829
广西科联招标中心地址:广西南宁市大学东路170号广西农机研究院内
九、谈判小组成员及监督人员
专家评委名单 |
周 琳、江 峰 |
采购单位代表 |
刘 梅 |
监督人员 |
杨业文 |
十、说明:
1、竞标人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成交结果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竞标人的书面形式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质疑人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投诉。
2、质疑电话:广西科联招标中心 0771-2273319 传真:0771-2273500
3、质疑和投诉书面要求:
(1)质疑人或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
(2)被质疑人或被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等。
(3)质疑或投诉的事实及理由。
(4)有关违规违法的情况和有效证明材料。
(5)质疑人或投诉人的签章及质疑或投诉时间。
如不按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投诉,不予受理。
广西科联招标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