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城市建设分公司茅店七期维修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EPC)项目自购物资(外墙材料)公开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3/09/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md-2023-01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刘小龙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10/08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城市建设分公司茅店七期维修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EPC)项目自购物资(外墙材料)公开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城市建设分公司
茅店七期维修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EPC)项目
自购物资(外墙材料)
公开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MD-2023-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武汉茅店七期维修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EPC)工程项目,项目业主为武汉光谷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工程建设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全资。本批物资公开招标采购申请已由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城市建设分公司(编号电气化城建茅店物〔2023〕001号)批准,招标人为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城市建设分公司茅店七期维修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EPC)项目部;本项目已具备招标采购条件,现依据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制度、对武汉茅店七期维修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EPC)工程项目外墙材料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2.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项目概况:
茅店项目位于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由财政拨款对东湖高新区茅店七期1号楼外墙进行维修,主要包括墙面空鼓部位注浆、外墙空鼓变形部 位修复、女儿墙压顶防水抗裂修复、窗边防水处理、全墙面加固、 面漆等。
2.3招标内容
本次武汉茅店七期维修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EPC)工程项目物资招标采购内容详见附件1:《茅店项目包件划分一览表、物资需求一览表》。 3.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次招标货物的生产(制造)和供给能力,并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营业范围: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在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符合要求的经过年审的营业执照并提供影印件;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提供增值税税务登记证一般纳税人影印件,注册资金不得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如属于国家颁布生产许可证范围内的,应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如属于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的,应提供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证书;如属于铁路产品认证采信目录内的铁路专用设备,应提供中铁检验认证中心(原中铁铁路产品认证中心(CRCC))颁发的《铁路产品认证证书》,投标产品如在国家生产许可或强制认证范围的,提供生产商有效的生产许可证及产品强制认证证书资料;投标产品生厂商通过IS0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有效。
3.生产能力:具备日平均生产能力3000平方能力,生产能力与运输、服务能力相匹配,须提供证明文件,证明其供货与生产能力满足此次采购及供货需求,具备保证物资设备合格出厂所必要的设备和检测能力;
4.财务能力: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附注,且须提供支行及以上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如项目资金困难需给予1个月的付款宽限期,在此宽限期间内不视为甲方违约,且乙方不得以此为由中断本项目的货物供应,也不得以诉讼或其他方式要求甲方支付欠款。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人须具有有效完善的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提供质量监督机构及相关认证机构认可的第三方检验机构出具的合格、有效的投标物资型式检验报告或委托检验报告检测报告;
6.履约信用要求:(1)投标人自投标文件递交之日起前一年无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需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上的查询结果;(2)投标人不能为失信被执行人,需提“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信用信息”查询记录;(3)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在铁总、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交易目录期限内。
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2年内,未发生过因骗取合同等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情况,无恶意催要货款、无故停止供货、不按约定调价等行为,在参与的投标、合同履约中无不良记录,未出现因产品质量问题被采购单位终止合同、被业主单位或行政主管部门通报、被媒体曝光等情况。
7.供货业绩要求:见包件一览表“投标人专项资格、业绩要求”。
8.其他要求: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招标中同时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在同一包件中只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制造商和其代理商不能参加同一包件投标;相关证件证书必须在有效期限内;近一年如有注册资金变化,请出具工商部门证明;
3.2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专项资格要求和业绩要求,详见附件1《茅店项目包件划分一览表、物资需求一览表》。
3.3除包件中明确接受联合体和代理商投标外,其余均不接受联合体和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获取
4.1 购买招标文件前应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进行供应商注册(注册联系:客服热线400 6010100),平台注册及在线投标操作请参照“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供应商园地版块”中《供应商在线投标简易操作指南(新门户版)》(http://www.crecgec.com/article-111-1.html)。
4.2 凡有意参加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3年9月26日-10月1日17时前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投标人平台对本次招标进行响应,并同时于2023年10月1日17时前将填写完整的《投标申请表》(见附件2)加盖公章后和标书费的银行转账回执单一起发送至whjgzfgswjb@163.com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详见包件表,售后不退。标书费采用汇款方式收取,汇款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如下帐户: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武汉光谷四十二小学总承包项目部,账号:20110101939002580001,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非转汇行)在汇款单上注明:“武汉茅店七期维修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EPC)工程项目”、所投包件号。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成功汇款后,请投标人参照《供应商在线投标简易操作指南(新门户版)》自行到平台指定页面下载投标文件。
4.4本次招标文件不采用邮购方式发售。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用网上投标方式,投标人须在开标前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上传投标文件,完成网上报价的填写。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3108日9时整。投标文件必须是每页加盖投标人印章的PDF扫描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提醒投标人应提前上传投标文件,避免因网络故障等意外导致投标无效
5.2 逾期上传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将视为无效投标,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下载后,所有文字、图表必须清晰可辨,若显示文件损坏无法打开,将导致废标
5.3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在公示评审结果无异议之后3日内将纸质投标文件正本1份快递寄:将纸质投标文件1份正本快递: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九龙大道海丝知识中心T1栋11楼1109中铁武汉电气化局城市建设分公司(刘小龙,电话:17737665695),副本1份快递寄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高新五路(张子杨,电话:17721864667),逾期未寄出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中标权利。其他投标人不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recgec.com)上同时发布。
6.2 有关招标文件的补遗和答遗文件将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 crecgec.com )发布。 7. 投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如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recgec.com)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开标当天)发生系统故障,在系统维护正常后,投标截止时间顺延2个小时,招标人同时在该平台标书补遗处发布招标文件修改通知)
投标地点:线上开标。
开标方式:线上开标,开标后,投标人在平台查看开标结果。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城市建设分公司茅店七期维修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EPC)项目部
联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高新五路
联 系 人:张子杨
电 话:17721864667
电子邮件:835316134@qq.com
2023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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