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5115212021000796
预算金额34.2万元
招标联系人巨老师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宜宾市叙州区人民法院宜宾市叙州区人民法院2021年新生档案管理服务采购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 20604251152120210624
二.合同名称: 宜宾市叙州区人民法院宜宾市叙州区人民法院2021年新生档案管理服务采购项目政府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 5115212021000796
四.项目名称: 宜宾市叙州区人民法院2021年新生档案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宜宾市叙州区人民法院
地址: 宜宾市宜宾县柏溪镇桂花街146号
联系方式: 李老师:13458803355
供应商名称(乙方): 四川言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华阳和平路170号1楼
联系方式: 巨老师:13880521441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信息: 一、扫描:1.电子卷宗扫描、命名、引入归目、影像转移、自动编码、自动编目(含执行案件)、提起归档。2.纸质卷宗的人工编码、网上打印目录、结案审批表、结案信息表入卷、装订、归档等内容。二、交接:根据采购人提供的档案清单或直接提供的卷宗材料获取相应案卷,供应商须逐卷清点核对完毕双方在《档案移交清单》上登记、签字。供应商负责整个项目档案的取卷、保管、退还工作,如发生任何档案遗失问题由服务商承担全部法律及经济责任。三、档案装订和移交:1.对诉后已完成诉讼档案的卷宗,在系统中打印一份卷内文件目录及备考表,放入相对应的档案卷盒内以备装订。2.实体档案装订前要认真检查档案数量是否齐全,档案目录是否完整,装订边是否压字,卷内文件的各种编号与档案封面和目录各项是否相符,文件排列顺序是否正确。出现装订边压字的情况,需粘贴装订边后方可装订等内容;服务要求:1.供应商工作人员须接受采购人组织的档案保密安全教育,并自觉学习保密知识,严格遵守《档案法》、《保密法》及其他有关法规,严防泄密现象发生。2.供应商工作人员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将移动存储介质(包括U盘、移动硬盘)、照相机、刻录光盘、手机、MP3、MP4及其他与工作无关的物品带入加工现场。3.未经采购人批准,供应商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离线的档案图像和档案目录数据。4.供应商工作人员泄露档案所涉及的国家秘密,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情节严重的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5.供应商如因违反保密、安全要求,给采购人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的,除按照法律需承担的责任外,应向采购人承担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等要求;服务时间: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生效后一年内按照采购人要求完成项目所有工作内容;服务标准:1.完成所有诉前、诉中诉讼资料的扫描,并且按照要求实现引入,达到能深度利用。2.完成归档结案卷宗的扫描、封面的填写、材料校对与整理、页码核实与编写、目录对应、装订工作。3.保证有序有效安全的移交诉讼档案、严格执行交接手续。4.保证档案管理全流程数据完整的导入并引入到法院系统模块中。5.拟投入本项目扫描服务人员均须提供驻场服务且不得少于7人等标准。
合同金额(元): 342,000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履约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内按照采购人约定完成所有项目所有工作内容。地点:宜宾市叙州区人民法院。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1-08-03 00:00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1-08-05 19:02
九.其它补充事宜:
合同电子文档: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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