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茶陵县2022年度耕地恢复任务技术服务合同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9/1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茶陵县2022年度耕地恢复任务技术服务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3年09月15日
规2022-017
技术服务合同书
项目名称:茶陵县2022年度恢复耕地项目
甲 方:茶陵县自然资源局
乙 方:湖南光大不动产评估规划测绘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 年七 月
合同书
甲方:茶陵县自然资源局
乙方:湖南光大不动产评估规划测绘咨询有限公司
茶陵县自然资源局(以下简称“甲方”)委托湖南光大不动产评估规划测绘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完成茶陵县2022年度耕地恢复工作的恢复地块选址、耕地恢复实施方案编制、施工过程的技术指导、已恢复地块的验收举证以及系统录入任务,并确保恢复耕地指标确认并入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经双方平等协商,订立以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 项目名称
1、项目名称:茶陵县2022年度恢复耕地项目;
2、工作范围:本协议的工作范围为茶陵县2022年度耕地恢复任务5800亩。
第二条 工作内容
1、恢复耕地图斑的选定。根据上级下达的茶陵县2022年度耕地恢复任务,对收集的资料进行内业整合、分析,按照三调地类数据图斑与现状地类及坡度要求,初步梳理可纳入的耕地恢复图斑。按照优先选定近期违法违规项目建设占用和督查整改图斑中的“三调”恢复属性图斑,再选定“恢复属性”分析评价数据库中“即可恢复”和“工程恢复”的图斑的原则,通过内业筛选和外业调查合理选定恢复耕地图斑位置,分镇到村编制恢复耕地选定图斑统计表、恢复耕地权属资料、恢复耕地选定图斑电子数据。
2、恢复耕地实施方案编制。根据选定恢复耕地图斑实地调查情况,参照相关技术规范要求,进行恢复耕地实施方案编制,确定各选定恢复图斑的恢复方向并对各村进行恢复指导。
3、施工指导。派遣技术人员对各村进行施工指导、技术支持与恢复质量把关,配合县局督查等工作。
4、恢复耕地验收备案。对已恢复图斑进行实地验收,统计地块验收情况,制作验收意见表,并填写恢复地块相关信息,将完成验收的地块上报县级管理员进行验收备案。
5、恢复耕地举证及上图入库。将恢复地块矢量范围导入湖南国土调查在线举证系统,逐图斑开展实地举证,填报恢复耕地类型、耕地种植属性和耕地细化调查属性,在湖南省耕地进出平衡系统上传各地块带位置信息和拍照方位角的实地举证照片,已恢复地块通过省厅审核,并完成上图入库。
第三条 技术与质量要求
1、《中共湖南省委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实施意见》(湘发〔2017〕23号);
2、《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保护耕地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湘政办明电〔2020〕52号);
3、《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通知》(湘政办明电〔2021〕6号);
4、《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工作的通知》(湘自资发〔2021〕10号);
5、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室《关于科学有序稳妥推进我市恢复耕地工作的通知》(株资规办发〔2022〕22号)。
第四条 双方责权
(一)甲方责权
1、在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有关本次工作所需的资料(涉密资料必须签订保密协议),具体内容由乙方提供详尽的资料清单;
2、甲方委派专人负责配合乙方开展本项目相关工作;
3、及时解决乙方针对本项目工作所反映的问题的协调;
4、按本合同的有关条款及时向乙方支付工作经费。
(二)乙方权责
1、完成本协议所约定的各项工作任务;
2、按照技术规范与要求保证成果的质量和精度;
3、必须做好涉密资料的保密工作,未经甲方允许不得擅自传递涉密资料;
4、及时向甲方提供关于本项目的工作进展情况及乡镇、村组意见,按时保质提交项目成果;
5、若因甲方原因致使工作延误,由甲方承担责任,乙方完成工作任务时间顺延。
第五条 应提交的成果资料
1、茶陵县2022年度恢复耕地工作选定图斑统计表、选定图斑数据库;
2、茶陵县2022年度恢复耕地工作恢复地块验收意见表、验收统计资料、已验收恢复地块矢量数据和省厅审核通过地块矢量数据、实地照片等相关资料;
3、纸质版2套,电子版1套。
第六条 费用及支付方式
1、本合同约定该项目含税技术服务费为人民币 柒拾玖万玖仟 元整(¥ 799000含税),由乙方开具相应税务发票。
2、已恢复耕地图斑上报湖南省耕地进出平衡监管系统备案,并经省厅审核通过后,甲方付清97%合同款,计人民币 柒拾柒万伍仟零叁拾元整(¥ 775030 元),一年后(无息)支付余款3%,计人民币 贰万叁仟玖佰柒拾元整(¥ 23970 元)。
第七条 争议及其解决方式
1、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双方因合同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或向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进行调解,协商不成或调解无效的,可按属地原则选择以下之一方式进行处理:
(1)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2)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进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甲乙双方都必须严格履行合同,任何一方不得毁约,否则除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损失外,另按本合同总金额的 10%支付违约金。
4、本合同的附件也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效力均等。
5、本合同的附件:湖南联合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中标(成交)通知书。
第八条 其他
本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立即生效,在全部正式成果提交完毕和工作经费结算完成后,本合同自行终止。
本合同一式三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盖 章) (盖 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代理人: 或其授权代理人:
电话:电话:073122871918
日期: 年 月 日日期: 年 月 日
附乙方帐号:
开户银行:工行株洲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
帐 号:1903020809024536430
附件下载:
2022-G017茶陵县2022年耕地恢复项目合同.zip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