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云霄县东厦镇蔗港溪水生态环境修复治理工程(一期)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3/06/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黄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首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小杨0596-2181647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7/10
公告正文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云霄县东厦镇蔗港溪水生态环境修复治理工程(一期)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06-14 11:17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云霄县东厦镇蔗港溪水生态环境修复治理工程(一期)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云霄县东厦镇蔗港溪水生态环境修复治理工程(一期)已由云霄县发展和改革局云发改审[2023]33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云霄县东厦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源上级补助及县财政拨款,招标人为云霄县东厦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浙江首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云霄县东厦镇

2.2.工程建设规模:新建人工湿地2处15793㎡、河道清淤清障27267m3、生态护坡挡墙(生态固滨石笼挡墙)1110m、汀步2处、生态浮岛排口溢流污染净化8处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云霄县东厦镇蔗港溪水生态环境修复治理工程(一期)施工所含全部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预算审核书、工程量清单中所列指的范围和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本项目属于市政综合工程,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规定,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可承担单项合同额2500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的施工(应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承包工程范围中相应等级规定的特征描述)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本项目路基工程规模属于中小型,依据项目施工图纸、项目概况及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二级建造师可承担中小型项目;(应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中相应规模标准规定的特征描述)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12491095.7(其中含暂列金55万元,专业工程暂估价:1万元)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8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它相关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①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6〕8号文要求做好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平台对于建筑施工企业和相关人员的信息登记。且省外入闽施工企业应按闽建筑〔2015〕35号及闽建办筑〔2015〕13号文要求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须提供网页截图或相关证明资料)。②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企业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将否决其投标;③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的文件精神,投标人的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0日前期满的,统一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相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将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自动延期,企业无需换领资质证书,原资质证书仍可用于工程招标投标等活动。④在近三年内(自2020年06月至2023年07月)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有行贿犯罪行为的;⑤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建市〔2017〕241号)文件的精神,投标人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⑥根据闽建筑〔2022〕3号规定,投标人需提供诚信承诺函、拟派出项目负责人承诺函。⑦根据闽建筑〔2019〕16号文规定投标人递交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XML电子文档中记录的软硬件信息应当包括软件加密锁使用人全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码)、软件功能等。对于没有按照上述要求记录计价软件加密锁实名信息的,视为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否决其投标。⑧本招标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场参加开标。开标当日,投标人通过漳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参加开标会议,并在线进行投标文件解密、互动交流、澄清等开标活动。投标人应按电子平台提示解密开始后进行在线解密(即远程解密),全部投标人解密完成后即进入开标程序,投标人最迟于解密开始后45分钟内完成解密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615 00:00:00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漳州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 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最新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与本招标公告不一致的,以招标公告为准。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A类(8%≤K<12%)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3年7月10日 09:30:00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0条规定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7月10日 09: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漳州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漳州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云霄县东厦镇人民政府

地址:漳州市云霄县东厦镇,邮编:363300

电子邮箱:/

电话:13859241036,传真:/

联系人:黄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首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新浦东路22号明发商业广场2幢1单元2101~2102室,邮编:363000

电子邮箱:/

电话:0596-2181647,传真:/

联系人: 小杨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

网址: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Front/

联系电话:0596-2032597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云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云霄县发展和改革局

地址:云霄县广电大楼裙楼(万星广场隔壁)二楼

联系电话:0596-8525246、0596-8505326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云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云霄县广电大楼裙楼(万星广场隔壁)一楼开标室

联系电话:云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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