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沈白高铁新宾县新宾镇蓝旗村方塘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113.27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2/09/0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h22-210422-00043
预算金额113.27万元
招标联系人-024-58308177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程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罗耀华024-58308177
标书截止时间2022/08/29
投标截止时间2022/09/02
公告正文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沈白高铁新宾县新宾镇蓝旗村方塘改造工程
品目

采购单位 新宾满族自治县新宾镇人民政府
行政区域 新宾满族自治县 公告时间 2022年09月02日 07:36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2年08月22日至2022年08月29日
每日上午:08:3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抚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室(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21号)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2年09月02日 14: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线上获取
预算金额 ¥113.2737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罗耀华
项目联系电话 024-58308177
采购单位 新宾满族自治县新宾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 新宾镇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24-55690000
代理机构名称 辽宁程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抚顺市顺城区抚顺城路东段幸福城二期9号楼门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24-58308177
附件:
附件1 沈白高铁新宾县新宾镇蓝旗村方塘改造工程.doc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沈白高铁新宾县新宾镇蓝旗村方塘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效期: 2022-08-22 至 2022-08-29
撰写单位: 辽宁程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沈白高铁新宾县新宾镇蓝旗村方塘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沈白高铁新宾县新宾镇蓝旗村方塘改造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9月02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2-210422-00043
项目名称:沈白高铁新宾县新宾镇蓝旗村方塘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132,737.00
最高限价(元):1,071,040.14
采购需求:查看

沈白高铁新宾县新宾镇蓝旗村方塘改造工程

       
合同履行期限:2022年9月6日开工,2022年10月30日竣工,工期54日历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2)项目负责人(建造师)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参与本项目的建造师不允许承担其他在建工程项目,否则予以拒绝;(3)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 www.ccgp.gov.cn )查询的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失信行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8月22日 08时30分至2022年08月29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9月02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2年09月02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抚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室(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21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请各供应商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相关通知。按照市县政府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所有关疫情防控规定和要求,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教程,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009691、041139751629),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CA办理成功的的投标人须在网上进行投标报名,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在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如有电子投标技术问题请拨打辽宁政府采购网技术支持电话咨询)。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以U盘介质形式存储的备份文件,并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无效。
4、供应商须自行携带可在线解密的笔记本电脑现场解密或在本单位使用可解密的电脑在线解密。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或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供应商应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对于使用电子签章的,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 CA 认证平台下载签章工具或向 CA 认证机构索要电子签章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电子文件中存在图片较多或内存较大等情况,需使用特殊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在系统中认真核对调整后的电子文件,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避免影响评审活动。
6、请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变更公告,如因未关注变更公告发生的任何问题,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新宾满族自治县新宾镇人民政府
地 址: 新宾镇
联系方式: 024-556900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程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抚顺市顺城区抚顺城路东段幸福城二期9号楼门市
联系方式: 024-58308177
邮箱地址: lncxxmgl@126.com
开户行: 盛京银行抚顺东洲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程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171708010200000052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罗耀华
电 话: 024-58308177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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