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琥珀春树里项目智能化设备采购及安装澄清变更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3/10/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3bffaz02107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工0551-66223929
标书截止时间2023/10/26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琥珀春树里项目智能化设备采购及安装
原项目编号:2023BFFAZ02107
原公告日期:2023-09-27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琥珀春树里项目智能化设备采购及安装补疑1
(项目编号:2023BFFAZ02107)
一、 投标人疑问回复:
1.招标文件第94页:主要设备技术参数及品牌表设备参数与琥珀春树里项目智能化采购及安装清单.xls设备参数不一致、设备名称也不一致。
相关请求:请确认以哪个为准。
答:以招标文件为准。
2.招标文件第53页:技术评审:2、在响应招标文件的基础上,所投摄像机像素不少于 400 万像素的加 2 分。 注: ①摄像机为视屏监控系统中除室外防高空抛物摄像机、室外人脸抓拍摄像机以外的摄像机。②提供所投产品彩页(或样本)。
主要设备技术参数及品牌表设备参数与琥珀春树里项目智能化采购及安装清单.xls设备参数不一致,室外防高空抛物摄像机、室外人脸抓拍摄像机未在琥珀春树里项目智能化采购及安装清单.xls中体现。
相关请求:请确认以哪个为准,明确除室外防高空抛物摄像机、室外人脸抓拍摄像机以外的摄像机是指那些摄像机。
答:详见清单第11、12条。除室外防高空抛物摄像机、室外人脸抓拍摄像机以外的摄像机是技术参数中除室外防高空抛物摄像机、室外人脸抓拍摄像机以外的摄像机。
3.本项目中标后中标人是否无须缴纳总包服务费?请招标人予以明确?
答:是。
4.招标文件第173页投标文件格式中“二、分项报价表”要求“按本项目附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报价”,但招标文件没有“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只有“琥珀春树里项目智能化采购及安装清单”,请问此处是否仅需提供招标文件附件“图纸+清单控制价”中的“琥珀春树里项目智能化采购及安装清单”1个表格内容即可?请招标人予以明确。
答:是,清单以10月12日最新上传的版本为准。
5.招标文件中第125页的“六、清单报价要求”中“本项目增值税税率为 13%”?增值税税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装费一般纳税人税率为9%,本项目属于安装工程,增值税税率是否按照9%,请招标人予以明确?
答:增值税税率为9%。
6.清单项第3项“200万像素智能警戒分析摄像机”、第8项“400万像素球型摄像机(带预警分析)”、第35项“48口接千兆入层交换机”、第50项“10寸屏彩色可视对讲围墙机(带人脸识别)”清单特征中技术参数为“详见招标文件及图纸设计含调试 ”,但招标文件和图纸均未体现参数,请招标人提供详细参数;
答:清单项第3项“200万像素智能警戒分析摄像机”、第8项“400万像素球型摄像机(带预警分析)”均为室外网络高清枪型摄像机,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48口接千兆入层交换机”技术参数“交换容量不小于758Gbps,包转发率不小于252Mpps,48口10/100/1000Mbps自适应电口交换机,固化4个SFP千兆光口,支持VLAN、ACL、端口镜像、端口聚合等功能”;“10寸屏彩色可视对讲围墙机(带人脸识别)”应为“10英寸人脸识别门禁一体机”,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7.工程量清单中有的设备而对应招标文件“主要设备技术参数及品牌表”中未出现的设备,如第90项“能耗管理系统软件”工程量清单中具有,而对应招标文件“主要设备技术参数及品牌表”中未出现,类似情况的设备技术参数是否可以以工程量清单中“清单特征”中的参数描述为准并进行响应?请招标人予以明确。
答:是,清单以10月12日最新上传的版本为准。
8.工程量清单中第133项“金属防火型桥架200*100冷轧钢板表面热镀锌,壁厚≥1.2mm”,招标文件主要设备技术参数及品牌表中主要技术参数为“200*100,厚度≥1.5mm”,请问该具体参数以哪个为准?
答:以招标文件为准,清单对应调整,最高投标限价不调整,清单以10月12日最新上传的版本为准。
9.请问本次投标文件中是否需要提供制造商授权书?
答:不需要。
10.一氧化碳监测系统推荐品牌中提到的FIDEL、中澳合资GF均为简写,请明确品牌厂商全称。
答:一氧化碳监测系统推荐品牌调整如下:
11.商务评分标准中技术负责人的高级工程师职称是否有专业要求?请招标人予以明确。
答:不需要。
12.投标制作软件中有“项目管理机构”、“拟分包项目情况”、“项目经理承诺”、“项目经理质量终身责任制承诺”等,但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并没有这些模块,请问这些是否无需提供?如需提供,请提供参考格式。
答: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制作投标文件,投标制作软件中如有招标文件中没有的内容,投标人可不提供。
二、 延期内容:
1.本项目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现延期到“2023年10月26日11:00”;
2.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延期到“2023年10月26日11:00”;
3.开标地点变更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2楼8号开标室。
4.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的电子保函、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等形式的投标保证金中,若涉及的开标时间为延期前的开标时间或者延期后的开标时间,并且电子保函、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等形式的投标保证金内容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均予以认可。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蜀山区潜山路 100 号琥珀五环国际 A 座 10-14 层
联系人: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电 话: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招标代理: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66223929、66223831
2023年10月12日
原项目编号:2023BFFAZ02107
原公告日期:2023-09-27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琥珀春树里项目智能化设备采购及安装补疑1
(项目编号:2023BFFAZ02107)
一、 投标人疑问回复:
1.招标文件第94页:主要设备技术参数及品牌表设备参数与琥珀春树里项目智能化采购及安装清单.xls设备参数不一致、设备名称也不一致。
相关请求:请确认以哪个为准。
答:以招标文件为准。
2.招标文件第53页:技术评审:2、在响应招标文件的基础上,所投摄像机像素不少于 400 万像素的加 2 分。 注: ①摄像机为视屏监控系统中除室外防高空抛物摄像机、室外人脸抓拍摄像机以外的摄像机。②提供所投产品彩页(或样本)。
主要设备技术参数及品牌表设备参数与琥珀春树里项目智能化采购及安装清单.xls设备参数不一致,室外防高空抛物摄像机、室外人脸抓拍摄像机未在琥珀春树里项目智能化采购及安装清单.xls中体现。
相关请求:请确认以哪个为准,明确除室外防高空抛物摄像机、室外人脸抓拍摄像机以外的摄像机是指那些摄像机。
答:详见清单第11、12条。除室外防高空抛物摄像机、室外人脸抓拍摄像机以外的摄像机是技术参数中除室外防高空抛物摄像机、室外人脸抓拍摄像机以外的摄像机。
3.本项目中标后中标人是否无须缴纳总包服务费?请招标人予以明确?
答:是。
4.招标文件第173页投标文件格式中“二、分项报价表”要求“按本项目附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报价”,但招标文件没有“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只有“琥珀春树里项目智能化采购及安装清单”,请问此处是否仅需提供招标文件附件“图纸+清单控制价”中的“琥珀春树里项目智能化采购及安装清单”1个表格内容即可?请招标人予以明确。
答:是,清单以10月12日最新上传的版本为准。
5.招标文件中第125页的“六、清单报价要求”中“本项目增值税税率为 13%”?增值税税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装费一般纳税人税率为9%,本项目属于安装工程,增值税税率是否按照9%,请招标人予以明确?
答:增值税税率为9%。
6.清单项第3项“200万像素智能警戒分析摄像机”、第8项“400万像素球型摄像机(带预警分析)”、第35项“48口接千兆入层交换机”、第50项“10寸屏彩色可视对讲围墙机(带人脸识别)”清单特征中技术参数为“详见招标文件及图纸设计含调试 ”,但招标文件和图纸均未体现参数,请招标人提供详细参数;
答:清单项第3项“200万像素智能警戒分析摄像机”、第8项“400万像素球型摄像机(带预警分析)”均为室外网络高清枪型摄像机,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48口接千兆入层交换机”技术参数“交换容量不小于758Gbps,包转发率不小于252Mpps,48口10/100/1000Mbps自适应电口交换机,固化4个SFP千兆光口,支持VLAN、ACL、端口镜像、端口聚合等功能”;“10寸屏彩色可视对讲围墙机(带人脸识别)”应为“10英寸人脸识别门禁一体机”,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7.工程量清单中有的设备而对应招标文件“主要设备技术参数及品牌表”中未出现的设备,如第90项“能耗管理系统软件”工程量清单中具有,而对应招标文件“主要设备技术参数及品牌表”中未出现,类似情况的设备技术参数是否可以以工程量清单中“清单特征”中的参数描述为准并进行响应?请招标人予以明确。
答:是,清单以10月12日最新上传的版本为准。
8.工程量清单中第133项“金属防火型桥架200*100冷轧钢板表面热镀锌,壁厚≥1.2mm”,招标文件主要设备技术参数及品牌表中主要技术参数为“200*100,厚度≥1.5mm”,请问该具体参数以哪个为准?
答:以招标文件为准,清单对应调整,最高投标限价不调整,清单以10月12日最新上传的版本为准。
9.请问本次投标文件中是否需要提供制造商授权书?
答:不需要。
10.一氧化碳监测系统推荐品牌中提到的FIDEL、中澳合资GF均为简写,请明确品牌厂商全称。
答:一氧化碳监测系统推荐品牌调整如下:
一氧化碳监测系统参数 | ||||
序号 | 设备名称 | 主要技术参数 | 参考品牌 | 备注 |
1 | CO浓度监控主机 | 完全满足国家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要求,与CO控制器、CO探测器、排风机等配接,可通过CO浓度控制器监控地下停车场CO浓度变化,7寸高分辨率彩色安卓屏,全中文及图形显示,输入电压:AC220V,输出电压:DC24V,通信方式CAN总线,报警方式:声光报警,防护等级不低于IP3X。 | 江森、西门子、Honeywell-TREND | |
2 | DDC控制器 | 完全满足国家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要求,可监控地下停车场CO浓度,控制排烟风机,调节地下停车场CO浓度在安全范围内,向监控主机反馈现场工作状态,联动排烟风机调节现场CO浓度,工作电压:AC220V,通信方式:二总线,防护等级不低于IP3X。 | 江森、西门子、Honeywell-TREND | |
3 | CO浓度传感器 | 完全满足国家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要求,采用高精度传感器及数字化技术,可以检测CO浓度,电源通信合并成两根线缆,能够反馈地下停车场的CO浓度状态和故障信息,工作量程:0-500ppm;检测方式:扩散式;防护等级不低于IP54 | 江森、西门子、Honeywell-TREND | |
11.商务评分标准中技术负责人的高级工程师职称是否有专业要求?请招标人予以明确。
答:不需要。
12.投标制作软件中有“项目管理机构”、“拟分包项目情况”、“项目经理承诺”、“项目经理质量终身责任制承诺”等,但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并没有这些模块,请问这些是否无需提供?如需提供,请提供参考格式。
答: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制作投标文件,投标制作软件中如有招标文件中没有的内容,投标人可不提供。
二、 延期内容:
1.本项目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现延期到“2023年10月26日11:00”;
2.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延期到“2023年10月26日11:00”;
3.开标地点变更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2楼8号开标室。
4.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的电子保函、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等形式的投标保证金中,若涉及的开标时间为延期前的开标时间或者延期后的开标时间,并且电子保函、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等形式的投标保证金内容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均予以认可。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蜀山区潜山路 100 号琥珀五环国际 A 座 10-14 层
联系人: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电 话: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招标代理: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66223929、66223831
2023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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