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包1(商品种数:1) 包合计:200,000.00 元
采购目录/需求描述 | 采购预算(元) | 数量 | 小计(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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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目录:
其他建筑工程
需求描述:
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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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00.00 | 1(项) | ¥200,000.00 |
-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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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开始时间:2024-12-20 09:00:00(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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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截止时间:2024-12-20 11:00:00(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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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必须上传: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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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上传说明:
供应商线上报价时需上传签字盖章后的响应文件电子文档一份。供应商须按竞采文件的规定制作响应文件,竞采文件规定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字、盖章,未按要求制作或未在竞采平台上传响应文件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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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程工期:
服务期:1年,以合同期限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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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价要求:
各供应商应自行到现场踏勘,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和自身施工经验自行报价,报价方式根据折扣比例进行报价:投标报价=预算金额(20万元)×折扣比例。供应商根据采购预算,自行确定折扣比例。供应商需自行考虑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措施费、管理费、利润、风险、运输费、装卸费、采购代理服务费、后期服务费等费用后综合确定折扣比例,规费、税金不计入折扣。无论任何因素,成交后,折扣比例不作调整。
注:1.投标报价仅为评审依据和签订合同暂定价,最终以实际完成合格工程量根据定额和成交供应商所报折扣比例进行结算。
2、零星维修项目涉及的材料、人工等大部分为零星使用,供应商需充分考虑相应成本,结合自身实力报价。采购人年度内涉及维修改造的工作内容不确定,工作量也不确定,故供应商应充分预判由此带来的投标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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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付款方式 :
1、本项目无预付款,成交供应商每完成一次学校要求的集中维修,并经采购人验收后,在采购人指定的第三方机构完成当次集中维修结算审计后,支付审定金额的100%;
2、供应商应在采购人每次付款前向采购人提供相应金额的正式税务发票,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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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成交原则说明: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2家”的前提下,按综合得分最高的原则推荐成交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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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价说明: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采购方式,供应商需在本项目规定的报价有效时间段内进行在线一次性报价,在报价截止前可修改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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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说明:本采购项目由代理机构委托实施,经采购单位与采购代理机构委托协议约定,由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 4500.00元 ,由中标供应商通过公对公支付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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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相关费用说明:除履约保证金外,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向供应商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标书费、报名费及其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影响营商环境的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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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采购异议处理:
项目所产生的交易纠纷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处理;若对协商处理结果有异议,供应商可向采购单位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反映,做进一步处理;若对处理结果仍有异议的,供应商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交易纠纷当事人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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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重庆鑫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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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泯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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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2367506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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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重庆市蜀都中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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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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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2367890593